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论知识与事实材料的准备
一个辩题被确定后,就要对辩题所涉及的理论知识与事实材料进行准备。这项工作是辩论赛战术准备的基础。
需要准备的理论知识可以分为:核心理论知识、相关理论知识和外围理论知识。所谓核心理论知识是指那些辩题直接涉及的专业知识,一般由相应的学术论文和著作提供;所谓相关理论知识是指与辩题没有直接联系,而在辩论中可能涉及的理论知识;而外围理论知识涉及的面更宽,一般情况下只能是有备无患,主要还是靠平时的积累。尤其是像“人性本善”(1993年国际大专辩论会决赛辩题)、“知难行易”(1995年国际大专辩论会决赛辩题)、“真理会不会越辩越明”(1997年国际大专辩论会决赛辩题)、“美是主观感受”(1999年国际大专辩论会决赛辩题)、“金钱是万恶之源”(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会决赛辩题)这类辩题,往往对上述知识储备要求更高。一般抽到这样的辩题,就应认真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并且下大力气学习、理解、体会,直至融会贯通,运用自如。
辩论是知识密集的竞赛,要求辩手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调用知识积累,做到厚积薄发。在许多重大比赛的准备阶段,很多队伍都通过专业讲座(1993年国际大专辩论会准备阶段,复旦大学举办相关讲座达几十场之多)、大量阅读来对选手知识进行补充。
(一)理论知识准备遵循的原则
在进行理论知识准备时,一般应遵循如下原则。
1.全面、准确原则
当以某人的观点为依据作证明时,必须全面、准确地把握此人的观点及观点的实质。许多哲人对同一个问题有不同的论述。而对这些问题必须全面了解,掌握的信息必须非常准确,绝对不能混淆,否则会造成大的失误。
在“人性本善”这场辩论中,反方正是利用了自己对知识的全面掌握,在一辩陈词阶段就赢得了主动。
正方一辩陈词:哲学家康德主张,人不分聪明愚钝、贫富美丑,都具有理性。孟子认为人性本善,所以又进一步加了一句,每个人都有恻隐之心。而佛家说,一心迷是真身,一心觉是佛。
反方一辩陈词:我首先要指出的是,康德并不是性善论者。康德也说过:“恶折磨我们人类,时而是人的本性,时而是人的残忍的自私性。”对方不要断章取义。
2.有利本方原则
理论具有相对性,有利己理论,也有利他理论,即使是同一个人(学者)也会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向不同对象讲不同的话;有时对同样一句话,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同一事实,正方能用,反方也能用,关键在于如何对这一事实进行诠释。许多理论和国家规定是有适用范围的,如果分析得当就会形成对本方有利的局面。
十年前,某高校校内比赛,当时的辩题是“在校大学生经商影响学业”(反方辩题是“在校大学生经商不影响学业”)。当时,国内对于休学创业的规定尚未出台,而且整体环境对反方十分不利。于是,反方采取“就事论事”的策略,从当时该校(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强调实战商业训练培养学生能力所取得的成绩出发,结合校内外专家对此的肯定的主线出击。而在准备比赛中,反方的学生提出曾经看到原国家教委的一项规定中有“大学生不准经商”的规定,反方教练立刻拿出了原文——“在校大学生不准经商,商业旅游类院校除外”,坚定了选手的信心,并使反方最终取得了比赛的胜利。
3.服从真理原则
辩论赛辩题的对立立场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存在大量有利于本方的事实的同时,肯定也存在大量有利于对方的理论和知识。在对手引用这些理论和知识时,应该尊重,不能轻易否定。像在“人性本善”自由辩论中就有这样的例子。
(正方):荀子说:“无为则性不能自美。”说性像泥巴一样,塑成砖就是砖,塑成房子就是房子,这是无恶无善说啊,对方辩友。
(反方):荀子也说过:后天的所谓善是在“注错习之所积尔”,什么叫作“注错习之所积尔”呀?
(正方):荀子说错了! 荀子说他看到什么是恶的,还是说没有看到善,你就说是恶。没有看到善是不善,不是恶,对方辩友。
(反方):你说荀子错了就错了吗? 要那么多儒学家干什么?
(正方):儒学就是来研究荀子到底说了性善还是性恶嘛。
(反方):荀子明明白白告诉我们:“人性恶,其善者伪也。”
当正方说“荀子错了”时,否定的已不是反方,而是否定荀子,否定权威了。同时也显示出其知识结构的某些不足,有损自身形象。
“事实胜于雄辩。”事实材料是客观存在,谁也不能否定。所以事实材料的运用在辩论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尤其在辩护和反驳时,列举事实是最好的办法。
在1988年第二届亚洲大专辩论会决赛——“儒家思想可以抵御西方歪风”的辩论中,反方复旦大学二辩顾刚在陈词中就成功应用了事实材料攻击了对手台湾大学的观点。
在孔子的时代也有歪风,正所谓歪风代代都有只是变化不同。孔子做鲁国司寇的时候,可谓是司法部长,但是,齐国送来了一队舞女,鲁国的季桓子马上“三日不朝”,面对这股纵欲主义的歪风,孔子抵御了没有呢? 没有,带着他的学生“人才外流”去啦(掌声)。这能叫抵御了西方的歪风吗?
