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殖民地的人口与社会
最初的殖民者主要是英国人,随后到来的有德国人、苏格兰人、苏格兰—爱尔兰人、荷兰人、法国人、瑞典人、芬兰人以及犹太人等,这些欧洲人将“许多古旧偏见、习惯抛于脑后”,“携带着巨量的技艺学识、生气活力与吃苦精神”,接受“新的生活方式”“新的政府”“新的地位”,成为赫克托·圣约翰·克雷夫科尔在1762年所说的“新人”——“美利坚人”。
人口状况 英国殖民者中,一些属于贵族家庭,也有一些是像温斯罗普那样的中产阶级,但绝大多数是普通劳动者,他们出于商业原因或宗教原因或两者兼有而来到新大陆。拿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来说,在1630年的“阿贝拉”号之后,10年间先后有2万人抵达,其中有10%是仆人,10%是没有技能的劳动者,上层贵族与最下层仅占1%,剩下的79%是有技能的劳动者,如工匠、技工、商人、农民等。而在弗吉尼亚的切萨皮克,高达3/4的移民是自愿移居的契约奴;在南方的中大西洋地区,契约奴也占大部分。除此之外,殖民地还有被政府运来的犯人、游民、乞丐等不受社会欢迎之流,淫荡与危险的人物,利欲熏心的投机者等,但这些人仅占极少数。
殖民之初,北美是荒野一片,生存环境极为严酷。殖民者事先准备不足,饱受食物紧缺与疾病骚扰之苦,较多早逝。随着条件的逐渐改善,寿命开始延长,新英格兰某些地区的人口寿命逐步接近20世纪的人口寿命。第一代在美洲出生的男性平均寿命是71岁,女性为70岁;但南部切萨皮克地区的死亡率依然较高,白人男性寿命只有45岁,女性还略低于男性。尽管这样,由于移民的不断涌入,切萨皮克地区的人口增长还是非常迅速。18世纪中叶以前,契约奴一直是那里人口增长的主要源泉。但从1670年开始,契约奴的流入开始下降,1700年之后,前来北美的契约奴尽量避免去条件艰苦的南方殖民地,他们更愿意去宾夕法尼亚和纽约等条件相对好一点、机会相对多一点的北部地区。
契约奴在南部的下降并没有影响整个殖民地人口的增长,人口总数差不多每25年就翻一番,这其中除了寿命、移民因素之外,还有人群自身繁殖能力的提高。由于物产丰富、食品充足,开荒耕地又急需劳动力,故一般家庭都会生养好几个子女。等到孩子们长大,又可获得土地,经营自己的农场,因此那里几乎不存在阻止人口增长的因素。富兰克林曾说过:当人们生活在人烟稀少的大地上,他们的繁殖速度比在拥挤的地方要快出好几倍。到17世纪末,北美英国殖民地的非印第安人已成为大西洋沿岸地区的主要群体,总人数超过25万人,那时契约奴占最大比例。到1780年,整个殖民地已有接近280万人口,80年间人口增加到10倍还多,其中相当一部分增长来自黑人。黑人人口接近58万人,占了总人数的20%,除了大部分是奴隶之外,黑人中也有一些是契约奴或自由人。
自1619年一艘荷兰贩奴船将第一批20多名非洲黑人运到弗吉尼亚后,黑人便被陆陆续续输往北美。最初是从西印度群岛贩运过来,人数不多,30年后,弗吉尼亚一地也只有300人左右。17世纪70年代殖民地开始直接从非洲进口,但由于“英格兰皇家非洲公司”的贸易垄断,当时进口的黑人还是小批量的。大量进口是在17世纪90年代中期皇家非洲公司破产之后,原因当然是蓄养终身的奴隶越来越有利可图,尤其是对于条件相对艰苦的南方。到1700年,差不多有3万黑人生活在殖民地,黑人逐渐取代契约奴,成为南方种植园的主要劳动力。1760年,黑人人数将近33万人,但新英格兰仅有1.6万人,中部殖民地也只有2.9万人,绝大多数在南方地区。到美国革命,弗吉尼亚的人口几乎就是黑白对分,而在南卡罗来纳,黑人与白人的人数比已达到2∶1。
开始的时候,奴隶并不严格地按种族区分。白人中有契约奴,黑人中也有自由人,两者的地位与待遇差别不大,黑人与契约奴常常一起劳动,一起生活。有些黑人契约奴期满后成为自由人,有的还自己当了地主,拥有自己的奴隶。黑奴也并不局限于南方,只是北方农时短,蓄奴不划算,少数黑奴只是被买来做家务,后来慢慢就淘汰了。但到18世纪,随着南方种植园经济的扩大,对黑人的需求持续猛增,有时黑白人数之比几乎超过2∶1。
