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1.9.1.3 (三)封建社会的多样化学校及教育
(三)封建社会的多样化学校及教育

在中国封建社会2000多年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中国人民创造了许多辉煌灿烂的民族文化和文明成果,并善于通过学校不断传播、发展和更新。此时学校已有官学、私学和书院。

1.官学

随着统一的封建帝国逐步成型,一种新的官学也在母体中开始孕育着。齐国在稷下所办的稷下学宫,可以说是一次很好的新官学尝试,它并没有固守三代官学的窠臼,而是主动吸收了当时私学自由办学的某些优点而加以创新,这对后来封建官学的发展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秦始皇虽然统一了中国,但他崇尚“以法为教”,无论是官学还是私学都受到排斥。中国封建官学制度的初步形成应当从汉武帝兴学时算起,经历代王朝的不断发展而趋于完善。综合而论,中国封建时代的官学有社会性、等级性以及学校种类增多等特点,这里只是叙述封建社会官学的多种教学方式、考试和行政管理经验。

汉代太学盛行的是经师大班讲课与学生课外进修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当时经师大班集体教学,称“大都授”,学生则须在“正业”外,自觉养成“居学”——即课外自修习惯。宋代官学在教育实践中又推出新的教学形式——分科教学,使“好尚经术者,好谈兵战者,好文艺者,好尚节义者”等不同爱好者,“以类群居讲习”。这种新的教学形式由于考虑到学生的个性特点,颇受学生欢迎,培养了许多“明体达用”的人才。明代国子监的“历事制”,实际上也是一种教学制度,即让监生经一段时间的校内学习之后,到官府去实习三个月或半年,然后经考试分上、中、下三等,上等者选用,中等者继续实习,之后再次考试定夺,量才任用,下等者回国子监读书。上述各种教学形式都各具特色,对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封建社会的官学建立了较为严格的学校考试制度。汉代太学就很重视考试,这不只是为了通过考试检查学生掌握经书的情况,更重要的是考试结果的好坏与学生出路有关。当时太学考试的基本形式为“设科射策”,即由教师把疑难问题分作甲乙两种,写在简策上,让学生选择解答,然后根据答题情况评定成绩,并授予相应的官职。唐代的官学考试频率明显加快,当时中央六学——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和律学普遍实行三种考试:旬试、岁试、毕业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送礼部考核录用,或进一步参与科举考试,寻求仕进正途。至宋代神宗年间,王安石对官学的考试制度作过较大改革,首创“三舍法”,将太学分外舍、内舍、上舍三部分。规定八品以上官吏子弟及庶民之俊秀者,经考试合格均可为外舍生。外舍生经两年一次的分试及平时行艺考查合格者方为上舍生,上舍生学行优秀者,直接授官。三舍考试既重分试,又顾及平时的行艺考核,对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和道德水平确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故很快被推广到书学、算学、医学等专科学校,乃至当时的地方州(府)、县学。地方上的学生也可以经过考试逐渐升舍,升到州学上舍后,再经考试升入太学外舍。这就是说,通过“三舍升贡法”这一神奇的考试办法,把本来互不衔接的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第一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初步的学制系统,这在中国教育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元代官学的升斋考试分上、中、下诸斋,按考试成绩逐级递升。明代官学的升格考试,依学生考试成绩优劣,分“廪膳生员”“增广生员”“附学生员”,而成绩最优者又可参与科举考试,成为“科学生员”。应该说,这些考试形式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宋代“三舍升贡法”的影响。

我国封建社会建立了有一定特色的学校行政管理体制。中国封建官学的行政管理体制有一个专门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它由中央政府掌管宗庙礼仪的太常官及地方政府官员兼管,这对全国学校的协调发展显然是不利的。至隋、唐时期,开始设有专门教育行政机构——国子寺和国子监掌管中央官学,但地方官学的教育行政管理尚缺少专门机构。宋代时,设有诸路学官和提举学事司专管地方官学。其后,设专官管理地方学校渐成定制。同样,学校经费也是在宋以后有了学田等较为稳定的经费保障。从学校内部行政管理而言,封建官学往往制定有严格的学规校训以及相应的师生管理办法。

