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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1.7.1.3 (三)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辩证综合阶段
(三)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辩证综合阶段

宋代至鸦片战争前的这一时期,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从辩证综合、发展、完备到走向衰落的阶段。宋明理学的创立标志着中国古代伦理思想已全面完善与成熟,它不仅全面复兴了儒家伦理道德,而且吸收了道学、玄学和佛学的合理成分,建构起中国古代庞大而精致的伦理道德体系。儒学又以新的形态重新取得了独尊的地位。

宋明理学视“理”为世界本体,认为“理在气先”“理先于天地”。在伦理观上其核心内容就是要存天理、灭人欲。宋明理学的创立者程颢、程颐在伦理观上把“天理”和“人欲”对立起来,认为“无人欲即皆天理”“不是天理,便是人欲”(《二程全书·遗书》卷一五),所以,为了保存“天理”就要去掉“人欲”。朱熹也指出:“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朱子语类》卷一二)并认为:“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朱子大全·读大纪》)关于道德修养问题,宋明理学主张“格物”“致知”。所谓“格物”,即“是物物上穷其至理”(《二程全书·遗书》卷二五);“致知”就是自己认识自己心中之“理”。其核心就是要“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的内心固有的天理。宋明理学的伦理思想是禁欲主义的,反人道的,但它综合了自古以来各家各派的思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表明宋明理学是中国古代传统伦理道德的成熟与完善。而且,宋明理学也开拓了古代伦理思想的新领域,在心性等问题的研究上达到新的深度和高度,其思想价值是不能否定的。

明代中期以后,封建制度开始走向衰落,资本主义开始萌芽。适应时代的这一“天崩地裂”的变化,反封建专制、反理学伦理的启蒙思想开始产生,合乎市民社会的新伦理逐渐占据主导地位。

明末清初,一批进步思想家从社会发展的现实出发,展开了对宋明理学的批判总结,他们在人性论、义礼观、道德修养论等方面,均提出了新的观点,并集中批判了理学思想纲领——“存天理,灭人欲”,开始把矛头指向封建礼教,具有一定程度的早期民主主义色彩和反封建的启蒙意义。其中,如李贽反对把天理与人欲对立起来,他认为人欲恰恰是纯真的源于本心的东西,在《焚书·答邓石阳书》中,他甚至断言:“吃饭穿衣,即是人伦物理。”顾炎武则明确区分了传统伦理道德“忠”的规范要求下的“保国”与“保天下”的不同含义,倡导“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主义道德观,并主张把“廉耻”作为道德修养的一个中心环节。王夫之作为中国古代杰出的思想家之一,在伦理思想上,一方面明确反对“存理灭欲”说,主张天理寓于人欲之中,另一方面,还批判了自秦汉以来确立的伦理道德维护皇帝“一姓之私”“一家之法”的封建主义本质,主张“天下为公”,崇尚“以身任天下”的爱国主义道德理想。清初唯物主义思想家戴震则进一步批判了空谈义理的虚伪性,指出理学的实质是“以理杀人”,明确提出了“归于自然,适完其自然”的新道德观。启蒙思想家的新伦理观,为其改良主义在道德观上“冲决网罗”,为民主主义革命者的道德观革命开了先河。

综上所述,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有两个基本特点:首先,它是中华民族各种文化精神互摄整合而形成的有机体,儒家、道家、佛家是基本构成元素,其中以儒家伦理为主流和主体;其次,它随着中华民族与中国社会的发展而生长发育,其间,阶级性与民族性、时代性与普遍性交错在一起,相辅相成,浑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