为安全起见,在17世纪60年代,弗吉尼亚和马里兰开始严格种族区分,规定孩子的身份跟随母亲;黑人终生为奴,即便接受基督教洗礼也不能改变奴隶身份。后来又一次次严格奴隶法规,禁止种族通婚;规定主人对奴隶拥有财产权等,并将奴役制度、等级制度、肤色歧视写进法规。到18世纪,肤色已成为是否低贱的标志以及决定一个人是否受制于奴隶法规的唯一标准。
社会形态 殖民地人口在种族上呈现出多姿多彩的局面。各地移民又带来了不同的习俗和文化,这样就导致了新的社会形态的出现,其结构与其说是英国模式的翻版,不如说是美洲环境所赐。新的社会形态在地区上差别很大,但某些基本模式已初具北美特色,其中最主要的是南方种植园蓄奴社会、北方新英格兰清教社会和大西洋沿岸的城市商业社会。
南方奴隶制种植园 首批种植园出现在弗吉尼亚与马里兰殖民地的烟草种植区。最初种植园条件十分艰苦,规模不大,一般也就一二十个劳动力,不会超过30人,50个劳动力以上的大种植园极为罕见。殖民地超过一半以上的白人定居者为契约奴,种植园主常常和契约奴一起开荒劳作,家务及孩子则留给白人妇女和契约佣工。当然也有例外,在人手短缺的时候,女性也担当起男性的职责,包括下田和庄园管理,有的还非常成功。种植园主居住的小木屋十分简陋,即便较为富裕者也只有3间房屋,除了主人一家,还得住上仆人和契约奴。有柔软的床、毯子和被子已是相当奢侈。种植园一般远离城镇,生活能自给自足,但基本与世隔绝。一部分契约奴后来成为种植园主,有的成为农民、小商贩、工匠,也有部分四处游荡,最后落得一无所有,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
到18世纪初,随着大规模种植园的出现以及黑人奴隶被大批贩运过来,社会形式开始发生变化,出现了明显的社会分层。处于社会顶端的是一小部分大商人和种植园主,他们拥有大片土地和大批奴隶,不仅掌控南部的经济命脉,还占据弗吉尼亚“下院”,这些人构成了历史上著名的“最早的弗吉尼亚家族”。李、华盛顿那样的大家族早在1690年之前就已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大种植园主下面是小农场主与种植园主,他们占社会最大部分,靠自己种地谋生,有时还会有一些奴隶。小农场主下面是没有土地的白人,大多数是年满服务期,但没能得到发展的契约奴。再下面是契约奴,而最底层的是黑人奴隶。蓄奴制下的黑人被当作私人财产,既可随便使唤也可随便买卖。
种植园主往往都是奴隶主,其工作主要是管理、监视奴隶劳动,自己管不过来也会雇用工头,工头有时是白人契约奴,有时也会是得力的黑人。奴隶主对待奴隶,全凭脾性、品质与道德良心。有些白人对黑人奴隶比较慈善,尤其是受第一次大觉醒人人平等思想的影响的,允许黑人赎身成为自由人;有些则比较残酷,不仅将黑人当作私有财产,且常施以肉体虐待、惩罚与折磨。
处于弱势的黑人奴隶也一直努力适应新的环境。他们组建以家庭、家族为纽带的社群,发展了自己的宗教,其内容结合了基督教与非洲民俗。不少黑人还学会了读写、贸易和手工。有些黑人还能凭借自己的技艺赎身成为自由人,尽管情况比较少见,但到美国独立战争时,南方黑人中已有一小部分人赎身成了自由人。饱受奴役的黑人有时也会起来反抗,整个殖民时期至少发生过两起大规模的奴隶起义,其中一次是“斯托诺起义”,发生在1739年的南卡罗来纳,有100多个奴隶参加,他们抢走白人的武器,杀死了白人,并试图向佛罗里达逃亡,但终究寡不敌众,遭到镇压。
北方新英格兰清教社会 新英格兰形成的是清教社会。尽管新英格兰的经济也主要以农业为主,但其社会单位不是种植园,也不是农场,而是城镇或村落。组织城镇的核心是盟约,或称契约,其基础就像温斯罗普在“阿贝拉”号船上所宣布的:“每个人都需要另外的人,因而人们被紧密地团结在一种兄弟般情谊的联结之中。”盟约规定:为了实现统一和谐的宗教与社会生活,全体民众必须同心协力,共同承担责任。教会与民众大会共同治理殖民地事务,这是清教社会非常鲜明的一个特征。但在马萨诸塞,由于世俗与教会的权力往往难于做到完全区分,这种具有政教合一特征的治理方式,不仅遭遇过神学上的异议,也使教会权威受到挑战,行政长官经历指控。
