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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桥村志
1.42.1.10 十、工作队渡桥征粮农民误伤解放军战士
十、工作队渡桥征粮农民误伤解放军战士

1949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剿匪指挥部进驻东山。工作队除太湖剿匪外,还有一项主要任务即组织农民向国家缴纳公粮。

秋收后的一天上午,渡桥周边的农民肩挑谷物担,沿着渡水港向粮站进发,一路上鞭炮轰炮、响声震天,工作队员跟随农民,护送缴粮队伍,一些队员肩背步枪,以确保缴粮安全。

走过拱桥,到达渡桥粮站,农民在工作队员陪伴下,在缴粮点报名、验谷、过秤、入库。正在大家紧张忙碌时,突然“呯”的一声枪响,工作队一名解放军战士中弹倒在血泊中,他后脑开花,脑浆崩到了墙壁上。没过多久,一群人绑着一个人走过来。此人脸色发青、浑身发抖,他是前山地区的一个贫雇农积极分子,叫汤全生。事情原来是这样的:中弹死去的解放军战士正在帮农民填写表格讲解缴粮手续之事,由于枪背在身上不方便,暂时请汤全生保管,不料汤全生见枪猛生好奇心,拿着枪在地上拨弄起来。哪知道枪口正对着那位解放军战士,不知怎么一拨子弹出膛,直窜解放军战士的前额,悲剧就此发生。农民汤全生无意走火误毙同志,但毕竟打死了人,而且是解放军战士。此事非同小可,不但惊动了当地政府,也惊动了各级军事机关,包括苏南军区司令部,汤全生被押去苏州候审待判。

东山当地政府和解放军工作队,一面准备死去战士的后事,一面筹备召开追悼会。在会上,工作队领导宣读了追认误伤战士为烈士的决定,追忆了烈士的先进事迹。

农民误伤解放军战士这件事一时引起了较大的震动,人们在缅怀解放军战士血洒东山之际,同时也要求人民法院轻判汤全生,因为他误伤解放军实属意外事故,他热爱解放军,支持工作队,家中还有一个老母亲需要赡养。人民法院在依照法律的前提下,充分顾及东山人民的要求,判处汤全生缓刑。汤全生既受到法律的制裁,又能继续履行赡养母亲的职责。农民误伤战士一案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军民的鱼水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