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治学说
老子之政治说,可分建设及破坏二种。略述如下:
(甲)建设方面。老子学说,对于建设方面,极主张自由平等,盖本于其宇宙之观念也。老子之于宇宙,既以为无意志,无意志者,无恩无为也,故对于政府,亦主张无恩无为。第五章云: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此明谓圣人为政,亦当如天地之无恩无为也。老子书中言此类者甚众。第十章云: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涤除玄览,能无疵乎?爱民治国,能无知乎?天门开阖,能无雌乎?明白四达,能无为乎?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此则以爱民治国,当如天地生物之自然,而不当有一毫私意存于间,与专制政体之专以恩威诱慑人民者,异矣。故严复云:
夫黄老之道,民主之国之所用也。故能长而不宰,无为而无不为。君主之国,未有能用黄老者也。汉之黄老,貌袭而取之耳。
既纯任自然,无所好恶,则平等之至矣。正如天地生物,巨细万殊,坚脆匪一,在人或妄生贵贱,自定妍媸;而在天地视之,岂有异哉?第五十六章云: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分;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此则极力发挥平等之旨者也。由是贤愚不肖,亦一切以平等对待。第二十章云:
绝学无忧。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何若?
此以善恶贤愚,泯然齐观矣。是故有不尚贤之论。盖以当时崇尚荣名之流弊,一切法律均为虚声所夺。《吕氏春秋·去私》篇云:
腹
为墨子钜子,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腹
对曰:“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伤人也。夫禁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今吏弗诛,腹
不可不行墨子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之。
于此文可见二事:一,杀人之罪可为贤者而独免;二,“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贤者居然可以立法操刑人杀人之权。则当时尚贤之风,可知。老子虽稍前于墨子,其时风气亦已开战国之先,相去当亦不远。则当时尚贤之弊,可想而见。老子之不尚贤,昌言绝学,盖或亦以此。其所谓绝学,非真愚民政策也,谓不能以名声学问而加赏,赏当程于功业;不能以名声学问而免罚,罚当科于罪恶。在老子则为道德平等之谈,至韩非则变而为法律平等之旨矣。于等处,足见老子之真也。第六十五章云: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此章,世之说者皆以为老子愚民之证据,唯严复、章炳麟之解则独异。严复云:
老之为术,至如此数章,可谓吐露无余者矣。其所为若与物反,而其实以至大顺。而世之读《老》者,尚以愚民訾老子,真痴人前不得说梦也。
章炳麟云:
愚之,何道哉?以其明之,所以愚之。今是驵侩则欺罔人,然不敢欺罔其同类,交知其术也,故耿介甚。以是知去民之诈,在使民户知诈,故曰:“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谓人有发奸擿伏之具矣。“粤无鏄,燕无函,秦无卢,胡无弓车”,夫人而能之,则工巧废矣。“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远,而与物反。”伊尹、太公、管仲,虽知道,其盗道也。得道之情以网捕者,莫如老聃,故老聃反于王伯之辅。
严氏虽不以愚民讥老子,然其解说颇含浑。章氏谓明之所以愚之,其说虽新,颇近迂曲。吾以谓老子此章之言愚之,谓不当以仁贤明于天下以道为市也。为治而必欲人知吾之所仁所贤,是明之也。不欲人之知,是愚之也。“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智多者利害计较之心甚多也。故治国者若复以此为治,则是以水救水、以火救火矣。此岂“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之恉乎?故曰:“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夫“善为道者,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夫将何以明民乎?质而言之,老子之于学、于智、于仁、于贤,非真去之绝之也;不以此自矜,不以此明民而已。第三十八章云: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准此而言,亦可以云上学不学、上智不智、上仁不仁、上贤不贤矣。
总此数义,可见老子之于政治,因时代环境。当时虽不能有总统制、委员制之说,然其以政府治国爱民,本其天职,不得自以为恩爱,亦不得以恩爱市人心;凡人民之受治者,亦当等视齐观,不得以贤愚学否而有所轻重。其崇尚平等自由,可以概见。而当时之礼制,则适与此反。故老子大为掊击之。
(乙)破坏方面。周代礼制,集夏殷之大成。当其盛时,固可以致纯太平之治。然事久则不能无敝,故及其敝也,智诈奸巧之害生焉。老子因环境之压迫,遂极力掊击之。在《春秋》时代,若老子者,殆可谓为礼制革命之新伟人矣。第三十八章云: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也。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此掊击旧礼制之说也。由是对于当时一切法制,亦多所非议。第五十七章云: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第七十四章云:
民不畏死,奈何以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严复释之云:
然而天下尚有为奇者,则可知其不畏死。
此掊击当时严刑峻罚之说也。第三十章云: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第三十一章云:
夫隹(原作佳,据王念孙校改)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第四十六章云:
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此掊击当时之武力侵略者也。第七十七章云: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损有余以奉天下?惟有道者。
此掊击当时贫富阶级者也。盖周代井田制度,至是已渐坏,已有豪强兼并之风,故孔子亦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也。质而言之,老子对于当时之政治,绝对抱革命主义。第七十五章云: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此以民之穷而走险,皆当时政府驱之然者也。第五十三章云:
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
“盗夸”当从《韩非子》作“盗竽”。(详见下篇韩非子之老学)盖明以当时政府为盗贼之先导,不啻一短篇革命之宣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