(二)事实材料准备遵循的原则
在进行事实材料准备时,一般应遵循如下原则。
1.定位得当原则
不同类型的辩题对事实材料引用的需求是不一样的。一般理论型的辩题只要求适当引用事实材料,而判断型的辩题需要较多地引用事实材料。辩题多以“可能”“利弊”“等同”“关键”“主要是”等形式出现。对于这类辩题,辩论输赢的关键就在于,谁引用的事实材料多、质量高,能说明问题的要害,谁就能取得胜利。
2.实事求是的原则
既为事实就应该是真实存在。在选择事实材料时,必须认真、反复核对材料的可靠性,切勿道听途说,人云亦云。尊重事实,不否定对方辩友使用的对本方不利的材料。但对威胁本方立场的重要资料事实,要认真研究,建立有效的辩护防线。
3.关注材料的时空性原则
引用材料时有在什么时候用,在什么地方用的问题。譬如,适合于国内使用的材料,在国外不一定适用;有的历史资料不能用来说明今天的问题,年轻人中间发生的事情不能用来说明老年人的想法等。比如,在“真理会不会越辩越明”中有人用邓小平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论据就有很强的场合性。
(三)立论准备
明确无误地确认辩题后,参赛队员就可以根据辩题共同商量,研究确立一个最有利于本方论证的具体的总论点。即该总论点不仅要观点正确、旗帜鲜明,而且可以用以攻破对方任何立论,抵挡对方任何攻击。能不能确立这样一个总论点是一次辩论赛准备成败的关键。
为了要确立这样一个总论点,首先要对辩题进行严格的审题,也就是要对辩题字面上的每个词或同组逐个进行概念分析,明确争论的问题,即通常所说的“破题”。其次要确定辩论的范围;再次要根据辩论题目进行立论和辩论。
如何破解“儒家思想是‘亚洲四小龙’经济快速成长的主要推动因素”这一辩题?
1990年第三届亚洲大专辩论会有一辩题为“儒家思想是‘亚洲四小龙’经济快速成长的主要推动因素”。南京大学持反方意见。为了说明儒家思想不是主要推动因素,南大对“儒家思想”“亚洲四小龙经济快速成长”“主要”“推动因素”四项词组进行了剖析,发现辩论双方争论焦点肯定会在“主要因素有多个,儒家思想是其中之一上”。于是,南大把“主要因素”界定为必须是具备总揽全局功能这一点上。这样一来,南大总论点的方向便明朗了:儒家思想只是四小龙取得经济快速成长的背景条件,而并非是一个主要推动因素,推动四小龙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是四小龙做得尤为突出的能总揽全局的正确而灵活的战略和政策。
在“多读课外书利大于弊”的辩题中,所要辩论的是多读课外书的问题,既不是多读课外书是否有利的问题,也不是其是否有弊的问题,而是多读课外书究竟是利大还是弊大的问题,这样一来,辩论的范围就明确了。
面对一个辩题,可以找到双方分歧的根本点,从而抓住要害,确定辩论的范围和中心,以防辩论不着边际或抓不住关键。立论准备不是一个孤立的静止准备阶段,而应在以后的辩词撰写和试辩过程中随时审视先前的审题总论点及战略战术设计有无不慎之处,以便及时修正。在立论准备好后,各辩手便可分头撰写自己分工的辩词。
(四)试辩准备
如同其他比赛一样,辩论队要想在正式比赛中获胜,一定要在正式比赛前开展一次尝试性的比赛,以检验自己的赛前准备是否经得起实际的考验。为了达到检验的效果,试辩条件和气氛要尽量逼真些,这就需要在正式参赛队员进入准备阶段的同时,应有一支与之实力相当的假设“对方”也进入准备阶段,并且双方都应处于“保密”状态。不过,为了增加正式队员的一些难度,正式队员应故意泄露些立论方面的要点,来吸引“假设对方”做有针对性的进攻准备,用之在试辩中检验参赛一方的立论和战略战术是否能奏效。
试辩的另一个意图,是让参赛队员尽快进入角色。前面已经提过,辩论赛的最大特点就是辩题观点不一定与辩论者本人最初的观点相一致,就像某些演员本身的性格与剧中人的性格不一致一样,需要深入生活,深入实践才能进入角色。辩论赛在比赛过程中不仅有理论上的正面交锋,还有辩论风度、情态等方面的表演,通过试辩往往能促使参赛队员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情感上也完全站在所持的辩题观念上,以便逼真地表现出理直气壮、慷慨激昂、义正词严而又通情达理地维护真理的样子。对于初赛者来说,试辩还可以先锻炼一下上场的胆量,培养一下临场的经验。
试辩一般宜在正式比赛前一两天举行,这类似于赛前的热身赛,使参赛队员保持最佳竞技状态。试辩的程序应严格按照正式比赛的程序进行,不过无论正式比赛是否设有赛后听众提问,试辩赛一定要有听众提问。原因在于,不管假设的对方准备得如何充分,总比不上众多听众的眼亮耳明,参赛队员在试辩中完整地亮出主要观点和战略战术,“假设对方”可能短时间内无法找到“破题”的方法,听众赛后提问揭短则可弥补“假设对方”论战之不得力。
试辩结束后,参赛队员应与“假设对方”迅速共同进行总结,对原先准备的辩词和辩论技巧做相应的调整、修正和补充,这样赛前所有的准备便完备了。
(五)撰写辩词
孙子曰:“上兵伐谋”,高水平的辩论赛首先是辩论双方在辩论立场、思维上的较量。对于一个已经确定下来的命题,辩手要加强交流,熟悉自己及其他辩手所持的论点、论据,按照所制定的逻辑框架,撰写既具“个性”,又能始终为“共性”服务的辩词。例如:一辩完成破题任务,规定辩题的内涵与外延,提出并正面阐述己方观点;二辩突出重点,进一步对己方观点进行论证;三辩旁征博引,通过大量事实更深、更广地论证己方观点;四辩总结陈词,升华己方观点,驳斥对方观点,将辩论推向高潮。辩词的语言要简洁、生动、有幽默感,体现辩手的气度与风范。
