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在真、善、美这三种审美价值中,最难以探讨清楚的恐怕就是美了。因为不仅有关美的概念的理解与阐释有许多种,而且美往往是与其他审美价值连接在一起,或只有通过其他审美价值建构方能体现出来。也有人认为美不是内容,而只是一种形式。美的审美价值是通过真与善的价值建构与表现而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一种认识就是,只有真的善的才是美的,才具有美的审美价值。因此,离开真与善,也就谈不上什么美的存在。但这样看问题也存在着某种纰漏,比如说毒蛇往往都有着非常美丽的身体花纹,罂粟花是非常美的,但它却对于人类有着极大的毒害,等等。从已有的理论建构来看,有关美的审美价值问题,是永远也难以有一个令所有人信服的说法。在此,我们也就只能从自己的理解,来对研究对象文学创作中有关美的审美价值及其建构特征进行分析探讨。
不论是陈忠实自身对于美的理解与认知,或者是其文学创作中所体现出来的艺术审美建构追求,都表现出道德力量之美,现实生活蕴藉沉稳、真实质朴之美,刚毅人格之美。陈忠实几乎通过他的所有文学创作,在建构着一种从关中文化基因中生长出来的沉稳成熟汉子的阳刚之美。当然,对于陈忠实审美观念之中美的阐释,自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在此,我们根据自己对于陈忠实及其文学创作的解读,主要从这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陈忠实的文学创作,从一开始便具有一种道德力量,道德价值判断,成为他进行文学审美判断的一个不容忽视的价值尺度。甚至可以说,陈忠实的文学创作从始至终,都贯穿着一种道德力量之美。如果就其价值观念范畴而言,道德常常与良知连接在一起,因此人们在论述道德问题时,也就往往归结到善之范畴。我们从美之范畴来谈论道德问题,那是因为在我们看来,在陈忠实文学创作价值追求上,充溢着一种道德的力量,这种道德力量中蕴含着作家对于美的向往与阐释。在陈忠实的笔下,几乎所有被他给予充分肯定的人物身上,都充满着正气、骨气、义气和志气。《信任》中的村支书罗坤、《正气篇》中的南恒、《七爷》中的田老七,特别是《白鹿原》中的白嘉轩、朱先生更是如此,他们可以说成为中国乡村伦理道德的化身。从作家的叙述中可以看出,这些人物身上,均有着一种征服众人的道德力量和人格魅力,所以,与其说他们是以理服人,或者以自己的智慧折服别人,不如说是以其道德的力量和魅力,令人们得以信服。陈忠实似乎用自己的创作在向人们昭示富有道德的人和事才是美的,其间才蕴含着一种震撼人心的美的力量,才具有最能打动人心的情感魅力。我们甚至不能不说,就是陈忠实早期社会意识形态化痕迹非常突出的创作,我们可以对其意识形态化生活叙述提出批评,但是,我们却不能对他笔下那些充满道德力量的人物给予彻底的否定。换一种说法,罗坤等人物,如果没有根植于生活与文化中的道德品行与品格,那他们可能就会成为完全的社会意识形态化的符号,就会失去最为基本的艺术魅力。“大美在于德”,这用于陈忠实文学创作上对于美之追求,应该说是极为恰当的。
以真为美,这不仅于陈忠实的创作是适应的,其实,这也是当代中国文学创作上的一个必须遵循的原则。对于陈忠实的文学创作而言,我们认为真实而质朴的生活,则是其文学艺术创造上所遵循的审美原则。他对于乡村生活有着入木三分的生命情感体验。直至今日,与乡村依然保持着最为紧密联系的仍然是陈忠实。
