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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风物漫记
1.6.9 游走的佃人
游走的佃人

人们在田野上劳动,春种秋收,辛苦的汗水换来了丰富的收获。而那些到处流浪的人,则只能出卖自己的体力。他们是一群丧失土地的人,他们四处走动,像一只只觅食的老鼠,灰头土脸,小心翼翼。我想象着,在唐朝那样一个大时代,一些人因为这样那样的悲惨遭遇,因为这样那样的命运多舛,而成为无家可归的人。为了生活,他们追随着土地,在土地上奔波,拖儿带女,拖家带口,一路上的风霜使他们苍老,无依无着的境遇,使他们身心疲惫。他们像乞讨一样租用别人的土地,这就是我要讲述的佃人。吐鲁番、敦煌出土唐前期的一些租佃契约,证明不少佃农还交纳定额租,契约规定交租不能违期,租要“净好”,否则要受惩罚。从这些文书中可以看到,当时不论种植粟、豆、麦,都要交纳相当繁重的租粮。这些文书中的佃人虽不能认定便是客户,但可以肯定,那时候的佃食客户,也一定是处于与封建佃农同等地位的。历史发展表明,这部分逃户所走的“佃食”“农作”的道路,正是日后广大破产农民普遍所走的道路。

在那个时代的敦煌,最先来到绿洲丰腴处的人,跑马般圈了一大块地,当时的政权组织也认可了这些土地的合法性,而后来者就只好望地兴叹了。

绿洲的情形是这样,水决定了土地的价值,到处都是土地,而水却只有一条溪流或者一眼泉水。酷烈的阳光下,水是维持植物生长的首要因素,没有了水,植物就要枯死,庄稼则没有收成,这是最基本的常识。所谓的丰腴之地,就是占有了水源的那些土地。

敦煌文书和有关历史记载中表明,在唐代,敦煌已经有大量的棉花种植。棉花作为一种利润空间较大的经济作物,种植和收获都相当耗时耗力。当地的大户人家或者世族,都把自己多余的土地让闲散的流民来种植,主要方式是按照契约上的约定,佃户交纳一定的“租金”,一般是用实物顶替。比如租用土地种麦子的,交纳一定数量的麦子;租用土地种棉花的,则要交纳一定数量的皮棉。

这些佃户一年之中不仅要付出辛勤的劳动,而且还要看老天爷的脸色。遇到干旱或者洪涝,颗粒无收,只好再租种一年,弥补去年的亏欠。年复一年,遇上好年辰,日子就算过去了,遇到饥荒年,则沦为奴婢。所以,大多数的佃户都成为大户人家或者世族的雇佣工,所欠的债务,祖祖辈辈都在偿还。有些利滚利的债务,已经说不清楚有多少了。佃户的人身自由就这样被剥夺了。

敦煌绿洲上,财富在繁衍。一颗颗种子发芽、出苗、成长、抽穗、成熟,时间在积累着,果实也在积累着,但那些佃人的眼泪所积累的,又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