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第二节 辩论的逻辑法则

第二节 辩论的逻辑法则

本节侧重阐述辩论的一般逻辑法则和要求。我们只有严格遵循辩论的逻辑规则,掌握辩论的各项要求,才能使辩论具有强大的战斗力。

一、犀利反驳对方观点并击中要害

辩论不同于一般争辩,它不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应该是辩论双方在各自陈述自己观点的基础上进行语言交锋。要交锋就要以充足的论据去揭露和批驳对方议论的错误。

(一)反驳途径

从一般的驳论法则来看,通常有批驳论点、批驳论据和批驳论证三种。从根本上讲一切错误议论都表现为论点错误,而这个错误论点,又常常为虚伪的论据所支持,以错误的论证方法来维系。因此,要驳倒一个错误观点,可以直驳论点,也可以通过揭露论据不实,所依不准,或者论证违反逻辑法则来实现。

1.反驳论点

对方的论点是反驳的最主要对象和根本目标,在反驳中应将重点放在对方的论点上,集中力量给予强有力的批驳。反驳对方的论点可从三个方面着手:①看是否与事实相矛盾;②看是否与正确的理论相矛盾;③看是否自相矛盾。

这三个方面是衡量一个观点正确与否的试金石。一个观点只要有一个方面的矛盾,就是错误观点,就可大加攻伐。

反驳论点有两种方法:直接反驳和间接反驳。所谓直接反驳,就是运用一系列真实而恰当的原理和事实,直接驳斥对方观点的虚假性。所谓间接反驳,即不直接驳斥对方的论题,而是针锋相对地提出一个与对方的论点相排斥、相对立的论点,并努力证明其正确性。依据逻辑学中的排中律,既然这一论点是正确的,那么对方那个与之相对的论点就一定是错误的。这种间接反驳的方法,在辩论中应用极其广泛。这是因为辩论不仅仅在于批驳对方,而往往是把批驳作为阐述和强化本方论点的手段。而这种间接反驳,恰好把证明和反驳、“立”和“破”有机地结合起来。

2.反驳论证

论证方式是用论据来证明论点时所采用的推理形式。而推理形式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因而论证方式就有是否正确的问题。辩论者只要发现对方的论证方式有错误就可以作为批驳的对象,即提出对方的论证方式不符合逻辑规则,由对方的论据不能必然推导出对方的论点来。论证方式的对错一般没什么可狡辩的,因此对方很难辩护。

当然,反驳了对方的论证方式只是揭露了对方的论点与论据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即对方的论据不是其论点的充足理由。不能以为驳斥了对方论证方式的错误,对方的论点也一定就是错误的。要驳倒对方的论点,在反驳对方的论证方式之后,还必须对其论点进行批驳。例如:

无产阶级革命家王若飞在狱中时,法官审问中诬蔑他“卖国”。其理由是:马克思、列宁都是外国人,一个中国人讲外国人的主义,难道还不是卖国吗? 王若飞敏锐地察觉法官犯了“推不出”的错误,于是反驳道:“法官先生,你简直可笑得令人齿冷。你竟然无知到这样可怜的程度,真是怪事。对你说话,我得讲一点普通常识。马克思是德国的犹太人,他在德国不能立足,曾在巴黎进行过革命活动,后来又寄居在英国伦敦。他在英国参加工人运动,英国工人很欢迎他。照你的说法,莫非英国工人把自己的国家出卖给马克思吗?列宁根据马克思的真理,在俄国建立布尔什维克党,领导人民推翻了反动的沙皇统治,赶走了德国侵略者。难道列宁赶走了德国人,又把俄国人出卖给德国人吗? 先生们,马克思列宁主义是无产阶级的革命真理,哪国需要就在哪国发展,谁也阻止不了! 你不懂不要装懂,假装有学问。这样自以为是,自欺欺人,除了给人增加笑料,别无好处。”

这里,王若飞通过揭露论敌论据与论点之间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让论据无法成立。

3.反驳论据

错误的论点,总是建立在虚伪的、片面的论据之上的。或狡辩某些事理,或伪造某些所谓事实,或篡改某些权威论断,或曲解法律、典籍的有关规定和内容。因此,揭露对方的说理不真、事例不确、引证有误、所依不当,也是辩论反驳的重要方法。例如:

在陕北行军途中,毛泽东问阎长林:“你是新四旅来的,为什么新四旅常打胜仗?”阎长林回答:“新四旅中河北人多。”毛泽东反驳道:“河北名将颜良、文丑不是给山西人关云长杀了吗?”

