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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1.4.1.3 (三)动静(常变)之辩
(三)动静(常变)之辩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常”“变”范畴中的“常”有恒久、常则、常住、不变等意义,因而和“静”即静止相通。在动静之辩中,中国哲学家主要探讨的是世界是运动的、变化的、发展的,还是静止的、不变的;是以动为主,还是以静为主,动和静是什么关系;动(即事物的发展变化)有没有规律,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是什么。

在中国哲学史上,老子第一次把常和变、动和静作为一对范畴来考察,他是先秦时代我国朴素辩证思想最为丰富的哲学家。他有鉴于“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的社会历史现象,有鉴于“金玉满堂,莫之能守”的贫富贵贱的变化,提出“反者道之动”的命题。在他看来,变化是道的必然运动,一切事物的发展都要向它的反面转化。他还注意到动和静又是互相转化的,所谓万物向反面转化,就是事物的动到了极点,而向静的方面转化。他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云云,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老子的动静观具有巨大的理论意义,对后世影响深刻而久远。

先秦时期阐述动变最深刻、最丰富的著作是战国时的《易传》。这部书着重从变化的原理出发,阐发了一套“变化日新”的动变哲学。其中以《系辞传》和《序卦传》最具代表性。在《易传》的作者看来,变化对宇宙、对社会、对人生具有重要意义:“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系辞传下》),意思是事物发展到了尽头就要变化,变化了就通畅,通畅了就能长久。可见唯有变化,宇宙才可以不穷而长久。《易传》还把变化的本质理解为“日新”,“盛德大业至矣哉!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系辞传上》)在这种发展观看来,阴阳万物都是新陈代谢,生生不已的。世界万物都在不停地进行新陈代谢,新陈代谢就造成发展和变化。

后来的哲学家大都继承了老子和《易传》的思想,强调发展与变化。庄子、荀子、张载、王安石、二程、朱熹、王夫之等都有精辟的见解。世界的发展变化有没有规律,在中国哲学家那里答案是肯定的,他们不仅肯定世界是发展变化的,还认为发展变化是有规律的,荀子说:“天行有常”,肯定自然界的发展变化有其自身的规律。韩非则把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称为“势”,西汉董仲舒认为天道和人道是一致的,“天之道,有序而时,有度而节,变而有常”。古代哲学家论证了动静相互依存的关系。东晋僧人僧肇主张“即动而求静”“求静于诸动”,认为“动静未始异”。北宋周敦颐认为“一动一静,互为其根”。程颐肯定“动静无端”。南宋朱熹发挥了周、程的思想,认为“动静二字,相为对待,不能相无”。王夫之提出:“动静互涵”“动静皆动”。

与动静关系密切相关的还有运动过程、运动方式以及运动原因的探讨。老子提出向相反方面转化的思想。《易传》认为“刚柔相推而生变化”,肯定对立面的相互作用是事物运动变化的内在根源。《列子》指出了客观事物运动变化的绝对性和连续性,“生者不能自生,化者不能自化,故常生常化。常生常化者,无时不生,无时不化”。王夫之在总结前人哲学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比较系统的变化日新说,认为“天地之化日新,今日之风雷非昨日之风雷,是知今日之日月非昨日之日月”,把运动变化看作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

中国古代哲学家探讨动静常变的关系,落脚点仍然在于社会人生。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和历史时期,不同的哲学家站在不同的阶级立场,出于不同的政治需要,表现出不同的动静观。例如,运动变化的根据是什么?董仲舒虽然也肯定变,但把变的原因归结为天意,“天不变,道亦不变”。他是为巩固当时的封建统治服务的。王夫之“太虚本动”“动静者乃阴阳之动静”,则把事物的发展变化归结为事物内部的矛盾。又如,动和静的关系,一般都认为动是绝对的,而静是相对的,而魏晋时的王弼则强调“静为燥君,安为动主”“动起于静”“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把静视为绝对的,主张以静制动。他认为运动、变化是非根本的,而静止不变是根本的。他是出于维护社会现状和统治者的既得利益服务的。朱熹虽然认为动静相互依存,但最终还是“静者为主,而动者为客”。王夫之则认为“方动即静,方静旋动。静即含动,动不舍静”。二者互相包含,不可分离,并进一步提出“静者静动,非不动也”的观点,把静视为动的一种存在形式,辩证地解决了动与静的关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