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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础理论
1.8.2.1 一、阴阳的概念与归类
一、阴阳的概念与归类

(一)阴阳的概念

1.阴阳概念的形成 阴阳的初始含义,是指日光的向背,即向日者为阳,背日者为阴。如《说文解字》所说:“阳,高也,明也。”由于向阳处温暖明亮、生机旺盛,背阳处寒凉晦暗、生机萧条,故此将阴阳的含义引申为:凡是具有温热、明亮、运动、向外、上升属性的事物或现象,都属于阳;而具有相对寒冷、黑暗、静止、向内、下降属性的事物或现象,都属于阴。诸如日与月、白与昼、天与地、上与下、升与降、晴与阴等,分属阴阳。由此形成了阴阳的抽象概念。

春秋战国时期,阴阳学说作为哲学思想逐渐形成。古代哲学家运用具有对立统一、相反相成的阴阳学说,解释自然现象、社会政治,甚至伦理道德。如《国语·周语》记载伯阳父以阴阳解释周幽王二年陕西发生的大地震:“阳伏不能出,阴迫不能烝”。《老子·四十二章》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认为阴阳相互作用、相反相成,是维持万物冲和协调的内在动力。

《周易》分别以 -- 与 — 表示阴与阳,《易传·系辞上》提出了“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哲学命题,将阴阳学说提高至哲学的高度进行概括,指出阴阳不但对立相反,而且互根互用、对立统一,是天地自然的基本规律,使阴阳成为对立统一的哲学概念。

2.阴阳的基本概念 阴阳,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和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它既可概括相互关联的两个事物,也可标示一个事物中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

阴阳的概念与作用,《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概括为“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阴阳作为哲学名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阴阳是天地自然普遍存在的法则和规律,是世界万事万物变化的纲领,是事物产生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力。

(二)阴阳的特性与归类

1.阴阳的特性

(1)阴阳的普遍性 自然界与人世间的事物与现象都存在正反两个方面,皆可用阴阳进行标示。阴阳可概括天地,包罗万象,如天地、日月、水火、上下、内外、春夏秋冬,男女、雌雄、升降、出入等,故此《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素问·宝命全形论》说“人生有形,不离阴阳”,认为宇宙万物的发生发展变化,皆可以阴阳进行标示与说明。

(2)阴阳的关联性 阴阳所概括的事物或现象应当处于统一体内,或一个事物内部既对立又相关的两个方面,如空间中的天与地、上与下、内与外;时间中的昼与夜、春夏与秋冬;运动状态的动与静、升与降、兴奋与抑制等。若二者不在一个统一体中,或无关联性,如天与热、昼与下等,则不能以阴阳概括说明。

(3)阴阳的规定性 由于阴阳内涵的规定性,阴阳对各自属性有明确的规定性,存在不可变或不可反称性。如温热、明亮、向上、趋外、兴奋等,是阳的特性;而寒凉、晦暗、向下、内收、沉静,则是阴的特性。日为阳,月为阴;水属阴,火属阳,而不能反称。人体的心阴心阳、肾阴肾阳等,皆有其特殊规定性,亦不可反称。

(4)阴阳的相对性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阴阳为相比较而存在的。如春夏和秋冬相比属阳,但春与夏相比,则春属阴、夏属阳。故《灵枢·阴阳系日月》说:“阴阳者,有名而无形。”二是阴阳之中复有阴阳。如自然界,昼为阳、夜为阴。而白昼之中,上午属阳,下午属阴;夜晚之中,则上半夜属阴,下半夜属阳。在人体,背为阳,腹为阴;在脏腑,脏为阴,腑为阳;五脏又可分阴阳,心、肺在上为阳,肝、肾在下则为阴。三是阴阳属性可以相互转化。如夏天阳盛至极,则天气则逐渐转凉,即阳转化为阴;反之,冬至之后天气渐暖,则为阴转化为阳。

2.事物阴阳属性的归类 事物阴阳属性归类的条件为相互关联性与对立相反性。以此为基础,可将自然界和人体相关的事物进行阴阳分类。凡是具有运动的、外在的、上升的、弥散的、温热的、明亮的、兴奋的等特性的事物或现象,皆属于阳;反之,凡是具有相对静止的、内收的、下降的、寒凉的、晦暗的、抑制的等特性的事物或现象,则属于阴(表1-1)。

表1-1 事物阴阳属性的划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