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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经典散文
1.4.3 我们看戏看的是什么?[1]
我们看戏看的是什么? [1]

有时候菩萨也会生气的,不要说肉体的人。西滢是个不容易生气的人,但他在这篇文章里分明是生气了。他的气是有出息的,要不然我们那里看得到这篇锋利谐诙的批评文章?

我很觉得惭愧,因为我自已和我的朋友那晚在新明瞻仰“娜拉”的,也是没有等戏完就“戴帽子披围巾走的看客”,所以,照仁陀、芳信两先生的见解,也是“不配看有价值戏”,不懂得艺术的名著,“脑筋里没有人格两个字”一类的可怜虫。我自己很抱歉不曾仔细拜读两先生的大文,所以也不曾生气,但我的友人却看到了文字,也动了一点小气,也曾经愤愤的对我说要我也出来插几句嘴。我当时实在因为心里没有一点子气,所以到如今还是无气可出。今天西滢的文章果然出现了,他原来想不发表的,这次的付印大半还是我的擅主。我以为这篇文章,除了答辩以外,本身很有趣味,他的笔锋虽则在嘲讽的液体浸透了的,但他抬高评衡标准与纠正纯凭主观骂人者的用意,平心静气的读者当然看得出来。

他说“戏剧的根本作用在于使人偷快”,这话是极有意味的。艺术,不论那一种,最明显的特点,就在作品自身能创造一整个的境界,不论他的经程手段如何。有艺术感觉性的人看了高等的艺术,就能在他自己的想像中实现造艺者的境界。那时他所感觉的只是审美的愉快(Aesthetic Joy),这便是艺术神秘的效用。易卜生那戏不朽的价值,不在他的道德观念,不在她解放不解放,人格不人格;娜拉之所以不朽是在他的艺术。主义等只是一种风尚,一种时髦,发生容易,消灭也容易,只有艺术家在作品里实现的心灵才是不可或不容易磨灭的,犹之我们真纯的审美的情绪也是生命里最不易磨灭的经验。我觉得现在的时代,只是深染了主义毒观念毒,却把艺术之所以为艺术的道理绝不愿管。所以如其看了娜拉那戏所得的只是道德的教训,只是人格不人格,解放不解放,我们也许看到了戏里的主义,却不曾看出主义里实现的戏(艺术)。主义都是浅薄的,至多只是艺术的材料;若然他专为主义而编戏,他便是个Doctrinaire,不是个艺术家。看戏的人若然只看主义,他们也就配看Melodrama,不曾领会到艺术的妙处。

所以我应该要求的是:

戏的最先最后的条件是戏,一种殊特的艺式,不是东牛西马不相干的东西;我们批评戏最先最后的标准也只是当作戏,不是当作什么宣传主义的机关。

这是个艺术上很大的问题,就是艺质与艺式的关系,我此时不及研究了。

我那晚去看娜拉,老实说也很有盼望,和西滢一样的心理,并且事前就存心做一篇评衡文字:绝对不曾预料到后来实际上必不得已不等戏完动身就走的“悲剧”。我就也没有动笔,因为实在是无话可说,现在既然西滢做了一长篇的文章我又硬拿他来发表了,我觉得有不得不附几句话在后面的责任。我最后一句话是要预先劝被西滢批评着的诸君,不要闹意气,彼此都是同志,共同维持艺术的尊严与正谊,是我们唯一的责任,此外什么事我们都不妨相让的。

五月二十日

【注释】

[1]作于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日,载于同年五月二十四日《晨报》副刊,署名徐志摩,未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