二、审题的技巧
审题的目的是弄清辩题的含义,认识辩题对双方的利弊,把握双方争辩的焦点,以便确立对自己有利的论点和策略。为此,双方应对辩题进行全面、深入、透彻的审视、分析和研究。具体来说,审题可运用以下方法和技巧。
(一)分析题型,把握基调
任何一个辩题都包含着特定的论争范围。审题首先要从宏观上分析、了解辩题涵盖的领域及与之相关的诸多因素,认识辩题类型、色彩,明确分析辩题的利弊难易之点,把握双方可能交火的战场等问题,做到知己知彼。
需要剖析的内容如下。
1.辩题类型
辩题类型就是从不同侧面和角度分析辩题性质,弄清其特点,通常要从两个角度分析。从性质上看,辩题分为三类:一是价值性命题,即辩论某件事情是否较好;二是事实性命题,即辩论某件事是否真实;三是政策性命题,即辩论某事该不该做。从辩题内部的逻辑关系来看,又可分三种形式:一是从属型,即辩题提出的两种事物彼此是从属关系;二是条件型,即辩题提出一类事物是另一类事物出现的前提;三是比较型,即对同时出现的两种事物比较其优劣。不同性质、不同形式的辩题必然导致辩论方向、逻辑要求、立论角度、论证方式、引用论据有所不同。
因此,分析辩题首先要看它属于哪类性质的辩题;然后看它包含着哪一类逻辑关系。例如,剖析辩题“大学毕业生当村干部是大材小用”,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价值性命题,是讨论这件事情好不好的问题,应从不同价值观念入手展开探讨和论争;从辩题的逻辑关系看,这个肯定判断句属于从属型命题,我们应着力探讨两者之间的从属关系是否成立,掌握了辩题的属性便可由此引申,进一步探讨立论的方向。
2.辩题倾向
辩题倾向即分析辩题所包含的理性意义是否与社会的普遍看法、时代思想倾向合拍。一般来说,辩题含义与社会思想倾向相一致的一方,会占有客观优势,辩论起来顺理成章,易于造成有利态势。相反,当所持观点与现时情况不符,或与之所涉及的政策条文相悖,或明显的消极片面时,该方就会处于不利地位,维护这样的论点困难较大。例如,辩题“中学生异性交往利大于弊”,正方观点明显与社会观念和现实情况相背离,论证起来必然如同为一个垂死者打针输血,要把他救活,其难度可想而知。
因此,持背时、背向观点的一方必须别出心裁,或在立论角度,或在背景材料上,精心谋划,找出“理”来,才有可能胜算。
3.辩题色彩
辩题色彩就是分析辩题的感情色彩与语境人情、辩场情绪是否相容。有的辩题包含的某种感情倾向很可能与语境人情不协调。审题时就要细细体察,看它在哪些问题上可能触犯“众怒”,引起反感,从而及早进行策划,以绕开“雷区”;同时看在哪些感情上可以与观众共鸣,赢得同情,就要充分利用。例如,在某大学一次辩论中,辩题是“大学生谈恋爱弊大于利”,从理性角度看,辩题有利于正方,但是从现场气氛和大学生的普遍情绪来看,又有利于反方。这样,作为正方就必须考虑到这种感情色彩的影响,在立场和感情倾向上有通盘考虑,处理好维护本方观点与照顾观众感情色彩的关系,小心翼翼地开辟前进的道路。
(二)由宽到窄,探求焦点
在认清辩题性质、倾向、色彩之后,就要从微观角度把目光投到辩题本身,进行剖析研究,一层一层地探求双方的分歧,捕捉辩论的要害之点,触及辩论的实质性问题,全面把握辩题内涵。
辩题通常表达一定的判断,由一组概念组成。这些概念本身包含着一定的内涵和外延,同时概念之间还存在着某种相互制约和彼此影响的关系。分析辩题就要把这些概念及其彼此间的逻辑关系和相互影响搞清楚,以便有效地限制对方,为自己突破辩题的局限,建构优势,创造自由。
一般情况下,分解辩题可按以下三步进行:
第一步,逐一明析概念。即把辩题分解成最小的意义单位。对每一个小单位进行研究,确定其含义和作用。可以通过定义概念的方法,把每个概念的内涵及所指对象搞清楚。
第二步,分析辩题范围。就是搞清辩题所包含或所涉及的实际内容。通常是通过分析辩题中每一概念的范围来勾画辩题的范围。
第三步,由宽到窄逐步“聚焦”。在很多情况下,双方辩论的并不一定是整个辩题,而往往是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成为必争之点。因此,在分解辩题的基础上,还要找出辩题中最关键、最要害的词、词组,确定辩题核心,明确辩论的焦点。
(三)拓展思路,优选角度
在分析辩题过程中,必须打开思路,把问题想得更宽、更远、更深、更透些。为此,就要多设疑,多提问,尽量把触角伸到更广泛的未知领域。从辩题的内外联系,从历史的和现实的状况中进行广思,还要从对方的立场进行思考并提出问题,才可能找到于己有利的最佳立论角度。
南京大学队在就辩题“愚公移山还是搬家”进行审题时,为了打开大家的视野,拓展思路,深入思考,教练周安华提出了一系列问题:(1)愚公面对的主要困难是什么? (2)愚公移山会产生什么样的问题? 带来什么样的影响?(3)愚公为什么应该搬家?(4)移山精神是否就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本体?(5)移山行动与文明发展规律是否一致?(6)愚公应该搬家的主客观依据是什么?(7)愚公搬家的文化支持何在?(8)愚公应当搬家的价值体现在哪里? (9)应如何估价愚公搬家之“智”、搬家之“勇”,“勇”在何处?
