1
中医基础理论
1.10.2.2 二、影响发病的主要因素
二、影响发病的主要因素

除正气与邪气对发病的直接影响外,其他因素对发病的影响可归纳为环境因素、体质因素和精神状态三个方面。

(一)环境与发病

1.气候异常 气候因素的变化主要与外感疾病有关,如外感六淫与疠气致病。由于不同季节有不同的气候变化,所以可引起季节性多发病,如春天多风,则常发生伤风感冒,或麻疹、风疹;秋天干燥,则多发干咳少痰、皮肤干燥等燥病。

2.地域差异 不同的地域,自然条件不同,常有区域性多发病,甚至地方性疾病。如广东、香港等东南沿海,温热多雨,多患皮肤湿疹脚癣或湿痹等;而新疆、甘肃等西北高原地区,空气干燥气,候寒冷,多患风寒感冒或以疼痛为主的寒痹等。还有一些地区由于缺乏某些微量元素,时常会出现一些地方性疾病。如瘿瘤等,大多发生的偏远山区。

3.生活工作环境的影响 工作与生活环境的好坏,可直接影响人的健康。如工业生产的废气、废水、废渣等均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造成空气、水源或食物的污染,进而影响人体,导致各种疾病。若因工作关系经常接触有毒物质,如重金属、粉尘、油漆、化学制品等等,则可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如铅中毒、苯中毒、砷中毒等。

4.社会环境的变化 社会环境主要包括人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文化程度、婚姻状况、人际关系及境遇变迁等变化,常常影响人的心理,导致精神情志疾病。如《素问·疏五过论》说:“尝贵后贱,虽不中邪,病从内生”“暴乐暴苦,始乐后苦,皆伤精气”等等,皆说明社会环境的变化与发病有关。

(二)体质与发病

1.决定发病倾向 体质强弱是正气盛衰的体现,因而决定着发病的倾向性。体质壮实,正气强,则抗病御邪力强,不易发病,或病后多发实证;体质衰,正气弱,则易受邪,或易发虚证,或虚实夹杂证。

2.决定病邪易感性 体质不同,气血阴阳盛衰有别,对病邪具有不同的易感性。阳虚之体,易感寒邪;阴虚之质,易受热邪。小儿脏腑娇嫩,形气未充,又生机蓬勃,发育迅速,易感外邪,受邪后易化热生风;年高之人,脏气已亏,精血不足,抗病康复力弱,易感外邪,或内生疾病,其病证多为虚证,或虚实夹杂证,且多迁延难愈。

3.决定证候类型 感受相同的病邪,因体质不同,可表现出不同的证候类型。如同感风寒之邪,卫气盛者,易致表实证;卫气虚者,易为表虚证,或虚实夹杂证。同感湿邪,阳盛之体易热化形成湿热证,偏阴质者又易塞化为寒湿证。

(三)精神情志与发病

情志不同,则发病缓急、病性轻重不同。如大怒则病重,过思则病轻;惊恐发病则病速,忧思致病多病缓。情志异常与疾病可相互影响,七情太过可引起疾病,而疾病变化亦可引起异常情志变动。如过度思虑,或长期抑郁不舒,可导致脏腑功能减弱,气血亏虚,而致外感或其他疾病;而肝失疏泄,可见急躁易怒或喜笑不休等情志异常。即如《素问·调经论》所说:“血有余则怒,不足则恐”;《灵枢·本神》曰:“肝气虚则恐,实则怒。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