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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礼仪与形象设计
1.4.2.1 (一)坐姿标准
(一)坐姿标准

坐姿是指人在就座以后身体所保持的一种姿势。正确的坐姿是一种文明行为,既体现一个人的形态美,又体现行为美。

坐姿总的要求是舒适自然,大方端庄。在日常国际交往中,对入座和落座都有一定要求。入座时,动作要轻盈和缓,自然从容,面带笑容,双目平视,嘴唇微闭,微收下颌;双肩平正放松,两臂自然弯曲,两手放在膝上,也可放在椅子或沙发扶手上,掌心向下。双膝自然收拢,双腿正放或侧放,双脚并拢或交叠。坐在椅子上,应至少坐满2/3,落座要轻,不能猛地坐下,发出响声,起座要端庄稳重,右脚向后收半步,而后站起。身体微向前倾,在起立的同时,双手自然整理臀部衣服。如谈话时,可以侧坐,侧坐时上体与腿同时朝向一侧,要把双膝靠拢,脚跟靠紧。(见图1-15、图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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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5 基本坐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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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6 基本坐姿(2)

坐姿要依据不同场合,与环境相适应。如一般沙发椅较宽大,不要坐得太靠里面,可以将左腿跷在右腿上,显得高贵大方,但不宜跷得过高。女士尤其应注意,不能露出衬裙,否则有损美观与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