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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桥村志
1.29.2.1 一、互助组
一、互助组

土地改革后,农民分得土地,生产积极性高涨。1951年9月,一些农民为解决农忙劳动力不足的困难,采取自愿结合、相互伴工的形式,进行互助合作,组成临时性、专项性、季节性的伴工互助小组,后发展成为常年互助组。

1952年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组的决议》后,有的短期性互助组转为常年性互助组,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促进互助合作和农业生产的发展,时渡桥乡内办起一些互助组,其中晨光互助组、新建互助组办得比较成功。

【晨光互助组】 互助组由袁安甫、姚方山组织发起成立,是当时东山区渡桥乡最早的一个互助组。互助组充分发挥组内男女正劳动力的作用,组内共有农户10户,其中8户有晚稻24.7亩,人口只有45人,内有正劳力29人。1953年8月适逢严重干旱,22名男性正劳力,日夜轮班车水抗旱,其余7名正劳力都是妇女,虽未投入车水抗旱,但在家负责割草、煮饭、看小孩等工作,有些妇女兼顾2户家庭。由于互助组合理分配劳力,特别是把正劳力用到生产最需要之处,使生产生活两不误。

【新建互助组】 由韩龙女组织发起成立,有农户10户54人,正劳力17个,半劳力12个,耕牛2条,农船4只,水车6部,组内98亩田均是临近太湖的新塘圩塘田,地势低洼,终年积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这里的田是十年九无收。1951年,农民个体生产,收成差,稻谷亩产357斤。1952年组织互助组,生产获得丰收,1户亩产为826.5斤,5户亩产为700斤,最低的户亩产也达到564斤,全组平均亩产654.5斤,互助组获得“东山区渡桥乡早稻丰收组”的称号。

渡桥互助组(195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