这样提出问题,就把大家的思索范围大大地扩展开来,辐射到历史、文化、价值与文明发展等方面,从过去和现在、主观和客观、智与勇等多重比较中全面思索,寻求可以强化本方立场的理论和事实,大大加深了对辩题的理解和把握,有助于最大限度地获得场上的自由。
随着认识的拓展和深化,人们会发现一系列可比较因素,主要是:辩论双方的利弊;双方可能立论的角度、攻击点、防守线;主要理论和材料的利弊;与辩题相关的辩场观众情绪、思想倾向的利弊等。这时,我们应将上述诸因素综合起来思考,通盘比较,权衡利弊,从中选择出最佳的立论角度。下面是一则综合审题的实例。
在辩“儒家思想是‘四小龙’经济快速成长的主要推动因素”时,反方南京大学队在审题中感到反方立场有相当难度。首先辩论所在地新加坡是尊孔和提倡儒家思想的国家,观众和评委中不少人都是儒家思想的崇尚者。再从实际情况看,“四小龙”经济在近期的确快速发展,令世界瞩目。在这种背景下,他们认真分析、审题,从历史与现实、经济与文化、辩论所在地思想倾向和观众感情色彩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先确定了不批儒家思想,相反要充分肯定儒家思想的总战略。而后又抓住“题眼”——“主要”两个字做文章,即承认儒家思想是经济快速成长的推动因素之一。但同其他推动因素相比,它不是主要的。这样就把争辩的焦点从“是不是”转移到“主要与否”上,有一定的出奇性。但是他们又意识到,这个角度并非十全十美,因为只要承认儒家思想是推动因素之一,也就会为本方阵地留下缺口,主要与次要之辩难以说清,因而缺少全胜的把握。于是,他们再行思索,终于选出新的角度,确定了“把儒家思想的功能拒之于经济领域之外”的战略,即在经济领域之外,充分肯定儒家思想的积极作用,但是决不承认它是经济发展的推动因素,充其量不过是经济发展的一个背景条件,而正确的战略选择和政策协调才是主要推动因素。
最后,他们总结成四句话——辩题性质:经济、事实;时空范围:“四小龙”,近30年;辩论内容: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原因而非其他;儒家思想:非常好但不具备经济功能。至此,反复审题的结果为本方找到了有利的辩论角度。后来的辩论实践证明,他们的审题和战略是成功的。
三、立论的技巧
在剖析辩题的基础上,就要针对双方争论的焦点,根据论题难易利弊的情况,本着趋利避害的原则,确定本方应坚持的基本论点。一般来说,当辩题于本方有利时,立论自然占有优势,辩起来也较顺手。如果辩题于本方不利就应匠心独运采取多种技术手段,创造立论的优势,建构本方理论体系。
在立论中能够创造优势的方法有下面几种。
(一)巧妙“限题”
所谓限题,就是通过对命题中概念的界定,或设置某种条件,或对命题范围做限定或延展,使命题对己有利。在竞赛辩论中,有时辩论的成败并不是看辩题对哪一方更有利,而是看谁对命题的阐述更合情合理。因此,不管正方反方,当辩题对自己不利时,就要善于运用“限题”技巧,化不利为有利。
(1)加大内涵缩小外延。这是指对辩题追加前提,在现有辩题范围内,进一步增加条件,缩小范围,限制和排除不利因素形成对自己最有利的立论点。
例如,对辩题“中学生异性交往弊大于利”,正方维护这一观点有一定的局限性。正方采取增加内涵方式,把辩题限定为“中学生异性交往任其发展必定弊大于利”。增加了“任其发展”这样一个前提,这样做既没有改变辩题的质,又使本方立论更合理,达到了化劣为优的目的。
(2)扩大外延包容内涵。当固守原辩题范围于己不利时,可在不改变辩题本质的前提下把辩题范围扩大开去,使本方命题能在不改变辩题质的前提下把辩题范围扩大开去,使本方命题能包容原题内涵,超越原题领域。这样,本方便可在更大的范围内纵横驰骋,与对手作战。有时,甚至把对方的命题也部分包容进来,这样就会一箭双雕,既扩大了自己立论的自由度,又限制了对方的活动余地,捆住其手脚,使之有力不能施展。
(二)升高“起点”
在立论时,还可以通过寻求命题高起点的方式,另辟战场,超越对方命题范围,扬己优势。当既定辩题范围对己不利时,本方应预测对方可能的命题范围,设法超越之,或者不与对手在这一范围内纠缠,或者干脆坦言承认对方提出的显而易见的观点事实,而在更高层次上立论,迫使对手在这个新的战场上作战。这样一来,对手精心准备的材料、策略就难以施展,失去优势,只能被动应战,优势就转化到本方手中。
在辩“贸易保护主义可以抑制”时,辩题对正方不利。在世界范围内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的现实情况下,提出并维护“可以抑制”的观点,很容易被事实击垮。预料到对方一定会在贸易保护主义普遍存在而且十分严重的事实方面进行诘难,如果在这里纠缠,正方将软弱无力。于是,把争论的起点升高,立论时首先承认事实,不与对方争论贸易保护主义“是否存在,或是否严重”,而是把焦点放在“贸易保护主义是否可以抑制”上。在这个更高的层面上论争,在“可以抑制”上立论,就巧妙地超越了对对方有利的事实材料范围,出乎意外。
四、就地取材技巧
辩论赛是一场智慧之战,机敏之争。就地取材体现了辩手的机敏、瞬间的智慧。要想辩论克敌制胜,增色添彩,除了赛前要充分准备之外,还需要随机应变,把握现场,切合时境,就地取材。
(一)就“己方”取材
以己方的某一情况为素材,或引出问题,或反驳对方,以证明己方观点的正确。例如,在“美是(不是)客观存在的”的辩论中。
正方二辩:请问对方辩友,我美吗?
反方三辩:我认为对方二辩很美,但是,这只是我个人的意见。如果在场有人胆敢说对方二辩不美,那么我们是不是要踏上千万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呢? 正因为美是一种主观感受,所以才会有人觉得对方二辩很美,有人觉得对方二辩不美。
正方二辩:刚才对方三辩认为我很美,我要谢谢他。但是,他说如果有人说我不美,我会骂人吗? 那倒不会! 因为,不管你认为我美不美,我还是我,我并没有因为你认为我不美,脸就变成了母夜叉! 美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是人们所欣赏的角度不同罢了!
正方二辩以自己的相貌为话题,巧妙地证明了己方的立场,美是客观存在的。取材机智,论证巧妙,收到了很好的现场效果。
(二)就“敌方”取材
把对方辩友的有关材料作为论据,或证明自己的立场,或批驳对方观点。例如,在“温饱是(不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辩论中:
反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面对着法西斯的疯狂攻袭,英国民众也并没有丧失他们讲究道德的绅士传统。热爱祖国、伸张正义的信念,使得众多还在不温不饱状态下的英国民众们顽强抗争着。面对着这些贫寒,但是高贵的灵魂,来自英国的对方辩友难道还要告诉我们“温饱是谈道德的条件”吗?