阎长林以“新四旅中河北人多”的论据,来证明“新四旅常打胜仗”的论点,毛泽东用“颜良、文丑是河北人,还是给山西人关云长杀了”的事实来反驳,这就驳倒了论据,从而证明了“河北人多”不是新四旅常打胜仗的原因。

驳斥论据是为驳斥论点服务的。但是,驳倒了对方的论据,并不等于驳倒了对方的论点。驳倒论据只是证明对方论据的虚假性,而对方论点正确与否,仍然是要证明的,因此在否定了对方的论据后,一定要回扣到所驳论点上去。

在反驳中有两点必须强调:一是在辩论中,往往是多种辩驳方法综合运用,即把反驳论点、反驳论据、反驳论证恰当地、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集束手榴弹”的作用,这会收到更强的辩驳效果。二是要理清对方论点与论据之间的层层依属关系。这是因为除中心论点和具体的论据材料外,论点与论据往往是相对的。各级分论点,又是抽象了的论据。因此在辩论中,只有理清论点的层级并且理清论点与论据之间的层层证明关系,才可能从根本上抓住辩驳的突破口,并且形成层层批驳直至最终否定中心论点的强大的逻辑力量。

(二)击中要害

辩论交锋中我们常可见到双方纠缠在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上,争论不休,看似热闹,却离了谱,这是辩论的大忌。辩论中的一个重要技巧就是在对方陈词以后,迅速判明对方立论中的要害问题,从而抓住这一问题,一攻到底,以便从理论上彻底击败对方。

对方对论点的理解,总会有个逻辑结构。若能抓住这个逻辑结构中的要害作为突破口,集中火力猛攻这一关键点,一点突破往往能收到全线告捷的效果。例如,“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这一论点的要害是:在不温饱的状态下,能否谈道德? 辩论中只有始终抓住这个要害问题,恰似打蛇打七寸,才能仅以一击,给予致命的创伤,所以辩论时必须攻其要害,穷追到底。

二、努力阐述自己观点的正确性

辩论固然要辩、要驳,但归根结底仍是要使对方和听众信服自己的认识和主张。因此,在辩论中首先就要立论鲜明,持之有据、充分阐述事理。

辩论制胜的关键在于你确立的论点是否正确,你选用的论据是否真实而有证明力,你用何种方法来论证论点和论据之间的关系,论点、论据、论证方法,这是辩论言语交锋的三大要素。

(一)论点正确鲜明,利攻易守

孙子曾说过:“上兵伐谋。”一场高水平的辩论首先是辩论双方在辩论思路与立场上的较量。确立一个最有利于本方的总论点,使之不仅观点正确、旗帜鲜明,而且用之攻能破对方的任何立论,用之守能御对方的任何攻击,这样的立论就等于先发制人,兵未动,胜势已定。这种立论要求做到角度新、针对性强和立意高。既要能“言人所未言,见人所未见”,听之出乎“意料之外”,思之却在“情理之中”,又要“知己知彼”,了解对方对辩题基本概念的认识,以及对方立论时可能采取的思路,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己方的立论,更要创造一个较高的意境,具备较高的价值判断,辩论才能有确定的信念和充分的感召力。

(二)论据真实典型,发散归一

论据是论点的支架。辩论者只能通过“摆事实”的方式“讲道理”,引导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而不能强迫听众去接受,所以“事实胜于雄辩”永远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

论据有理论论据和事实论据两大类。无论是现实材料还是历史材料,正面材料还是反面材料,全面、宏观的材料还是具体、微观的材料,都可以充当论据。但在确立论点的反复论证过程中,论据既要真实充足,避免孤证无力,同时又要典型,能够以一当十。

辩论既要从解决分歧的愿望出发,又要重视即时效应,才能赢得听众的认可。在运用论据证明论点时,既要有语言的力量,也要有逻辑的力量;既强调一些经验证明了的成功的规范性技巧,又强调积极主动的主观思考和临场发挥;严密而不呆板,精巧而不单薄,华丽又不失实用,这就是发散归一的思辨式运用论据的原则。

一场复杂命题的辩论,不仅可运用论据进行正向思辨论证,也可运用论据进行逆向思辨论证,这是纵向思辨的两种类型。而且纵向思辨往往不是通过单一的方式表现出来,而是向外辐射出许多纵向思辨即发散。没有发散的辩论,尤其是辩题枯燥时,辩论就会令人感到索然无味,因而在辩论中敢于将问题撒出去,离开枯燥晦涩的专业语言,论据扩散到日常生活、历史事实、文学作品、轶事奇闻上去,就可大大地打开听众的知识视线,使辩论跌宕起伏,妙趣横生,拓展出辩论的深度和广度;但发散又不可离了主旨,这就是归一。离开了中心论点来发散,就会跑题。如果说不发散辩论会失之褊狭,缺乏情趣;那么不归一就会失之宽泛,缺乏论证的严密性和严肃性,使辩论变成五光十色的语言碎片,这乃是辩论的大忌。所以当说明一个论点而要提出许多理由,列举很多论据时,这种辩论给人的直观感觉是许多纵向思辨从不同角度共同指向一个论点,这就是归一地运用论据。只有既发散又归一,才能使辩论具有很强的战斗力。

