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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礼仪与形象设计
1.5.4.2 (二)接待礼仪要求
(二)接待礼仪要求

1.迎候来客时的礼仪

(1)迎候。当需出市区或到机场(车站)迎接时,一定要提前 20分钟到场,迎候客人抵达。

(2)相见。客人到达后,应主动上前问候并作自我介绍和引见。上车时,应先请来宾上车,并核准人数和携带的物品,待来宾坐稳后再开车,在车上可作一些简单的交谈,增进相互之间的感情。

2.引导客人时的礼仪

(1)在走廊上,应走在客人左前方数步的位置。

(2)转弯或上楼梯时,要有礼貌地说声“请这边走”,并回头用手示意。

(3)乘电梯时,如有专人在电梯上服务,应请客人先进,到达时也请客人先出。如电梯无人服务,应自己先进去,再请客人进,到达时请客人先出。

(4)如果引导客人去的地方距离较远,走的时间较长,不要闷头各走各的路,而应讲一些比较得体的话,活跃一下气氛。

(5)当把客人引导到下榻的房间或驻地时,要对客人说: “这里就是。”然后敲一下门,等房间有回声再推开门。这里应当注意,如房门向里开时,要自己先进去,按住门,然后请客人进来;如房门往外开时,应拉开并按住门,请客人先进去。

3.引见介绍时的礼仪

(1)具体介绍时,要有礼貌地用手示意,但不要用手指指点点,应简要说明被介绍人所在单位、职务及姓氏,如 “这位就是××局刘局长,×××同志”。

(2)介绍时,一般先把身份比较低、年纪比较轻的介绍给身份较高、年纪较大的同志;把男同志先介绍给女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