因正方来自英国剑桥大学。反方辩论时,列举英国公民在“二战”中艰苦抗击法西斯的例子作为己方的论据,使对方不能否认,也无法否认这一令英国人引以为自豪的事实,显示了就地取材的力量。
(三)就“现场人员”取材
把辩论现场人员“扯入”自己的辩驳中,为证明己方的观点服务。例如,在“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也是)社会问题”的辩论中:
反方:一个人得了病也许不是社会问题,千百万人得了艾滋病难道还不成为社会问题吗?
正方:那千百万人还曾经得过感冒,千百万人还曾经得过心脏病,难道这都是社会问题吗?
反方:一个人打喷嚏不是社会问题,但如果我们全场的人同时打个喷嚏——还不是社会问题吗?
正方提出的问题,可谓咄咄逼人,比较棘手,反方如果直接辩驳,恐怕很难奏效。从现场就地取材,把全场人员作为话题并推向极端。虽然不能直接证明己方“艾滋病也是社会问题”的立场,但却巧妙地避开了对方的进攻,没有让对方占到上风。
(四)就“评委”取材
把现场的评委作为话题,将其有关情况巧妙地穿插在自己的辩论中,一方面用以证明己方的观点,另一方面可以借此赢得评委的好感。例如,在“夜晚对人类利大于弊(弊大于利)”的辩论中:
反方:请问,为什么人们都选择白天工作,夜间休息呢? 如果说夜晚对人类利大于弊,那人们为什么不都改在晚上工作呢?
正方:我告诉你,金庸先生的作品有70%都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写成的。夜晚往往是作家灵感频发、文思泉涌的黄金时段,不信你问问在座的金庸先生啊!
反方:金庸先生已经七十高龄了,你是想让金庸先生夜以继日、不停地写,永远不见天日了吗?
辩论双方,你来我往,都以坐在台下的评委金庸先生为论据,幽默中夹着“狡猾”,让评委饶有兴趣,观众反应强烈。
(五)就“举办地”取材
以辩论赛举办地的材料为题材,将它作为证明己方立场或反驳对方观点的论据。例如在“人性本善(恶)”的辩论中。
正方:对方辩友,请不要回避问题,中国台湾的证严法师救济安徽的大水,照你们的说法,都是泯灭人性,人性本恶,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吗?
反方:但是,8月28日的新加坡《联合早报》也告诉我们,这两天新加坡游客要当心,因为中国台湾出现了“千面迷魂”这种大盗,瞧人性多么险恶啊!
正方用关于中国台湾尼师救济安徽水灾的新闻,证明人性本善,生动真切;反方随手拈来新加坡《联合早报》的有关迷魂大盗的报道,证明人性本恶,让在场的新加坡观众笑得开心又会心。
五、攻守谋略技巧
(一)进攻技巧
(1)先发制人。在辩论中掌握主动权,既可先发制人,又可在被动时反客为主。
复旦大学队对剑桥大学队辩论“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时,有如下一段较量:
剑桥大学的孙学军:“据最近的资料表明,在‘二战’中,英国人民的温饱程度是有史以来没有过的,营养价值在当时食物平均分配制度下是最好的。因此,你不能通过这个例子来否认它是在温饱程度上讲道德的。”
复旦大学的严嘉:“《丘吉尔传》告诉我们,那时候好多穷人是怎么去填饱肚子的呢?是去排队买鸟食——还买不到呵。”
一针见血,对方论点的荒谬便暴露无遗。
(2)摆脱枝节,攻其要害。在辩论中切忌纠缠细枝末节;否则,看上去热热闹闹,实际上已离题万里。作为进攻的一方,一个重要的技巧就是在对方一辩二辩陈词后,迅速地判明对方立论中的要害问题,牢牢抓住这一问题一攻到底,以便彻底击败对方。此所谓打蛇要打在“七寸”上。例如“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这一辩题的要害是:在不温饱的情况下,是否能谈道德? 在辩论中只有始终抓住这个要害问题,才能给对方以致命的打击。当然,在辩论中有时也要用到“避实就虚”的技巧,比如对方提到一个我们没准备无法回答的问题,勉强去答可能适得其反,此时可以轻轻避开,另外找对方的弱点攻过去。但在更多的情况下,辩论需要的是“避虚就实”“避轻就重”,敏于抓住对方要害,穷追不舍,猛攻下去,务求必胜。
例如1993年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决赛“人性本善”的一段辩论。
正方:我倒想请问对方同学,如果人性本恶,是谁第一个教导人性要本善的? 这第一个人到底为什么会自我觉醒?
反方:我方三辩早就解释过了,我想第四次请问对方辩友,善花是如何结出恶果的?
正方:我再说一次,善花为什么结出恶果。有善端,但是因为后天的环境跟教育的影响,使他做出恶行。对方辩友应该听清楚了吧? 我想再请问对方辩友,今天泰丽莎修女的行为,世界上盛行好的行为,为什么她会做出善行呢? 告诉大家。
反方:如果恶都是由外部环境造成的,那外部环境中的恶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正方:对方辩友,请你们不要回避问题,中国台湾的证严法师救济安徽的大水,按你们的推论不就是泯灭人性吗?
反方:但是对方要注意到,8月28日《联合早报》也告诉我们:这两天新加坡游客要当心,因为中国台湾出现了“千面迷魂”这种大盗。
正方:我们就很担心人性本恶如果成立的话,那样不过是顺性而为,有什么需要惩罚呢?
反方:对方终于模糊了。我倒想请问,你们开来开去,善花如何开出恶果,第五次了呵!
