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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实研究论集
1.5.1 一、鹿性之“我”:成德方能成己
一、鹿性之“我”:成德方能成己

陈忠实在关于《白鹿原》的写作自述《寻找属于自己的句子——〈白鹿原〉创作手记》一书中说:“《白鹿原》创作欲念刚刚萌生,第一个浮到我眼前的人物,便是朱先生。”[1]而朱先生终生坚持的做人原则是“学为好人”。这一做人原则就是乡土社会的生命价值观,即在成德中成就自我。小说中白嘉轩就是践行“学为好人”原则的典范,他一系列以德报怨的行为动机,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要“让所有人看看,真正的人怎样为人处世,怎样待人律己”。他和朱先生用自己现实的人生作为,对中国乡土社会价值观做了生动的诠释。

在成德中成己的乡土生命价值观,是建立在自我与他人共在的生存逻辑起点之上的。自我的肉身和精神的生存成长历程,绝对不是以独在的方式与自身反复周旋的历程,而是不断地与那些“我”所不是也不是“我”的形形色色的“他人”的肉身与精神相遇互动的共在历程。世界是“我”和“他人”共同分有的世界。存在是“我”与“他人”在此世界中共同存在。“他人”与“我”不只是消极的相遇照面,更是积极的互相促动。当“我”进行社会化的活动时,“我”周围的“他人”更不会漠然置之,而是迅速做出相关的反应。或者以不断的鼓励和赞同,表示“他人”认可这种行为方式的妥当性和行为结果的有益性,表明“他人”愿意在情感上参与并且促成这一行动;或者用反对和责难表示“他人”否认这种行为方式的妥当性和行为结果的有益性,声明“他人”在情感上排斥这种行为,在意愿上要求中断这种行为。“他人”对“我”人生行为的这种积极参与和评判,对“我”现在和将来的人生活动,具有一定的激发诱导或阻挠矫正作用。其往往促成了“我”人生作为的延续或中断,使“我”的一切人生作为,都打上了与“我”共同存在于这个世界中的“他人”的印记。经过一定的人生阶段之后,“我”精神中的“他人”印记会更为明显。从此出发,可以肯定地说,“我”天生是某种范围广大的共同体的一员,从属于某个有着巨大包容性的灵性王国。“我”的灵与肉都属于这个“我”所不是也不是“我”的共同体,并依赖着这个共同体。

中国乡土社会中人的共在性,决定了这个社会是一种特殊的人伦社会。每个自我都在人伦中做人,用人伦关系来理解、认识和要求人。最初周公制礼,最基本的就是确定人伦。它的基本纲领则是亲亲之属,尊尊之等,在此基础上演化出了五伦关系。到了孔子,则由亲亲言人,由尊尊说义,点出仁义之后,又不拘囿于亲亲尊尊,而是推广扩充以至无限,从而开辟出中国乡土社会人生哲学的独特疆域,此后的哲人都在这一疆域中进行拓展。《礼记·冠义》指出,儿童冠礼的举行,标志着儿童已进入成人阶段,此后要将他作为成人来看待。然而,所谓将儿童看作成人,并非仅仅告诉他已经在生理上脱离儿童的年龄,在心理上也应该有已经长大成人的意识,更意味着要责成行礼者在今后的人生中对“他人”尽各种成人之责。因为乡土人生哲学认为,每个“我”一旦坠地之后,便受到五伦的关切,此后每一步的生存成长都受到五伦中“他人”的照顾,于是,在生命中布下了五伦的种子,受到五伦阳光雨露的温暖与滋润。当“我”成人之后,必然根心生色,畅于四肢,发于人生事业。从外部责成“我”尽成人之礼,不过是期望“我”像一个忠厚诚恳的君子一样在尽伦之中成德,不要辱没人生正道。乡土社会的正人君子常问自己“五伦间有多少不尽分处?”唯恐自己一时大意,竟然疏漏了本该时刻尽心去担负的五伦之责,故而不断提醒自己,要尽力践行五伦之责以成己德,并由此踏上仁者之路。

中国乡土社会所谓的成德者,首先具有广大无边的同情体物之心。在此成德之“我”的心中万物皆备,万物一体,浑然无人(物)“我”内外之分隔。“原始之仁爱,正为人‘我’各为独立个体人格之观念未自觉显出时,而首先显出之德性。故人之根本德性为仁爱。原始之仁爱非佛家之慈悲,亦非基督教之爱人如己。慈悲乃以上怜下。爱人如己之爱虽是仁爱,但尚非最初之仁爱之表现。最初之仁爱,唯中国儒家认识最真。中国儒家言仁爱,恒只言仁不用爱字,其义甚深。依儒家义,人最初对人之仁,可不表现为有所事之积极之爱,而只表现为浑然与人无间隔之温纯朴厚,或恻隐不忍之心情。”[2]孔子所谓“巧言令色鲜矣仁”“木讷近仁”其最重要的内涵就是,仁者具有与“他人”浑然一体了无间隔的温纯朴厚的情思。这种情思就是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的情思,就是融通人“我”和谐共在关系的情思。在此一浑然与人无间隔的温纯朴厚心情中,“我”对“他人”的生命活动有一种忘我的承认与默契。基于这种承认与默契,“我”对“他人”生命活力的自由展示感到十分欢欣,对“他人”生命潜能的充分实现感到兴奋不已,对“他人”生命活动的受阻深感不安,对“他人”潜能的受抑于心不忍。其极致状态则是“我”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达到一种涵盖乾坤、感通天地的程度,这就是广大无边的同情心。具有此心的“我”,就是鹿性的成德之“我”。