清教社会的另一个特征是生活严格按照清教原则,居民必须遵循这些清规戒律,否则必严加惩罚。懒惰、诅咒、酗酒、说人闲话、布道时睡觉等属普通罪;通奸、谋杀、偷盗、虐待父母等则属大罪。前者常以足枷、手枷、颈枷、鞭打、坐浸水椅等酷刑伺候;后者常给予处决或公众受辱,受辱者胸前或背后戴上写有字母或文字的牌子,如字母D 代表酗酒(drunkenness)、B 代表渎神(blasphemy)等。除此之外,居民必须参加教会活动,为教会纳税。
清教徒的家庭生活基本建立在这些清教原则之上,在结构上具有父权制特色。父亲是一家之主,负责为家庭提供必需的物质生活。妇女基本处于从属地位,负责操持家务、教育孩子、处理各种邻里关系等。清教女诗人安·布莱斯特里特把当时妇女的角色归纳为“贤妻良母”,凡不符合这角色的女性就是不受社会欢迎之人。1690年发生的“塞勒姆驱巫案”就与清教社会对女性的焦虑有关。在塞勒姆,有些女性行为表现异常,遂被怀疑是受巫术控制所致。涉及此案的首先是3位西印度群岛妇女,她们被指控对失常女性实施了巫术。后来事情闹得沸沸扬扬,被指控者越来越多,到1692年,涉事者多达150人,其中还波及上层,连新总督的妻子也被牵连其中。最终28人被定罪,其中有19人被处绞刑。后来原告撤诉,承认此事子虚乌有,都是她们自己的臆想与捏造。此案同时也反映了殖民地因经济发展差异导致的矛盾,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与嫉妒以某种歇斯底里的方式表现出来。其实,事件的本质最终还是归因于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理想社会要求凝聚与统一,而现实社会却正在变得分散与疏离。

清教殖民地惩罚方式之一:坐浸水椅
除此之外,受惩罚者胸前挂牌也很常见,如霍桑小说《红字》中的主人公海丝特·白兰被控犯通奸罪,要求在胸前佩戴红色“A”字(代表通奸Adultery)站在枷刑台上示众。霍桑的小说是基于他对历史的研究与想象。

绘画作品《女巫》
由艺术家约瑟夫·贝克尔在1892年创作,反映的是“塞勒姆驱巫案”中女巫遭受枷刑的场面。
根据佩里·米勒,新英格兰社会一直在发生“快速而令人震惊的变化”。随着人口的增长以及村镇的扩大,越来越多的人逐渐远离村镇中心、远离中心教堂。人们去教堂的次数越来越少,开始忽视清教的清规戒律,关注世俗生活。尽管清教当局不得不调整政策,但在一个经济迅速发展、权力面临更替的社会,一旦虔信的根基发生松动,再多的举措均显得软弱无力。到17世纪最后二三十年,清教逐渐走向式微。到大觉醒时期,清教最终失去其统领新英格兰的地位,清教社会解体,慢慢走向世俗化。
大西洋沿岸的城市商业社会 城市商业社会主要出现在大西洋沿岸的商业中心,最初以本地农贸与外贸为主。到18世纪70年代,费城与纽约已发展成为两个最大的港口城市,人口分别达到2.8万人和2.5万人,超过了当时大多数英国都市的人口。波士顿和查理城(今查尔斯顿)也具相当规模,分别有1.6万人和1.2万人。这些城市的管理者大多是拥有大面积土地的商人,因此贫富不均较其他地区明显很多。富人进出豪宅,乘坐豪华马车出行,还常有仆人相随;穷人则衣衫褴褛,生活环境肮脏拥挤,其中不乏小商人与普通劳动者,流浪者更是穷困潦倒、食不果腹、夜宿街头。
城市生活的吸引力在于:贸易与工厂给城市带来的经济活力;学校、商店以及各类文化活动为生活提供的品质与乐趣。当然,一些现代都市生活的典型问题也无法避免,如生活拥挤、环境肮脏、交通不便等,犯罪更是个头疼的问题。但城市对殖民地未来的政治发展至关重要。由于人口集中,城市是传播思想与舆论,以及进行辩论的最佳场所,波士顿与费城能成为1760—1770年革命风暴酝酿之地,也就不难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