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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桥村志
1.35.4.3 三、优抚
三、优抚

晨光村1991年对现役军人3人发放优特金3000元;1999年,对军属1人发放优待金2000元;2000年,对复退军人4人补助9186元;2001年,对退伍军人1人安置补偿费1570元。

新建村1991年对现役军人4人发放优特金4000元;1999年,对军属1人发放优待金2000元;2000年对伤残优抚、复退军人4人补助9186元;2002年—2003年对复退军人1人补助3000元。

西泾村1991年对现役军人1人,发放优特金1000元;2000年,对复退军人2人,补助4462元;2002年—2003年,对复退军人1人补助3000元。

2009年,渡桥村发放军属慰劳金42570元。

2010年,渡桥村对义务兵烈属、残疾军人4人发放30000元,对复员残疾军人3人生活补助4000元。

2015年,渡桥村对义务兵8人发放优待金、退役补助费350824元;对3名伤残军人补贴50688元。

2016年,渡桥村对烈军属9人发放优待金额2700元。

2017年,渡桥村对1人发放义务兵优待金35288.4元,对3人发放伤残军人补助金共计103644元,发放复员退伍兵生活补助共计55050元,对6人发放参战退役补助共计73134元,对6人发放农村退役老兵补助共计13680元,对7人发放烈军属优待补助共计2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