(三)论证严密科学,无懈可击

辩论是一种论事理、辨是非的言语活动。凡议论事理、辨别是非就必然要直接运用判断、推理和论证等逻辑形式,因而辩论的言语思维必然受到逻辑思维的制约。根据逻辑推理的方式,论证常用的有三大基本方法。

1.演绎推理法

这是从一般的公理出发,引申出个别的结论。当辩论者在一般知识指导下,去揭示个别事物的本质或特性时,就需要运用演绎推理法。例如:

在亚洲大专辩论赛中,就“在目前的国际局势下,联合国有无存在的必要?”的辩题,反方复旦大学的二辩说:“……第二,我们可以注意到,联合国是缓解国际冲突的必不可少的‘缓冲剂’。对方同学对现在的世界有许许多多的忧虑,这一点我们也很同意。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在黎巴嫩、阿富汗,凡是有战火的地方,往往就有联合国的维持和平部队,或者是可见到联合国特使风尘仆仆。这一点,对方同学能够否定吗? 就说伊朗吧,那位针插不进,水也泼不进的霍梅尼对于德奎利亚尔先生不也要礼让三分吗? 德奎利亚尔先生这两天又要去了,对方同学能否认此行的价值……”

2.归纳推理法

这是由个别到一般,即从许多个别材料概括出普遍性结论的一种推理方法。例如,“仓廪实而知礼节”一题的反方辩词:“要知礼节就一定要仓廪实吗? 一箪食一瓢饮的颜回,周游列国诲人不倦的孔子,不为五斗米向乡里小儿折腰的陶渊明,郁郁不得志的竹林七贤,身居草堂而能惦记‘大庇天下寒士’的杜甫,举家食粥的曹雪芹,北大教授马寅初,大西北创业的两弹元勋们……直到今天的那些戍守在祖国边陲的将士们,你能说他们不深明大义、不知礼节吗? 但他们‘仓廪实’吗?”

3.类比推理法

这是由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些属性上的相同,推出它们在另外一种属性上也可能相同的推理。使用类比推理,可以有力地支撑中心论点,尤其是当辩论者在对某一问题缺少可靠论证时,应需要用类比推理,来启发思路,触类旁通,以便为揭示事物的本质,找出一个相似的说明方式。例如:

加拿大前任外交官切斯特·朗宁,他出生于中国,是喝中国奶妈的奶长大的。在竞选议员的辩论中,反对派抓住他出生于中国这一事实大做文章,指责他说:“你是喝中国人的奶长大的,你身上一定有中国的血统。”面对挑衅,朗宁坦然回答:“根据权威人士透露,你们是喝牛奶长大的。你们身上一定有牛的血统了?”反对派被驳得面红耳赤,哑口无言。

三、辩论的要求

无论何种辩论,都应该严格遵循辩论的逻辑规则,掌握辩论的各项要求,才有可能取胜。辩论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中心论点鲜明

辩论是口语表达中的两军对垒。这就要求必须壁垒分明,持不同见解的双方都要鲜明地亮出自己的旗帜,不含糊不清,不模棱两可,只有这样才能保持辩论的大方向。

(二)辨清辩题

辩题即双方认识相悖,需要通过辩论分清是非,进而取得共识的问题。在辩论中只有辨清了辩题,才可能把握中心,形成针锋相对的话语交锋。分清辩题要注意把握以下三点。

1.分清辩题的异认点

异认点即分歧点,亦即双方观点的对立处。辩论中只有准确地把握住辩题的异认点,才能掌握辩论的方向与中心。辩论中的异认点,既可表现于中心论点,也可表现于各级分论点,甚至表现于论据。因此在辩论中要理清这些异认点的层级,才可能依次辩驳,显示辩论强大的逻辑性。

2.分清辩题的共认点

共认点即辩论双方在辩题范围内,观点一致的认定,而成为辩题范围内不辩的部分。这种对辩题的逻辑共认点不辩,也是为了避免做无谓的争论。如“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这一辩题在逻辑上将医学问题与社会问题割裂开来,任何一方都不能攻击对方的这种逻辑上的割裂,因为正方反方都有这个逻辑共同点,攻击了对方,也会反弹回来打到自己。