陈忠实所追求的真实,是一种蕴藉而质朴的真实。陈忠实似乎不喜于张扬,对华而不实具有一种近乎本能的抗拒。虽然现在陈忠实不会被浮华袒露所吓倒,但是,我们从与他的接触中可以知道,他是更看重坦诚而不袒露,质朴而不浮华。不论是生活上还是创作中,都表现出蕴藉沉稳、真诚质朴的特征。我们这样讲,并不是说陈忠实排斥对于生活诗化的艺术把握,其实他也在探寻着诗意叙事的路径。他在《陈忠实创作申诉》中就说过这样的话:“对于生活的描绘,对于生活中蕴藏的诗意的描绘,对于一个特定地区的民族习俗中所蕴含的民族心理意识的揭示,只有在《康》文的写作中才作为一种明确的追求。”[7]从《白鹿原》的阅读中,我们更能体味到陈忠实对于生活诗意叙述的追求。但是,这一切甚至是致力而为的追求,并未改变陈忠实文学创作上蕴藉沉稳、真实质朴的基本审美特色。我们更不能说陈忠实文学创作上缺乏机智或者机敏,但是,我们则必须说,陈忠实的文学创作洋溢着真实质朴,是如此的蕴藉沉稳。
阅读陈忠实的作品,会有一种刚毅韧健的人格力量冲击着心灵。就陈忠实本人来说,从他的相貌中就透露着一种刚毅韧健的人格魅力。一方面这是陈忠实生命本体心理建构所致,另一方面,应该说是他过多的生活曲折经历所致。许多人从他那如同黄土地般的脸上,读出了真诚与质朴、深邃与蕴藉,但是,他那双眼睛更显露着鹰隼般的锐利,更显露出生命情感的刚毅韧健。他这种生命情感与文化人格,毫无疑问地投射在他的文学创作之中,呈现着一种刚毅韧健的人格之美。曾经有研究者将陈忠实文学创作(主要是中短篇创作)归结为十种人格类型[8],虽然有些烦琐,却也道出了陈忠实文学创作审美价值追求上的某种特征。甚至可以说,陈忠实在他的创作中,几乎每一部作品,都要塑造一位非常具有人格艺术魅力的人物形象。长篇巨作《白鹿原》自不必说,它是最能体现陈忠实这一审美追求的典型作品。阅读过这部作品,任谁都不会忽视白嘉轩这位具有几乎与陈忠实相似文化人格力量的人物。作家坦言这是一部追求写出民族秘史的作品,但是,如果没有白嘉轩这个人物及其文化人格建构作为主要支撑,那这部秘史的价值和意义都会大打折扣的。不仅如此,这部作品最为震撼心灵的,恐怕仍然是白嘉轩刚正的人格力量,与朱先生、鹿兆鹏、鹿兆海、白灵,甚至黑娃等一起,构成了这部作品文化人格的基本品性。从某种意义上讲,陈忠实文学创作的艺术魅力,就源于陈忠实从现实与历史生活中所开掘出来的这种文化人格。所以可说,人格美及其艺术展现,是陈忠实文学创作审美价值追求与建构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方面。
在检阅陈忠实谈论人生与文学创作言论时,发现出现频率最高的有这么几个词语:兴趣、神圣、生命体验、乡村、生活、真实、质朴等等。如果对于陈忠实及其文学创作进行归结,给人最为突出的感受是:务实、沉稳、刚毅、倔强、执着、豁达、凝重、深邃。这两组词融汇在一起,也许能够透析出陈忠实对于美的价值取向追求的信息。如果说前一组词语透露的是陈忠实在文学创作上对于艺术之美的追求,那么,后一组则是他从故土生长出来,又经过社会历史文化浸润之后所表现出来的主体生命、情感精神之美。
对于陈忠实的文学创作,评论研究界有着各种各样的阐释归结。陈忠实在谈到自己对于文学创作的理解时,首先认为这是一种兴趣。他曾不止一次说:“文学仅仅只是一种个人兴趣。”在许多论者的研究中,首先甚至从根本上将陈忠实归结为现实主义文学创作者一路,他本人也明确表示自己属于现实主义创作。这种判断都没有错。问题是,陈忠实为何在完成他的生命之作《白鹿原》后,反复去说“文学仅仅只是一种个人兴趣”呢?在我们看来,直至今日大多论者都忽视了陈忠实文学创作上绝不可忽视的另外一个方面的审美追求。兴趣在这里可理解为爱好甚至嗜好,即作家的爱好或嗜好;另一方面,也是最为重要的方面,那就是作家所创作的作品,其间必须蕴含一种具有审美意味的兴趣在里面。不可否认,陈忠实的文学创作不属于机巧或者机敏者,甚至包括他的《白鹿原》在内,其整体叙事结构上显得有些沉重刚硬。但是,不论是白鹿精魂的想象性的描绘,还是白灵等人物的现实性的叙写,其间都透露着一种富有灵性的审美情趣在里边。这实际是陈忠实对于文学创作审美兴趣的艺术化实现。兴趣及其艺术化的实现,亦是一种美的建构。如果说陈忠实的小说创作还不足以说明问题,那他的散文创作,可能表现出更为突出的兴趣之美来。他的散文中,不仅洋溢着一种坦诚的生命情感,而且具有一种源于生命本体的情趣之美、兴趣之味。《旦旦记趣》《种菊小记》《家有斑鸠》等小品文,完全透露出陈忠实文学创作的另外一面。也正是有了这另外一面,才使得陈忠实的文学创作更富有审美情趣的意味。