这段辩词,双方你来我往,都紧扣要旨,又步步进逼,可谓精彩纷呈。特别是反方,五次发问,穷追不舍,有理有据,显现出较高的辩论技巧。
(3)捕捉漏洞。参加辩论的双方宛如两军对垒,唇枪舌战,充分表现出辩论者的勇气和智慧。但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在辩论中,辩论的双方或一方往往会出现一些失误。因此,机敏地捕捉战机,利用对方的失误,出其不意地进攻,是取得成功的关键。有利的战机可以从认识上、逻辑上、表达上来捕捉。
例如,1993年8月25日,英国剑桥大学对中国上海复旦大学的一场题为“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的辩论。
在阐述当中,剑桥队的三辩表述法律不是道德,而二辩却认为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我方乘机扩大对方两位辩手之间的裂痕,迫使对方陷入窘境。同是这场辩论,剑桥队的一辩起先把“温饱”看成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状态,后在我方的凌厉攻势下又大谈“饥饿”状态,使得自己与先前的见解又发生矛盾,我方“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对方在急切之中,理屈词穷,无言以对。
(4)出其不意。辩论者面对对方刁钻古怪的提问或发难时,不应急于直接给予辩驳,而应有意“岔开”话题,扰乱对方的注意力或思绪,然后乘其不备,话锋突然逆转,使对方始料不及,无言以对。例如:
1988年,在新加坡举办的亚洲大专辩论会上,复旦大学队与澳门东亚大学对垒,辩论“联合国是否有存在下去的必要”的问题。复旦大学队在辩论之中突然发问:“请问对方辩友,联合国是哪一年成立的?”这在一般人看来是十分简单的问题,对方因准备不足而未答,复旦队马上反击:连联合国的生辰八字都没有搞清楚,怎么能断定联合国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5)釜底抽薪。釜底抽薪法是驳其论据的方法,即找出支撑论点的论据的破绽驳倒论据,达到驳倒对方论点的目的。俗语云:“根基不正,其影必斜。”错误的观点往往是由虚假的论据支撑的,若能揭露其论据不真实,其论点自然不攻而破。
论点是建立在论据基础上的,论据虚假,则论点谬误。所以在辩论中,只要揭露对方论据的虚假,就如同釜底抽薪,根蚀树倒,对方所持论点就会被驳倒。釜底抽薪首先要识“薪”,才能“抽”倒对方。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善于从对方的论点中分析其要害论据之所在。
(6)欲擒故纵。首先假定对方的论点是正确的,以这个所谓正确的大前提去推理,推出一个明显的错误的结论,使它的荒唐性突显出来,从而驳倒对方的论点。这种方法尤其适用于对固执己见、蛮不讲理者的反驳。例如:
母亲:你唱的什么歌,嗲声嗲气的,那么低俗?
儿子:你不懂,这可是流行歌曲。
母亲:流行的歌曲就好吗?
儿子:那当然! 流行的就是好的,你想啊,不好它能流行吗?
母亲:那么,流行感冒、流行传染病也是好的喽?
儿子:……
(二)防守技巧
(1)李代桃僵。辩论中有时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辩题本身过于绝对,如果紧紧扣题去论,往往既难以说服听众,又常常经受不住对方的反驳,此时便可以有意识地引入与己方论点相似的概念与对方周旋,诱使对方花大力气去分析新概念,从而保证己方立论中的某些关键的易被对方反驳的概念不被发现,自己的阵地不被突破。
比如中世纪的神学家对“上帝是存在的”进行的论证。
当我们思考着上帝时,我们是把它作为一切完美性的总和来思考的,但是归入一切完美性总和的,首先是存在,因为没有存在的东西是不完美的。因此我们必须把存在算在上帝的完美性之内。因此上帝一定存在。
(2)以守为攻。防守是进攻的特殊形式,只有巩固了己方阵地,才可能有效地攻击对方。以守为攻是辩论中常用的技巧。
复旦大学队与台湾大学队在1993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的自由辩论中,有这样一个回合的较量。
台大队:我倒想请问对方同学,如果人性本恶,是谁第一个教导人性本善的? 这第一个人到底为什么会自我觉醒?
复旦队:我方三辩早就解释过了,我想第四次请问对方辩友,善花是如何结出恶果的?
在此之前,正方和反方各提了两次相同的问题,双方都没有清楚地解释,面对台大队的再一次轰炸,复旦队的战术是抛出台大队同样不能解决的问题来质问对方,通过毫不退却的进攻,扭转弱势局面,从而维护己方的观点。
(3)机变应错。有时在辩论中可能失言,也可能遇到对方提出的一些自己事先没有考虑到的问题,此时就要遇错沉稳,机变应对。对自己的失言要及时补救,否则马上就会被对方抓住,作为攻击的把柄,使自己陷入被动。
六、语言技巧
辩论是双向言语活动中最能体现语言技巧的形式。它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种语言竞技活动。与其他语言形式相比,辩论语言具有险而不凶、快而有当、尖而不散、准而无隙、美而不浮的特点。
辩论应当追求优美的语言形式,但不能为了优美而浮华虚夸。辩论是理性的活动,需要的是充实、严密与朴素。任何虚言假饰、矫揉造作都与辩论无缘。因此,在追求优美时,要明确目的、掌握分寸,注重实际效果。
(一)诱其说“是”
诱使对方说“是”,在辩论的开头切勿涉及有争议的观点,而应顺应对方的思路,强调彼此有共同语言的一面,从对方的角度提出问题,诱使对方承认你的立场,让对方连连说“是”,与此同时,一定要避免让他说“不”,慢慢就能将其引入“陷阱”。例如:
有一次,邻人偷了华盛顿家的一匹马。华盛顿同一位警官到邻人的农场里去索讨,但那人拒绝归还,并声称那是他自己的马。华盛顿用双手蒙住马的两眼,对邻人说:“如果这马是你的,那么,请你告诉我们,马的哪只眼睛是瞎的?”“右眼。”
华盛顿放开蒙右眼的手,马的右眼并不瞎。
“我说错了,马的左眼才是瞎的。”邻人急着争辩说。华盛顿放开蒙左眼的手,马的左眼也不瞎。
“我又说错了……”邻人还想狡辩。
“是的,你错了。”警官说,“证明马不是你的,必须把马交还给华盛顿先生。”