2.私学

私学是在奴隶制官学衰朽过程中脱颖而出的新兴办学形式。它的出现不仅繁荣了学术文化,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而且培养了许多杰出人物。此后,历代封建王朝主政者虽然热衷于官学建设,但对私学基本上也不予禁绝,使私学在2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得以绵延和发展,形成了与官学不同的办学特色,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封建王朝国家办学的承受力。

封建社会私学的特色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形成了相对自由的办学方针和独特的教学风格,推动了中国封建社会学术思想和科技文教事业的综合发展。

私学,在办学方针、内容和方式上往往享有相对的灵活性和自由独立性。这种情况在先秦诸子私学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私学大师孔子即是以博大的胸怀,提出“有教无类”的办学方针,体现了广收精选、诲人不倦的大教育家风范。墨子亦不甘落后,进而提出了“主动往教”的流动教育形式,以扩大自己学术教育思想的影响层面。一时孔墨显学,传为私学佳话。

在教学方式上,私学在长期实践中也时有创新。例如,汉代经师讲学中的“高徒相授”形式就颇具特色。董仲舒在讲学时,就是使“弟子传以次相授业”(《汉书·董仲舒传》)。马融也借鉴其法,其“教授诸生,常有千数,弟子以次相传,鲜有入其室者”(《后汉书·马融传》)。由于汉代私学人数经常是数百上千,故这种形式很受经师青睐,递相效法,蔚然成风。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师资缺乏的困难,适应了当时私学发展的客观需要,对大面积地普及儒家学术文化是有贡献的。至宋代,理学大师适应了儒学哲理化的时代需要,反映在教学上则更注重启发诱导和相互讨论的形式。例如,理学开山大师周敦颐收程颢、程颐为弟子,就常“令寻颜子、仲尼乐处,所乐何事”,启发学生作进一步的哲理思考,而朱熹则常常在集体教学之后,带领学生徜徉于山水丛林之间,一边漫步,一边讨论,使学生在自由自在的美育中深化对理学思想的理解和把握。

封建社会私学相对自由的办学方针不只表现在对儒学思想的创造性传播上,更体现在私学内容的多样化,同时兼容了旨趣相异的儒、佛、道诸学。例如,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社会动荡,战乱频繁,封建官学在总体上呈衰微趋势,但私家办学却出现百家竞放的可喜现象。此时私学不只限于儒家经学,既有传播道学的宋纤、张忠、张讥、杜京产等,也有传授佛学的支遁、慧远等。由于私学内容和范围的扩大,必然带来学术上的相互借鉴和繁荣景象。

第二,私学承担了封建社会的启蒙教育任务,弥补了国家官方办学的不足,并在实践上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

封建社会中后期的地方官学也只能实行到州(府)、县,县以下的初级启蒙教育,官方已很难顾及,主要由私学承担,统称“蒙学”。蒙学作为封建教育的基础,历来为许多教育家所重视,他们在长期实践过程中逐渐摸索出一整套融知识性、伦理性和趣味性于一体的启蒙读物,并在教学、管理上进行了一些可贵的探索。

用什么内容去启蒙始终是教育家们关注的核心问题。从总体上看,中国古代启蒙读物可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综合性的读物,如《急就篇》《三字经》《百家姓》《千字经》等;另一类是专门性的读物,如《千家诗》(诗歌)、《十七史蒙求》(历史)、《名物蒙求》(自然常识)、《增广性理字训》(伦理道德)等。但无论是综合性还是专门性的启蒙读物,都十分重视将知识性、伦理性和趣味性融为一体,使学生在愉快的学习过程中既获得一定的文化知识,又不知不觉地接受传统美德的熏陶。有些启蒙读物还配有精美的插图,如明代陶赞延的《蒙养图说》即是一例。这种图文并茂的启蒙读物中有些内容属于封建礼教,已经明显过时,但不可否认,启蒙读物中的一些内容仍有一定的价值。例如,《三字经》中的“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千字经》中的“交友投分,切磨箴规”。这些内容涉及学生的学习、交友、讨论等许多有益活动,对今天的教育仍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3.书院

