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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1.10.1.1 (一)中国书法的基本特点
(一)中国书法的基本特点

书法是中国特有的传统艺术文化。书法所研究的就是写字的法度,着重研究如何按照美的规律,在点画的结构与气势中,生动地表现审美感情,间接反映出产生这种感情的生活,以优美的形象和多样字体的形式来满足欣赏者的审美情趣。只有在中国文化中,书法才成为一门举足轻重的艺术,其独特性在于以汉字为表现对象,以毛笔为表现工具。

方块汉字的独特结构与丰富的内涵,为书法艺术提供了深厚的表现基础。中国书法的各个流派,都是通过书写汉字来体现自己的艺术风格的。中国古人在创造这种方块字的时候,已经融入了中国人对造型美的基本见解,即结构平衡、线条流畅、整齐而有变化、均匀而有对比,每一个汉字都有艺术上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汉字一开始就有象形意义,能够体现自然之美。因此,以方块汉字为对象的书法艺术,既能表现汉字的结构美,又能表现天地万物之美。伴随着文字从甲骨文演进为大篆、小篆、隶书、楷书、行书、草书,人们为了审美的需要就创造了美化各种字体的书法艺术。如果说文字是第一次的人类文化的伟大创造,那么书法就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民族第二次的伟大文化创造。书法是借助于文字来表达书法家思想、修养、爱好、情感等审美取向的艺术符号。

书法的书写是用中国特有的毛笔完成的。毛笔柔软而富有弹性,最适于用来表现变化多端的书法作品。书法线条用毛笔一笔书成,不加修饰,可以得出万千效果,并且书写不同大小的字,不同书体的字,可以分别选取不同的毛笔来达到所希望的效果。一幅优秀的书法作品,其实就是“笼天地于形内,挫万般于毫端”,能够给人以美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