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渡桥村志
1.33.2.1 一、晨光大队(村)行政组织
一、晨光大队(村)行政组织

1.晨光大队(渡桥管区)管理委员会

农村成立人民公社后,晨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为晨光大队管理委员会,设大队长、副大队长、大队委员、大队会计、妇女主任、治保主任、民兵营长、团支部书记。

1959年9月,晨光大队大队长袁安甫,副大队长姚方山,委员李广生、李阿兴,会计韩掌南。

1960年1月,晨光大队大队长姚方山,副大队长李阿兴、顾惠民、李少胜,总会计韩掌南,会计沈小波。

1960年4月,盛仁福任晨光大队大队长,高国林、姚方山、杨秀英任副大队长。

1960年11月,洞庭人民公社实行体制改革,撤大队建置,成立和平、杨湾、东山、新潦、渡桥、市镇六大管区,管区下辖直属生产队,时渡桥管区下辖渡桥、桥南、西泾、小山、婆罗桥、四摆渡、中和、东和、杨家桥、下塔、吴巷、邱家桥、鸡山、朱茂、禾家湾、陈岭16个生产队。原晨光大队分为渡桥、桥南、小山、婆罗桥4个生产队。渡桥生产队队长沈小波,副队长张仁兴,队委王志成、江洪男、陶龙发、沈寿林、杨秀英,会计盛金城,统计员徐永根;桥南生产队队长张定凤,副队长盛玉狗,队委陈阿二、马志金、苏金根、董才林、陈云弟,会计郑茂林,统计员董才林;小山生产队队长高国林,副队长陈银春,队委赵云兴、王仁宝、陈根宝、薛小毛,会计穆春林,统计员王仁宝;婆罗桥生产队队长朱夫根,副队长薛永和,队委盛兴龙、陆杏生、王国奎、范允善、王素英,会计罗金华,统计员梁正韵。

1961年9月撤管区,恢复晨光大队建置,韩掌南任大队长,盛仁福、顾富仙任副大队长。1963年,姚方山任大队长,会计韩掌南,治保主任盛仁福。

1964年至1969年5月,大队长为姚方山,会计韩掌南,治保主任盛仁福、陈端宝。

2.晨光大队革命委员会

1969年5月,晨光大队成立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韩掌南任大队革委会主任,袁安甫、顾龙兴任副主任,顾惠民、姚方山、蔡龙龙、韩宁芳任委员,顾惠民任会计。1970年增选沈积兴为革委会副主任。

1974年9月,苏本兴任晨光大队革委会主任,沈积兴、韩掌南、袁安甫、顾龙兴任副主任,顾惠民、姚方山、蔡龙龙、韩宁芳任委员,韩宁芳任会计,姚阿四任治保主任。

1976年至1979年3月,苏本兴任晨光大队革委会主任,沈积兴、袁安甫任副主任,顾龙兴、顾惠民、蔡龙龙、韩宁芳任委员,韩宁芳兼任会计,姚阿四任治保主任。

3.晨光大队管理委员会

1979年3月,晨光大队撤销革委会,恢复大队管理委员会,沈积兴任大队长。1980年增选姚阿四为副大队长,韩宁芳任会计,姚阿四兼任治保主任。此届村干部任职到1983年7月。

4.晨光村村民委员会

1983年7月,撤大队建置,恢复村建置,大队按所处村更名为行政村,设立村民委员会。晨光大队改称为晨光村村民委员会。同月,晨光村第一届村民委员会成立,叶爱根任主任,宋如宝、顾富仙任委员。韩宁芳任村会计,姚阿四任治保主任。

1987年6月,宋如宝任晨光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1989年10月,晨光村第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宋如宝任主任,沈积兴任副主任,陶玉珍、梁山宝、吴金龙任委员,韩宁芳任村会计、梁山宝(兼)任治保主任。

1992年10月,晨光村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宋如宝任主任,沈积兴任副主任,陶玉珍、梁山宝、吴金龙任委员,宋如宝负责生产建设,陶玉珍负责文教卫生,梁山宝负责治安保卫、民事调解,吴金龙负责社会保障,韩宁芳任会计。

1996年4月,晨光村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宋如宝、梁山宝、陶玉珍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宋如宝任主任,梁山宝、陶玉珍任委员,韩宁芳任会计。宋如宝负责生产建设,梁山宝负责民事调解,陶玉珍负责文教卫生。

1998年12月,盛本福任晨光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1999年3月,晨光村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盛本福、陈正德、陶玉珍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盛本福为主任,陈正德、陶玉珍为委员,盛本福负责生产建设,陈正德负责民事调解、治安保卫、社会保障,陶玉珍负责文教卫生,会计叶美宝。

2001年12月,晨光村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陈正德为主任,梁山宝、陶玉珍为委员,会计叶美宝,此届村干部任职至2003年12月。

表8-5 1959年—2003年晨光大队(渡桥管区)、晨光大队(村)行政领导更迭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