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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1.6.2.4 (四)写意手法和中和之美
(四)写意手法和中和之美

中国古代文学中发展得最为成熟的样式是以抒情为主要功能的诗歌,这个事实说明中国古代文学最重要的性质是抒情。抒情性质使中国古代文学在总体上具有诗的光辉,即使是叙事文学也不例外。例如,《史记》就因洋溢着司马迁的悲愤情感而被鲁迅誉为“无韵之《离骚》”。而杂剧《西厢记》《红楼梦》也因浓郁的抒情色彩而使人百读不厌。正是抒情性质使中国古代文学在写物手法上不重写实而重写意。例如,山水田园诗本来可以处理成叙事性或描述性的作品,但在唐代王维、孟浩然的诗中,却往往以抒情手段虚化了即目所见的景象,他们诗中的山水田园其实是他们宁静心境和淡泊志趣的外化。又如戏剧在西方历来是以写实为主的,但中国古代的戏曲作家及理论家却强调戏曲首先要表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感受,即“意”,而不是简单地模仿生活。明代戏曲理论家王骥德指出:“剧戏之道,出之贵实,而用之贵虚。”(《曲律》)元杂剧作家在创作实践中也确实是“但摹写其胸中之感想,写时代之情状”(《宋元戏曲考》)。

抒情性质和写意手法使中国古代文学产生了以下文化特征:首先,中国古代文学是古代中国社会的生动图卷,但更是古代中国人的心灵记录,这使它成为我们了解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心理的最好窗口。假如我们要想了解禅宗思想与理学思想对宋代士大夫的影响,最好的材料不是禅宗语录或理学讲章,而是宋词。只要仔细阅读王安石、苏轼、黄庭坚等人的作品,就能对宋人融儒道释为一体的思想面貌有直观而真切的把握。其次,中国古代文学追求的艺术境界不是真实而是空灵,不是形似而是神似,那种为历代文学家所憧憬的变化莫测、知其妙而不知其所以妙的艺术化境界,正是在精炼含蓄的艺术表现形态基础上才有可能达到的目标。

中国古代文学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些珍贵的遗产,使中国古代文学具有永远的魅力。

我们认为,中国古代文学的现代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社会历史的认识价值。中国古代文学作品所具有的认知价值,一般来说是现当代作品所无法达到的,甚至其他社会科学著作在某种意义上说也不能与之相比。中国古代社会的面貌,古人同自然和社会所做的各种各样的斗争,还有古人的具体生活情景,往往可以在古代文学作品中有声有色地呈现出来,使人能够感性地、立体地把握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

第二,道德教化功能。中国古代文学由于秉承了“文以载道”的传统,因而其道德教化的功能十分明显。这一道德教化功能自古代伟大诗人屈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吟唱开始,一直延续至明清的“三言”“二拍”的劝谕之言。虽然中国古代文学所承载的道德教化功能在不同时代、不同文学样式的作品中有程度深浅和意境高低之别,但只要我们留意发掘,它对于我们的启迪和警策意义是多方面的。例如,冯梦龙的“三言”,其书名为“喻世”“警世”“醒世”,即含有这种劝谕的意味。

第三,具有的美育功能。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的美育功能也是十分明显的,尤其是那些隽永清新的山水田园作品更是有着赏心悦目的审美功效。所以,我们在读曹操的《观沧海》、谢灵运的《入彭蠡湖口》、陶渊明的《归田园居》、王维的《汉江临眺》、李白的《望庐山瀑布》、杜甫的《望岳》、柳宗元的《永州八记》、苏轼的《饮湖上初晴后雨》、范成大的《四时田园杂兴》、张岱的《湖心亭看雪》等作品时,无不感受到大自然或雄奇壮观之美,或优雅清新之美的熏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