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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1.3.1.1 (一)文化
(一)文化

对文化概念的界定,是个复杂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国内外仍无公认的统一定论。我们要讨论“中国传统文化”,必须先从“文化”的基本概念入手,这是无法绕过去的“坎”,必须予以准确界定。而要界定“文化”一词,又须从认识“文”“化”两字开始。文,在甲骨文中写作纹理交错的形状,《说文解字》解释为“文,错划也,象交文”。由此衍生,又有文字、文章、条文、条理、装饰等意义。化,在甲骨文中写作一正一倒的两人之形状,指人的姿态的变动。由此衍生,又有变化、感化、教化等意义,因此,《说文解字》将其解释为“教行也”。“文化”一词,盖源于《易经》:“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西汉刘向的《说苑·指武》:“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这里的“文化”,是指与“武力”相对的教化。其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诗》《书》《礼》《乐》;二是礼仪风俗。由此可见,在中国古代,文化就是文治教化、礼乐典章制度。今天我们通常用的“文化”一词,是19世纪末通过日文转译引进的。这个词在英文和法文中为Culture,德文为Kultur,它们都是从拉丁文Cultura演化来的。拉丁文Cultura有耕种、居住、练习、留心、敬神等意思,现在的英、法、德等西方语种中都保留了拉丁文的某些含义。

19世纪中叶,一些新的人文学科如人类学、社会学和民族学等在西方兴起,文化的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开始具有现代意义,成为这些新兴学科的重要术语。随着时代的发展,地域的变迁和文化学的日新月异,其含义也就较为纷繁,众说纷纭了。

据统计,如今世界上对文化的定义已经多达一万多种。目前使用较多的主要有四种:第一,知书识礼,指读书以及懂得道理的多少,如人事档案中的“文化水平”等,即同此类。第二,文化部门,如主管文学艺术、图书文博、群众游艺等工作的文化部、文化馆等。第三,观念形态的文化,指除了经济、政治以外的社会生活领域,如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所讲的“新民主主义的文化”,这是所谓狭义的文化。第四,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这是广义的文化,如张岱年先生认为,“凡是超越本能的、人类有意识地作用于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切活动及其结果都属于文化,或者说‘自然的人化’即是文化”。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文化”一词的使用非常频繁。有时,“文化”是指与政治、经济、军事相并列的人类社会活动的某一门类;有时,“文化”又仅仅是衡量某人受教育程度、是否是文盲的评价尺度。在学者眼中,“文化”的定义简略但内涵饱满。梁启超说:“文化者,人类心能所开释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而梁漱溟认为,文化就是“生活的样法”。

文化的概念又是多层次的。一般来讲,人们对文化的理解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的文化涵盖了人类所有的文明大文化观,如著名学者钱穆所指出的,“文化即是人类生活的大整体,汇集起人类生活之全体即是‘文化’”。第二个层次的文化主要指人类精神文化方面的创造性成果,而不包括物质生产及器物性、实体性成果,如英国人类学家泰勒在其《原始文化》一书中所说的,“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性的民族意义来说,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的整体”。第三个层次的文化概念缩小了文化的范围,它沿袭了传统和现实生活中人们对文化的直观理解,即将文化理解为以文学、艺术、音乐、戏剧为主的艺术文化,如国人所熟知的我国文化部门所管辖的文化范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