在这里,华盛顿之所以能够轻而易举地把马要回来,其奥秘就在于他巧妙地用复杂的问语,使邻人陷入圈套,既没有理由说自己“不知道”,并相信了华盛顿问话中包含的“此马有一只眼睛是瞎的”的假定,在华盛顿的诱导下乖乖就范。
(二)借题发挥
在辩论中,当我方受到攻击时,可以不直接从正面答辩,而借助论敌提供的话题进行还击,从而改变辩论的局势。这种借题发挥的对策,关键在于一个“借”字,能否借为己用,决定于辩论者的论战经验和思辨能力。例如:
1959年美国副总统尼克松访苏,在此之前,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关于被奴役国家的决议,对苏联和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进行了攻击。在尼克松与赫鲁晓夫会晤时,赫鲁晓夫对尼克松说:“这个决议臭极了,臭得像刚拉下的马粪,没有比马粪更臭的东西了!”赫鲁晓夫出言粗俗,欲使尼克松难堪。谁知尼克松回敬道:“我想主席先生大概搞错了,比马粪还要臭的东西是有的,那就是猪粪。”
因为尼克松知道赫鲁晓夫年轻时曾当过猪倌,所以就借题发挥,歪打正着,使赫鲁晓夫脸上泛起了羞涩的红晕。
(三)埋伏引诱
这种辩论技法以迂为直,先不直接辩驳,而是先设下一个埋伏,引对方上钩,等对方发现“上当中计”时,已经无计可施了,只得认输。如20世纪30年代,香港曾有一起诉讼案子:
英国商人威尔斯向中方茂隆皮箱行订购了3000只皮箱,到取货时,威尔斯却说,皮箱内层有木材,不能算是皮箱,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15%的损失。在威尔斯强词夺理、法官偏袒威尔斯的情况下,律师罗文锦出庭为被告辩护。
罗文锦站在律师席上,取出一只金怀表问法官:“法官先生,这是什么表?”
法官说:“这是伦敦名牌金表。可是,这与本案没有关系。”
罗文锦坚持说与本案有关,他继续问:“这是金表,事实上没有人怀疑。但是,请问内部机件都是(黄)金制的么?”
法官已经感觉到中了“埋伏”。律师又说:“既然没有人否定金表内部机件可以不是黄金做的,那么茂隆行皮箱案,显然是无理取闹,存心敲诈罢了。”
这样的辩驳,既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又简洁明了,令人痛快。起初对方被你转移了话题,失去了警觉,等你一旦回到正题,进行类推时,想否认就比较难了。这就是埋伏引诱技巧的有力之处。
(四)逼其亮底
在辩论中,可想办法让对方把你想了解的东西尽快地说出来,以便早点对付之。其办法是把话说到一半就故意停下来,然后让对方接下去说,如“这么说,你的意思是……”,“如此说来,这个论点是……”,“照你的话说,它的意思是……”。当你用这些半截子的话去诱发对方时,对方十有八九会不假思索地把这句话按意思说完。这时,你就轻而易举地又多了一张“底牌”。法庭辩护时,这种情况经常可见。有经验的辩护律师常常向公诉人或原告的证人、被告或被告的证人采取这种方式提问,以便为自己的事实或法律依据找到支撑点。
(五)刚言震慑
辩论中,有的对手因理屈而心虚,说话吞吞吐吐、含含糊糊,这时,辩论者可以用锐不可当的气势直逼对方,使其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例如:
江竹筠(《红岩》中的江姐)被捕以后,经受了严刑拷打,宁死不屈。有一天,特务头子徐鹏飞久审不下,恼羞成怒,准备用他审讯女犯人的绝招——把她的衣服当众剥光,使她害羞之极而不得不招供。只听徐鹏飞大吼一声:“给我把她的衣裤全部剥下来!”话音刚落,一直缄默不语的江姐突然大喊一声:“不许你们乱来!”徐一听乐了,以为这下可把江姐吓唬住了,便阴阳怪气地说:“你害怕了,那就赶快说!”江姐怒目圆睁,指着徐鹏飞厉声喝道:“我是连死也不怕的人,还怕你们用剥衣服的卑劣手段来侮辱我吗? 不过,我要告诉你,你不要忘记,你是女人养的,你妈妈也是女人,你老婆、女儿、姐妹都是女人,你用这种手段侮辱我,遭受侮辱的不是我一个人,而是世界上所有的女人,连你妈妈在内,也被侮辱了! 你不害怕对不起你妈妈、姐妹和所有的女人,那你就来脱吧!”
这一席话大义凛然,势不可挡,以浩然正气压倒了敌人的卑劣和嚣张。
(六)善用逻辑,雄辩有力
(1)针锋相对。辩论要看对象,有时遇到刁难、讥讽、侮辱的言辞,那就需要以牙还牙,直言相抗。这时不必拐弯,不必“谦逊”,也不必长篇大论,只是逐条地批驳即可。
(2)釜底抽薪。在辩论时,辩论双方所持的论题,都是由一定论据支持的,如果将论题的根据——论据抽掉,那么,论题这座大厦就会像釜底抽薪,其论点必然不攻自破。
(3)顺水推舟。即顺着对方的思维逻辑推下去,最后得出一个荒谬的结论,以证明对方的观点站不住脚。
(4)以退为进。在辩论中,有时不急于以牙还牙、针锋相对地直言对抗,而是先承认对方的分析和指责是对的,自己似乎也同意了对方论据的合理性,然后出其不意,或指出对方的矛盾,或说出事实的真相,或做出另外的分析,最终达到证明自己论点正确性的目的。
(5)声东击西。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不直接从这个目的的正面去说,而从相反的方面入手,实则说的是正面要达到的目的。
七、辩论中巧设陷阱的技巧
在辩论赛上如果能够巧妙地设计出一些让对方无法回避而又容易上当的问题,往往能够收到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
(一)暗设逻辑陷阱
比如有这么一场辩论,正方立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第一位,竞争第二位”,反方的立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第一位,道德第二位”。应该说,要坚守正方立场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因为市场经济体制本身就是一种竞争机制,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之一就是竞争性。在质询环节,正方第一个提问至关重要,是先发制人还是为人所制,关系全局的胜败。请看这一轮质询:
正方:请问对方辩友,经济活动的主体是什么?