书院是我国唐末以后逐渐兴起的具有独特办学形式的高等教育机构。起初,书院只是官方藏书、校书之所,如唐代的丽正书院和集贤书院。私人雅善其名,也常把自己的书房、书楼、书舍别称书院。真正具有讲学性质的书院,至五代末期才基本形成。经北宋的初步发展和南宋的突飞猛进,一些著名书院,如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崇山书院、石鼓书院、应天府书院等脱颖而出,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学风格,为当时的人才培养和学术繁荣做出重要贡献。早期书院多属自由办学的私学性质,办出成绩后常受到政府嘉奖和帮助;元代以后的书院则多走向官学化,为官府所操纵。书院能够绵延一千多年,这本身也说明书院的某些优良传统始终是存在的,并由许多教育家所继承、弘扬和发展。书院既不同于官学,又与一般私学有所区别,是私学发展的高级形态,有其独到的办学特色。

第一,注重教学与学术研究的结合,形成了学术研究的自由争鸣风气。中国古代的学校教育是以儒家教育为主线,书院也离不开对儒家经典——“四书”“五经”的教学。但与官学不同,书院教师不只是一般地灌输经典知识,往往更强调在自己学术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教学活动,而教学活动的广泛开展,又是其学术研究成果得以传播和深化的重要条件。因此,凡是学术研究发达的地方,一般也是书院兴盛之处,一时一地的学术带头人,也就很自然地成为该时该地的书院主持人。例如,宋代的福建武夷山、江西的庐山、湖南的岳麓山、江西的婺源之所以成为学术研究中心,即是因为当时学术带头人朱熹、张栻、吕祖谦等理学大师在这些地方分别创建、修复或主持过众多书院,如沧州精舍、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丽泽堂等。明中叶的书院复兴,可以说是与王守仁等人所进行的创造性心学研究密不可分。清代出现了一批训诂书院则形象地反映了汉学家学术研究的巨大成就,许多汉学家就是书院的实际主持人。书院也基本形成了学术研究的自由争鸣风气。

第二,注重学生自修与教师指导的结合,着眼于学生独立研究能力的培养。从渊源上讲,自修与指导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可追溯到先秦诸子百家的私学实践。《礼记·学记》总结说:“君子之于学也,藏焉修焉,息焉游焉。”汉代太学除教师大班讲学外,课外自修实为学生的本职。书院继承并发扬了这个宝贵的教学经验,并在实践上广泛应用。书院并非没有集体讲学,前面提及的“讲会”即是书院集体讲学的一种。不过,除集体讲学外,书院教师更多的是指导学生自己读书和自修,他所扮演的角色只是“作得个引路的人,作得个证明的人,有疑问,共商量而已”(《朱子语类辑略》)。朱熹指导学生的方式,经常是带领学生到野外漫游、考察,在自由自在的优美环境中随机指导。至于学生退居室内读书,书院大多建有藏书楼,使学生在自修时有足够的参考文献。朱熹特别强调读书须有疑,有疑而自己深思未得者,即可去问询书院的教师,这就叫作“质疑问难”。朱熹在长期指导学生读书的书院教学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读书法”,其门人把它概括为“循序渐进”“熟读精思”“虚心涵泳”“切己体察”“著紧用力”“居敬持志”六条,颇为后世读书人所推崇。书院学生还在广泛读书过程中展开独立的学术研究,并形成论文或著作,由书院出资刻印。

第三,注重优美的自然环境(校园建设)与和谐的人文环境(师生关系)的结合,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尊师爱生的优良传统。中国古代的著名书院大多建立在山水优美的宁静高远之处,如白鹿洞书院选择在江西庐山五老峰下,岳麓书院在湖南长沙岳麓山抱龙洞下,沧州精舍、竹林精舍和考亭书院在武夷山中,学海堂在粤秀山,等等。除了优美的自然环境外,中国古代书院也十分重视和谐的人文环境,注意养成融洽的师生人际关系。早在先秦,孔子就为人们树立起“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人师楷模,并在求“道”基础上与弟子们结成了深厚融洽的师生情谊。但后代的官学教育因过多地渗入世俗成分,致使往日融洽的师生关系逐渐松弛以至消失,师生之间“漠然如行路人”(朱熹语)。但书院情形与之相反,师生之间以学问为重,真诚相待,常有情感交流和问学之乐。

综上所述,中国封建社会的学校制度基本上是由官学、私学以及私学的高级形态——书院所组成。官学固然是封建社会学校的主渠道,但它时常因某一封建王朝的衰败而衰微,而此时私学反而有一个较好的发展;有时候官学因吏治而兴衰,而私学因官学兴衰扩大或缩小;但更多的时候则是官学与私学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构成了多样化的学校格局,共同承担中华民族人才培育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