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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础理论
1.10.1 第一节 病 因
第一节 病 因

病因学说,是研究病因的概念、形成、性质、致病特点的理论,是中医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病因理论受到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影响和多学科渗透,经历代医家在临床实践中不断发展而日臻丰富完善。

病因,是指引起疾病发生的各种因素,又称为致病因素、病邪等。疾病发生的原因种类繁多,诸如气候异常、疫疠传染、精神刺激、饮食所伤、劳逸失度、痰饮、瘀血、结石、各种外伤、虫兽所伤、药邪、医过以及先天因素等,在一定条件下都可导致疾病的发生。

历代医家对病因提出了不同的分类方法。《内经》以阴阳为总纲,对病因进行分类。《素问·调经论》指出:“夫邪之生也,或生于阴,或生于阳。其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其生于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宋代陈无择著《三因极一病证方论》,提出了“三因学说”,称六淫邪气为“外所因”,情志所伤为“内所因”,而饮食劳倦、跌仆金刃,以及虫兽所伤等则为“不内外因”。这种把致病因素与发病途径结合起来进行病因分类的方法,使中医学病因理论更趋完善,对后世影响很大。目前,根据疾病的发生途径、形成过程,将病因分为外感病因、内伤病因、病理产物性病因、其他病因四大类。

当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产生疾病后,会产生不同的病变反应,从而表现出相应的临床症状和体征。不同的致病因素导致疾病不同的临床表现,因此,在认识病因的时候,往往从疾病的临床表现来推求病因。

中医学病因学说的特点主要有二:一是问诊求因,通过问诊了解推求致病因素,如外感六淫、情志内伤、饮食所伤、外伤等;二是辨证求因,是以临床表现为依据,通过分析疾病的症状、体征来推求病因,是中医探求病因的特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