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医基础理论
1.10.2.1 一、发病的基本原理
一、发病的基本原理

疾病的发生和变化虽错综复杂,但概括起来,主要是邪气作用于机体的损害与正气抗损害之间的矛盾交争过程。邪正相搏是疾病发生、发展的基本原理。邪气对机体具有侵袭耗伤等各种致病特性,正气对邪气具有抗御、修复、调节等作用。邪气作用人体,正气必然与之抗争,若病邪被及时抗御消除,正能胜邪,“阴平阳秘”的生理状态得以保持,则不发病。反之,病邪不能及时消除,邪胜正负,机体的平衡协调状态遭到破坏则发病。

(一)正气不足是发病的内在依据

1.正气的基本概念 正气,与邪气相对而言,指人体正常的功能活动,以及抗病、祛邪、调节、修复和适应环境能力。正气的抗病、祛邪等作用,是人体脏腑、经络的生理机能和精气血津液的生理作用的综合表现。正气的充盛取决于精血津液等物质的充足、脏腑经络等组织器官的完整及功能活动的正常和相互协调。精血津液是产生正气的物质基础,也是维持脏腑经络等功能活动的物质基础。

2.正气的作用 主要表现为抗御病邪侵袭,祛邪外出,修复调节等作用。

(1)抵御外邪 邪气侵入机体,正气必然会与之抗争。若正气强盛,抗邪有力则病邪难以入侵,故不发病。或邪气虽已侵入体内,但正气盛,能及时抑制或消除邪气的致病力,亦不发病。

(2)祛除病邪 邪气侵入后,若正气强盛,可在抗争中祛除病邪。或虽发病,但邪气难以深入,病较轻浅,预后良好。

(3)修复调节 对邪气侵人而导致的机体阴阳失调、脏腑组织损伤、精血津液亏耗及生理机能失常,正气有自行调节、修复、补充的作用,可使疾病向愈。

(4)维持脏腑经络功能的协调 正气分布到脏腑经络,则为脏腑经络之气。脏腑经络之气的运行不息,推动和调节各脏腑经络的机能,使之正常发挥,并推动和调节全身精血津液的代谢及运行输布,使之畅达而无郁滞,从而防止痰饮、瘀血病理产物以及内风、内寒、内湿、内燥、内火等内生五邪的产生。

3.正气与发病 正气的强弱对于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转归起着主导作用。邪气之所以能够侵袭人体而致病,是由于正气虚弱,故说“邪之所凑,其气必虚”。

(1)正虚感邪而发病 正气不足,抗邪无力,外邪乘虚而入,而致疾病发生。如《灵枢·百病始生》说:“卒然逢疾风暴雨而不病者,盖无虚,故邪不能独伤人。此必因虚邪之风,与其身形,两虚相得,乃客其形。”正气不足,适应和调节能力低下,也易对情志刺激产生较为强烈的反应而发为情志病。

(2)正虚生邪而发病 正气不足,调节脏腑经络机能活动的能力下降,易致脏腑机能紊乱,精气血津液的代谢失常,内生邪气而发病;或导致病理产物的积聚而引起新的病变。

(3)正气决定发病的证候性质 邪气侵人,若正气充盛,抗邪有力,邪正相搏剧烈,多表现为实证;正气不足,脏腑机能减退,气血精津液亏损,多表现为虚证或虚实夹杂证。

(二)邪气侵袭是发病的重要条件

1.邪气的基本概念 邪气,是与正气相对而言,泛指各种致病因素,简称“邪”。包括六淫、外伤、七情内伤、饮食失宜、劳逸失度、痰饮、瘀血等。

2.邪气的作用 邪气侵犯人体,可对机体的产生不同的损害作用,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导致生理功能失常 邪气侵人发病,可导致机体的阴阳失调,脏腑经络等组织器官的机能紊乱,精气血津液的代谢失常。

(2)造成脏腑组织形质损害 邪气作用于人体,可损伤机体的皮肉筋骨、脏腑经络等组织器官,或致精气血津液等物质的亏耗而为病。

(3)改变体质类型 邪气袭人,还能改变个体的体质特征,如阴邪致病,损伤阳气,久之可使体质转变为阳虚体质,使之易感阴寒之邪。

3.邪气与发病 中医发病学,既强调正气在发病中的主导地位,也重视邪气在发病中的作用。

(1)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 疾病是邪气作用于人体而引起邪正交争的结果,若无邪气侵袭,人体一般不会生病。当邪气盛实,超越人体正气抗御能力和调节范围时,邪气对疾病的发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疠气、高温、虫兽伤等,即使正气强盛,也难免被损伤而产生病变。

(2)邪气影响发病性质和类型 不同的邪气作用于人体,表现出不同的发病特点和证候类型。如六淫邪气致病,发病较急,病程较短,初起多有卫表证候,证属表证。七情内伤,发病多缓慢,病程较长,多直接伤及内脏,或致气机紊乱、气血失调产生病变,证属里证。

(3)邪气影响病情和病位 感邪的轻重、邪气所中的部位与病情的轻重和病位有关。感邪轻者,临床症状表现较轻;感邪重者,症状表现也重。受邪部位表浅者多形成表证;受邪部位较深者多形成里证;表里两部同时受邪,称为“两感”,表现出症状重、易于传变。邪气的性质与病位有关,如风邪轻扬,易袭阳位,故风邪致病,多在肺卫;湿邪黏滞、趋下,易袭阴位,阻遏气机,故湿邪致病,多见身体下部及内脏病变等。

(三)邪正相搏的胜负决定发病与否

邪正相搏的胜负,不仅关系着疾病的发生,也影响着病证的性质和发展转归。

1.决定发病与否

(1)正胜邪负不发病 正气充足,则能抵御外邪,或祛邪外出,或防止内生病邪的产生,机体不受邪气的侵害,不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故不发病。

(2)邪胜正负则发病 邪气亢盛,致病能力强,超越了正气的抗邪能力,外邪得以侵入,或内生病邪亢盛,进一步损害机体,造成机体阴阳失调,或脏腑功能异常,或精神情志失常,或脏腑组织的形质损伤。

2.决定证候类型 疾病发生后,其证候类型、病变性质、病情轻重与转归,都与邪正胜负有关。正盛邪实,多形成实证;正虚邪衰,多形成虚证;邪盛正虚,多形成较为复杂的虚实夹杂证,甚或危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