反方:市场。
正方:对方辩友错了! 市场是经济活动的载体,经济活动的主体应该是人。再请教对方辩友,竞争的主体是什么?
反方:人! (对方受第一问影响,陷入了思维误区,回答了正方所期待的答案。)
正方:我的第三个问题是,人应不应该有道德?
反方:(发现落入对方陷阱,但只好硬着头皮回答)人……人当然应该……应该有道德。
正方:(顺理成章地)对方既然承认作为经济活动和竞争主体的人首先应该有道德,为什么还要回避道德是第一位的呢? 对方已经承认了我方观点正确,就不要“犹抱琵琶半遮面”了吧! (观众鼓掌、喝彩)
正方设计了两个问题,一步一步把对方引入逻辑陷阱,待对方发现时已不能自拔,只能按逻辑推理去回答,不得不承认对方的观点。正方胜得巧妙!
再举一个例子。正方立场“克隆人类,弊大于利”,反方立场“克隆人类,利大于弊”。正方设计了巧妙的提问,并取得了质询的胜利。
正方:请问对方辩友介意克隆人类吗?
反方:不介意! 最新的科研成果,应当应用到人类生产、生活中去。
正方:请问对方辩友介意克隆一个你吗?
反方:当然不介意! 我是人类的一分子嘛。
正方:请问对方辩友介意克隆的这个你,热烈亲吻你的女朋友吗? (观众喝彩)
反方:(尴尬)对不起,我、我还没有女朋友……(观众笑)
正方:对方辩友“王顾左右而言他”,不敢做正面回答。不过你的潜台词是十分明显的:如果你有女朋友,你会介意的,你会吃醋的! 克隆人类将会带来一系列伦理道德问题,“春江水暖鸭先知”,对方辨友还是十分敏感的嘛! (观众鼓掌)
第一、二个问题,对方基于自己的立场,只有毫无选择地回答“不介意”。第三个问题让对方左右为难,再说不介意是违反人之常情的、不合逻辑的;说介意的话,既然克隆人带来了让你“介意”的后果,利大还是弊大,不言而喻。对方最后居然回答说:“对不起,我还没有女朋友。”一时传为笑谈,这也是一个设计逻辑陷阱诱敌成功的例子。
(二)善作归谬推理
在辩论中,假设对方的观点正确,用这个观点作为逻辑推理的前提,推出十分荒唐的结论,谁是谁非便一清二楚了。通俗地说,就是先“顺着竿子往上爬”,然后再“倒打一耙”。仍以“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第一位还是竞争第一位”的辩论为例:
正方:众所周知,经济活动具有功利性。假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把竞争放在道德之前,我们将看到人们穿着黑心棉,喝着甲醛酒,吃着陈馅月饼,看着盗版书,开着翻新车,住着新建成的危房,这样的竞争,对方想要吗?
反方:对方列举了衣食住行这么多问题的存在,可这是竞争带来的吗?
正方:对,这不是竞争带来的。这是不正当竞争带来的,是竞争者的道德水平低下带来的,所以我们才要把道德放在第一位。
反方:不正当竞争带来了问题,才用法律、用道德去规范。竞争在前,道德在后,所以还是竞争第一位呀!
正方:对方的意思是,不正当竞争的罪恶之果,催开了文明道德之花,于是,我们岂不是要呼唤更多的罪恶之果了吗? 按照对方辩友的逻辑,为了法律规范,大家首先要男盗女娼、以身试法;为了道德完善,大家首先要坑蒙拐骗、丧尽天良。人世间还有比这更荒唐的逻辑吗? (热烈的掌声)
在这一轮的交锋中,反方说到“不正当竞争带来了问题,才用道德去规范,竞争在前,道德在后,所以还是竞争第一位”的时候,显然已经犯了一个错误,谁居第一位,说的是重要性的问题,而不是先后的问题。正方“顺着竿子往上爬”,用这个错误的逻辑去推理,得出了极其荒唐的结论。
(三)巧提两难问题
在辩论中,可以设计一些使对手左右为难的问题,让自己掌握场上的绝对优势,对方则怎么回答都要陷入非常尴尬和被动的境地。这就是逻辑学上的“二难推理”。比如有这么一场辩论赛,正方的立场是“学高为师”,反方的立场是“德高为师”。双方辩手就此展开了一场有趣的攻辩:
正方:有这么一个人,他酗酒,吸食麻醉剂,与妓女厮混。请问对方辩友,他可不可以为师?
反方:不可以,因为“德高为师”。
正方:可是我们提到的这个人,一般都称他为大师,因为这个人是凡·高。(笑声和掌声)还有这么一个人,他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鄙视体力劳动者,鄙视妇女。请问对方辩友,他可不可以为师?
反方:我们强调德高为师,为师者言传身教,榜样的力量是不容忽视的。
正方:请正面回答,可以,还是不可以?
反方:不可以。
正方:可是对方辩友知道这个人是谁吗? 他是被我们尊为“万世师表”的孔子。(热烈的掌声)
应该说,正方设计的这两个问题都是比较刁钻的。反方回答“不可以”,正好掉进正方设置的圈套。若回答“可以”,正方就可以接着反驳:那么就是说德不高者也可以为师,承认了我方“学高为师”的观点。即使反方发现正方的意图,从另一个角度回答,说德不高者可以作为反面教员,前车之覆,后车之戒。正方还是可以说,反面教员也是教员,只要我们学到东西,他一样为师了,德不高者也可以为师,与反方的观点还是相悖的。二难推理的妙用就在于让对方左也不是,右也不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不论怎么回答都要犯错误。
以上是在辩论实践中,如何学习运用提问招法的几个简单例子,希望辩手们互相学习,在辩论中妙招频出,妙语连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