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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1.4.1.9 (九)历史变迁之辩
(九)历史变迁之辩

在中国哲学史上,关于社会历史的变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即历史退化论、历史循环论和历史进化论。

春秋末期的孔子,感叹当时礼坏乐崩的现实,向往西周社会的礼乐文明,提倡“克己复礼”。另一位思想家老子推崇太古的原始社会,认为文明的发展是人类失去素朴本性的过程,提倡返璞归真,退回到结绳记事的时代。战国时期的邹衍提出五德终始说,认为历史的发展和朝代的更替,依据水、火、木、金、土五种德性相生相克的原则,周而复始,不断更替。后来还有人分析天下大势,以为“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先秦法家一派都肯定社会的变化和演变。韩非认为“古今异势”,提出“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的见解,主张“因时变法”,即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实行不同的治国方略。

汉代唯物主义思想家王充明确提出历史进化的观点,认为今胜于古,“汉盛于周”,反对复古。但他又认为“百代同道”,陷入历史进化与历史循环论的矛盾之中。关于历史发展,宋代朱熹和陈亮曾就三代与汉唐的评价问题进行过一场辩论。朱熹持历史退化论的观点,推崇三代,以为夏商周都是“天理流行”的“王道”盛世,而三代之后包括汉唐都是“人欲横流”的“霸道”衰世。他哀叹秦汉以后“千五百年之间,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于天地之间”。陈亮则持历史进化论,他认为:“汉唐之君,本领非不宏大开阔,故能以其国与天地并立。”他虽然反对“今不如古”的倒退历史观,但又说“天道六十年一变”,又不免带上历史循环论的色彩,这是他的历史局限。

中国古代哲学家还广泛地论及社会历史变迁的根据和原因。春秋之前以天命观为基本形式,认为天降生了下民,又授命君主管理人世。君主能否“顺天应人”,是社会治乱兴衰的原因。这种思想影响深远,西汉时董仲舒把它进一步系统化,把王朝更替和社会变迁的根据归结为天意,他说:“天不变,道亦不变。”唐代柳宗元提出“势”的范畴,认为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一个自然发展的客观过程,它存在着固有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之“势”。这个“势”,指客观的必然趋势,从而建立了无神论的历史观,否认了圣人和上天的决定作用。明末清初的王夫之发挥了柳宗元的思想,认为历史发展趋势中有其内在的规律,他称之为“理”,以为“势之顺者即理之当然者”。“理”“势”一致,决定着历史的变化和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