我们不得不说,被人们视为忠实于客观现实生活创作原则的陈忠实,其实,他在许多方面也表现出主观生命情感体验的特征。对于人主体生命情感与欲望的艺术剖视,最少是他后来文学创作审美追求的基本方面。陈忠实曾经谈到,文学创作是“包括生命体验和艺术体验而形成的一种独特体验”。体验,包括陈忠实所说的生命体验和艺术体验,都不是单方面的。当代文学创作与评论曾经形成一种思维惯式,那就是二元对立,非此即彼,在阐述现实主义文学创作基本原则时,过分甚至绝对地强调客观性,而忽视乃至无视作家创作的主观能动性,更无视作家独特的生命情感体验。其实胡风用诗化语言所提出的作家的主观战斗精神,就是对于这种偏颇的校正,却不仅没有受到人们应有的关注和重视,反而以政治的方式给予了否定。以创作方法来论定作家创作的优劣,显然是有违文学创作实际与创作规律的。陈忠实在回答一位论者的提问时说过这么两段话:
我后来比较看重生命体验,这是我写作到八十年代后期自己意识到的。无论是社会生活体验,无论是作家个人的生活体验,或者两部分都融合在一块了,同时既是作家个人的生活体验,又是作家对社会生活的体验,在这个层面上,我觉得应该更深入一步,从生活体验的层面进入到生命体验的层面。进入到生命层面的这种体验,在我看来,它就更带有某种深刻性,也可能更富于哲理层面上的一些东西。
我觉得从生活体验进入到生命体验,好像已经经过了一个对现实生活的升华过程,这就好比从虫子进化到蛾子,或者蜕变成美丽的蝴蝶一样。在幼虫生长阶段、青虫生长阶段,似乎相当于作家的生活体验,虽然它也有很大的生动性,但它一旦化蝶了它就进入了生命体验的境界,它就在精神上进入了一种自由状态。这个“化”的过程就是从生活体验进入到生命体验的一个质的过程,这里面更多带有作家的思想和精神的色彩。[9]
很显然,在陈忠实看来,文学创作处于生活体验阶段,只是一种艺术创造的初始阶段或者说境界,只有进入到生命体验阶段,方是文学创作的更高境界,亦即自由精神创造的境界。或者说,陈忠实文学创作上表现出非常强烈的主体精神,对于生命本体的揭示与剖析,可谓是入木三分。不仅如此,陈忠实对于人的生命情感的倾心,甚至对于人的原始生命力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从他的文学创作,特别是《白鹿原》中,可以读到一种洋溢着原始生命力量的审美情愫。在这部作品中,荒原性、神秘性与社会历史文化,共同建构起一种特殊的生命情感精神结构形态,昭示着一种生命之美。
(作者单位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注释】
[1]陈忠实.陈忠实创作申诉[M].广州:花城出版社,1996:91.
[2]陈忠实.陈忠实创作申诉[M].广州:花城出版社,1996:46.
[3]陈忠实.陈忠实创作申诉[M].广州:花城出版社,1996:46.
[4]陈忠实.陈忠实创作申诉[M].广州:花城出版社,1996:46.
[5]奥夫相尼柯夫,拉祖姆内依.简明美学辞典[M].冯申,译.北京:知识出版社,1981:178-179.
[6]陈忠实.陈忠实创作申诉[M].广州:花城出版社,1996:46.
[7]陈忠实.陈忠实创作申诉[M].广州:花城出版社,1996:83.
[8]畅广元.陈忠实论——从文化角度考察[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
[9]雷达.陈忠实研究资料[M].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200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