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第一节 辩论概述
第一节 辩论概述

一、辩论的含义和特征

(一)辩论的含义

《墨经·经上》云:“辩,争胜也,辩胜,当也。”《经说下》云:“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从文字学上看,“辩”含有辩论、辩解、辩明的文字意义;“论”含有议论、评定之意。辩论包含“论”和“辩”两个方面。“论”,即阐明事理,表明主张。“论”的目的在于“立”,就是所谓的“立论”。大凡论者,总认为自己对议论对象(人或事)的认识是正确的,于是要用各种议论方式而确保其观点的成立。“辩”,即驳辩,辩解,就是要分清是非,驳倒对方的主张。“辩”的目的在于“破”,围绕议论对象,驳辩被认为是错误的主张。驳辩同样要用各种议论方式去否定对方观点的成立。在逻辑学的理论中,论证与反驳是两种相反相成的推理形式,论和辩不能完全分开,不破不立,“立”常常在“破”之中。“论”和“辩”好比是一把利剑的两面锋刃,相互为用。

简言之,辩论是以阐述为基本表达方式,以彰扬真理、否定谬误为基本目的,持不同见解的各方就同一话题,阐述己见,批驳对方所进行的语言交锋。

辩论的主体是持不同见解的各方;辩论的客体是参辩各方共同探究的辩题;辩论的过程是阐明己见、批驳对方的攻防对策的运用和语言交锋;而辩论的载体则是各方的话语,以上这些便构成了辩论的基本要素。

(二)辩论的特征

辩论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论理的严密性

辩论既然是持不同观点的各方的唇枪舌战,那么,一方面必须使自己的观点正确、鲜明,论据充分有力,阐述合乎逻辑,战术灵活适当,使己方坚如磐石,令对方无懈可击;另一方面又要善于从对方的阐述中寻找纰漏,抓住破绽,打开辩驳的突破口。这些都决定了辩论比一般阐述具有更强的严密性。否则,说理不周,破绽百出,就将使己方陷入窘境,遭到失败。

2.观点的对立性

辩论各方的观点是截然对立的或至少是有鲜明分歧的,如法庭辩论中的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之争,决策辩论中的优与劣之争,学术辩论中的真与伪之争,无不显示这种鲜明的对立性,没有对立便没有辩论。辩论中,辩论者既要千方百计地证明,并要对方承认自己观点的正确性,又要针锋相对地批驳对方的观点,并使对方放弃这种观点,这就决定了各方立场的鲜明对立性,这样才有辩论的需要。

3.思维的机敏性

由于辩论在许多时候是打无准备之仗,既需明察对方的策略,又要应付对方的“明枪暗箭”,而这一切往往来不及深思熟虑,都得临场进行发挥,所以就需要更强的机敏性。因此,要求辩论者不但应具有深厚的知识底蕴,而且更要具备敏捷的思维反应能力。例如:

俄国著名的马戏丑角杜罗夫在一次演出休息时,一个傲慢的观众走到他身边,讥讽地问道:“丑角先生,观众对您非常欢迎吧?”“还好。”杜罗夫回答。那个观众又问:“要想在马戏班中受到欢迎,丑角是不是必须具有一张愚蠢而又丑陋的脸呢?”“的确如此,”杜罗夫回答,“如果我能生一张像先生您那样的脸蛋,我准能拿双薪!”杜罗夫的反驳令对方难以招架。

4.表达的临场性

不论何种辩论,辩论各方都同处于一个辩论现场。虽然各方辩前都可能各有准备,但任何准备都不可能完全估计到变幻莫测的辩场风云,都难以事先完全把握对方的论点和论据,都难能事先洞悉对方的战略和战术。如果任何一方不注意洞察、应对辩论临场的风云变幻,一味地照背事先准备的辩词,就绝不可能适时地把握辩机,取得胜利。因而要取胜必须具有一定的临场应变能力。

二、辩论的类型

辩论依据不同的标准有多种划分方式。以辩论的内容为标准,可将辩论分为法庭辩论、外交辩论、学术辩论、决策辩论等。以辩论的目的为标准,可将辩论分为应用辩论和赛场辩论两大类。以辩论的进行形式为标准,可将辩论分为对话式辩论、竞赛式辩论、答辩式辩论三大类,这里着重介绍此三类。

(一)对话式辩论

这种辩论在社会生活中最为常见。日常琐事的争辩、经济纠纷、工作中的谈判、上下级之间解决问题的探讨、邻里间的矛盾、交通事故协调等,都属于对话式辩论。这是一种以说服对方接受自己观点与建议为目的的即兴式辩论。例如:

在美国废奴运动中,废奴主义者菲利普斯经常到各地巡回演讲。一次,一个来自反废奴运动势力强大的肯塔基州的牧师诘难他:“先生,你既然有志于黑人解放,非洲黑人多,你为什么不到非洲去?”菲利普斯反驳道:“阁下不是有志于灵魂的解放吗? 地狱灵魂多,阁下何不下地狱?”菲利普斯的借言反驳既机智,又不乏幽默,牧师无言以对。

(二)竞赛式辩论

这是一种以培养辩才、机辩能力为目的的辩论。这种比赛是就某一特定的辩题,有组织、有计划地围绕辩题,双方展开激烈的辩论,并当场决出胜负,而胜负主要在于辩论技巧和理论知识是否胜人一筹。这也是培养具有机敏性、应变性创造型人才必备素质的良好形式。

(三)答辩式辩论

这种形式多在大学中运用。这是为了进一步考查和验证答辩者对所写论文论述到的问题的理解能力和理解程度,以及答辩者对专业知识掌握的广度和深度,这也是我国学位制度不可缺少的一道程序。这种辩论,范围比较固定,主要看答辩者的知识基础和临场发挥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