3.抓住异认点中的聚集点

聚集点是异认点的核心,是辩论双方认识分歧的关键处。有些辩题较为单纯,分歧较为鲜明集中,则异认点与聚集点可能重合;而有些辩题异认点较多且不甚分明,则应该紧紧把握住分歧的核心,找准聚集点。

由此可见,要辩论就必须有一个集中而明确的辩题;就要肯定并排除辩题的共认点;就要分清异认点并牢牢抓住聚集点。只有这样才能进行一场针锋相对的辩论。

(三)理据充分

辩论中,无论是阐述自己的观点,还是驳辩对方的观点,都必须做到理据充足。或阐述事理,或列举事实,或援引数据,或引证典籍法规,只有不景气充分才能有辩驳致胜的力量。否则,纵使疾言厉色,也缺少战斗力。例如:

承上复旦队在驳“人性本善”时,二辩说:“……第二,人性本恶是日常生活一再向我们显示的道理。从李尔王的不孝女儿们到《联合早报》上拳击妻子脸部的丈夫们,从倒卖血浆的联合国维和部队到杀人不眨眼的拉美毒枭,恶人恶事真可谓横贯古今,不胜枚举。对方辩友,难道你还要对着《天龙八部》中恶贯满盈、无恶不作、凶神恶煞、穷凶极恶这四大恶人谈什么人性本善吗?”

辩论中说理还要力求辩证,避免片面;用例力求典型,避免孤证;引证要忠实完整,避免断章取义。只有如此,辩论才能强而有力。

(四)讲理、讲度、讲德

讲理,即辩论建立在充分的理据上,要以理服人,以据服人,而不以势压人,以声吓人,这就是有理不在声高。

讲度,即对不同意见的辩驳要适度。适度的标准就是坚持实事求是,不“棍棒”横飞,不上纲上线,不把认识问题硬说成立场问题,不将学术争论硬扯成政治问题等。

讲德,即讲究辩论的道德与风度。不故意歪曲他人原意,篡改对方论点;不在对方申述自己观点和理据过程中拦腰截断,抢话反驳;不恶意挖苦讽刺对方;不粗暴进行人身攻击等。

(五)善于打动人

辩论艺术是语言的艺术,但恰当地理解、组织、运用辩论的语言却十分不容易。过于雕琢的语言会失之于浮奢,而平淡的语言又会令人感到乏味。辩论语言要吸引、打动听众,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用形象的类比取代抽象的说理。例如,复旦队在驳对方将艾滋病局限于医学问题时说,“不要让大象在杯子里洗澡呀”,这就生动、形象地说明了事理。

(2)用具体的数据取代哲学式的说教。例如,“世界上已有1400万名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相当于澳大利亚全国的人数,这个问题难道不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吗?”数字具体准确,令对方无法驳斥、否定。

(3)用生动的事例取代烦琐的论证。例如,论“人性本恶”时,用“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知人知面不知心”“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来证明,就比枯燥冗长的阐述更能说服人。

(4)用幽默感人的语言取代贫乏枯燥的陈述。例如,“我方不知论证过多少遍‘艾滋病不是医学问题’了。倒是对方认为,只要是病就是医学问题,那我倒要问问对方,相思病是该看内科还是看外科啊?”

【拓展阅读】

归谬辩驳

俄国著名作家赫尔岑有一次应朋友的邀请,去参加音乐会。可是,音乐会的节目才演不久,赫尔岑就十分厌烦地用双手捂住耳朵,打起瞌睡来了。这时,女主人对赫尔岑的举动感到很奇怪,便推了他一下,问他:“先生,你不喜欢音乐吗?”赫尔岑摇了摇头,指着演奏的地方说:“这种低级轻佻的音乐有什么好听的?”

女主人惊叫起来,对赫尔岑说:“你说什么呀? 这里演奏的都是流行的乐曲呀!”

赫尔岑心平气和地反问女主人:“难道流行的东西都是高尚的吗?”

女主人对赫尔岑的反问不以为然,不服气地说:“不高尚的东西怎么会流行?”

赫尔岑听了这话,风趣地对女主人说:“那么,流行感冒也是高尚的了?”说完,就告辞回家了。

分析提示

女主人与赫尔岑的辩论实际上围绕着这样两个判断:好的音乐是流行的,流行的音乐是好的。在女主人看来,流行的音乐都是好的。而这两个判断,第一个正确,第二个错误。从概念的周延性看来,第一个“流行”的概念是不周延的,而到第二个中则变成周延的了。赫尔岑正是针对女主人这一错误,利用“流行”一词的引申意义,用“流行感冒也是高尚的了?”的反问,使女主人难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