乡土社会的“鹿性之我”具有一种能够遍照万物而无遗的虚明照鉴心。此“我”由于其广大无边的同情体物之心可以通天人,合内外,一小大,融入“我”,一旦发用流行,就会扫除人间一切阴影,揭开一切遮蔽,使万事万物在此心光的照耀下,如其自己般敞亮于天地之间。关学祖师张载有言道:“虚明照鉴,神之明也。无远近幽深,利用出入,神之充塞无间也。”这里用来照鉴万事万物的,是广大无边的仁爱之心光。仁爱之心光使人心明眼亮,此时,对万事万物的每一次光照都是一次爱的询问,万事万物也只在这种仁爱之心光中呈现自己,开启自己。如果“我”不具有仁爱心,“我”就不会对天地间的各种事物产生兴趣,就不会用生命的灵光去烛照“他人”他事与他物。从而,“他人”他事与他物就会被“我”所忽略,被“我”置于阴影之中。而仁爱使“我”对各种人、事、物聚焦,进而进行烛照,它选择了“我”光照世界拥抱人生的方向,决定了“我”所照明的世界的范围与程度,仁爱是一种广大无比的爱,它不受封限,故而天地间无一物能外于仁爱之心光的照耀。

乡土社会的“鹿性成德之我”,具有一颗健动不息的创生之心。它自始就要发为践仁尽兴的实践行为,要求在践仁尽兴的实践活动中,呈现仁爱的真实性与绝对必然性。让仁爱在人生实践中挺立于天地之间,对“自我”和“他人”起到革旧布新的创生作用。鹿性德性于穆不已地软化各种痼结,恢复生命的弹性,增强生命的活力;改造形形色色的惰性,使人不安于此在的生存现状而生奋勉向上之心。德性刚健不息地革除各种执心习染,使人从各种迷惘贪欲中超拔出来,显出其纯粹自由自立相。孟子所谓“广土众民,君子欲之,所乐不存焉。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君子乐之,所性不存焉。君子所性,虽大行不加焉,虽穷居不损焉,分定故也。”其意就是说鹿性之“我”能够把自己的执心斩断,使生生不息的德性呈现出来,使人见父知孝,见兄知悌,当恻隐则恻隐,当羞恶则羞恶。把人的自然生命创造为道德化的生命。

中国乡土社会的那些鹿性成德之人,都愿意踏上仁者之道做一个“好人”,都想通过人生实践,挖掘自己根身中固有的向善潜能,充分发挥和实现这种向善潜能。以尽己之性、尽人之性、尽物之性,做一个融通人“我”协调共在的好人。这种“好人”能够“泛爱众”,“博施于民”,能够“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种“好人”有一定的礼乐修养,能够以礼别异,以乐合同,别异则生尊尊之敬,合同则生亲亲之爱,这种“好人”用爱与敬与人共在,把整个社会看作一个休戚与共血肉相连的宗法共同体,极力促进其和谐,稳定其秩序。

做一个“好人”之所以为乡土社会所看重,称誉其为有德者,乃是因为乡土社会本身是一个人伦社会。在这种社会组织中“我”是中心,是人伦的支撑点。有“我”才有“我的君”“我的臣”“我的父”“我的子”“我的夫”“我的妇”“我的兄弟和朋友”,“无我”则无从谈“我”的五伦。“我”既是五伦的中心,那么,“我”的品行情思就对五伦有着极大的影响作用:“我”通则五伦通,“我”塞则五伦闭,“我”昏则五伦暗,“我”清则五伦明,“我”争则五伦裂,“我”和则五伦合。《大学》把修身放在齐家治国平天下诸人生使命的首位,就是强调“我”在五伦中的中心地位,以及“我”对五伦的决定作用。关学宗师张载力倡“我”应有一种伟大的抱负和强烈的使命感,用一种宇宙情怀建立天人关系,创设生生之道,用对社会安乐忧患的担待意识及对未来的终极关怀建立人我关系。“我”做一个“好人”是经世的基础,经世是“我”做一个“好人”的价值取向。张载思想中的理想之“我”,是能够为天地撑体挂帅,能把“他人”视为骨肉亲人,恪守天命并实现自我的内在要求,以乐天知命、尽伦尽职为自己的人生理想者。这个“我”,就是鹿性成德之“我”。

而小说中的白鹿精灵就是“好人”,就是人们尊敬的德性生存。这是共在的和谐剂,是“我”与“他人”沟通的桥梁。乡土史诗《白鹿原》中的每个生存者自我都有局部的白鹿精神;都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推崇这种尊重“他人”,与“他人”肝胆相照的精神;都对自己圈内的人士显出白鹿之相:在仁义主仆白嘉轩与鹿三之间,在仁义哥们儿兆鹏与黑娃之间,在仁义同党田福贤与鹿子霖之间,在仁义大拇指与二拇指之间,都有一种难分你我、互谅互让的共生性“好人”精神。凭着这种好人精神,特定圈内的人们同甘苦、共患难、同荣乐、共悲戚,给苦难的人生带来了些许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