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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1.15.2.1 (一)以木构架为主的结构方式
(一)以木构架为主的结构方式

中国古代建筑惯用木构架作房屋的承重结构。木构梁柱系统约在春秋时期已初步完备并被广泛采用,到了汉代发展得更为成熟。木构结构大体可分为抬梁式、穿斗式、井干式,以抬梁式采用最为普遍。抬梁式结构是沿房屋进深在柱础上立柱,柱上架梁,梁上重叠数层瓜柱和梁,再于最上层梁上立脊瓜柱,组成一组屋架。平行的两组构架之间用横向的枋联结于柱的上端,在各层梁头与脊瓜柱上安置檩,以联系构架与承载屋面。檩间架椽子,构成屋顶的骨架。

斗栱是中国木构架建筑中最特殊的构件。斗是斗形垫木块,栱是弓形短木,它们逐层纵横交错叠加成一组上大下小的托架,安置在柱头上用以承托梁架的荷载和向外挑出的屋檐。到了唐、宋,斗栱发展到高峰,从简单的垫托和挑檐构件发展成为联系梁枋置于柱网之上的一圈“井”字格形复合梁。它除了向外挑檐,向内承托天花板以外,主要功能是保持木构架的整体性,成为大型建筑不可缺的部分。

木构架的优点:第一,承重结构与维护结构分开,建筑物的重量全由木构架承托,墙壁只起维护和分隔空间的作用。第二,便于适应不同的气候条件,可以因地区寒暖不同,随意处理房屋的高度、墙壁的厚薄、选取何种材料以及确定门窗的位置和大小。第三,由于木材的特有性质与构造节点有伸缩余地,即使墙倒而屋不塌,有利于减少地质灾害。第四,便于就地取材和加工制作。古代黄河中游森林茂密,木材较之砖石便于加工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