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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实研究论集
1.4.4

在《辩证的批评》一文中,詹姆逊说道:“文学素材或潜在内容的本质特征恰恰在于,它从来不真正地在原初就是无形式的,从来不是在原初就是偶然的,而是从一开始就已经具有了意义……艺术作品并不赋予这些成分以意义,而是把它们的原初意义转变成某种新的、提高了的意义建构。”[17]这种文学素材自身的形式就是所谓“内容的形式”,文学形式的意义是在与这个“内容的形式”的关系中体现出来的。因此,在讨论了《白鹿原》的累积型叙事进程之后,我们要对这本小说的内容本身的形式做一番探讨。

《白鹿原》写的是一片有着“仁义”之名且被白鹿精灵所庇佑的土地,然而,这片土地的内部却是潜藏着危机和混乱的,自然灾害的阶段性破坏,无论人们怎么努力,白鹿村的人口永远“冒不过一千”;而在社会生活中,权力倾轧、私欲泛滥、暴力横行。物质生活的危机和人为的破坏造成了人们精神的恐惧,这种不安全感深深地刻印在农民的心理结构中,使他们长期生活于精神愚昧、意志消极的状态中。而所谓的秩序其实是建立在自然、权力、欲望和暴力基础之上,并通过四种力量之间暂时的平衡而维系的。四种力量的苟合与制约所维持的脆弱的平衡可能因为任何一种力量的增长而被打破,从而再度陷入混乱,当这种混乱把全体逼到毁灭的危机边缘时,秩序的力量才重新出现,生活归于平静——这就是乡土中国可悲的循环!

可以说,传统乡土社会的秩序不是建立在积累和发展的状态中,而是建立在反复的积累、破坏、危机、重建的状态中,与之相适应的那种所谓的“仁义”文化也因此具有强大的压抑性和内耗性的特征。仔细阅读那则被白鹿村的村民所推崇,甚至被当代的读者所推崇的《乡约》,我们会发现,人的生存理想被紧紧地束缚在各式各样的戒律中,而它却没有提出任何发展人的方案,也不为人的发展创造任何条件。在这里,“治身修家”是人的本分;“居官举职”则是人唯一发展的途径;“凡有一善为众所推者皆书于籍以为善行”[18],则是生命唯一的超越目标。这就是《乡约》为人的生存勾画的轮廓,且不说它鼓励人们的自私和权力争斗,也不说“书于籍”的人数是多么有限,单就“书于籍”本身真的能够让人的灵魂得以安放吗?陈忠实在阅读那些县志中的“贞妇烈女卷”时,不禁感叹:“这些女人用她们活泼的生命,坚守着道德规章专门为她们设置的‘志’和‘节’的条律,曾经经历过怎样漫长的残酷煎熬,才换取了在县志上几厘米长的位置。”[19]可见,这种生命的超越是靠着怎样残酷的自我压抑才可实现的啊!这不也是乡土文化“内耗”特征的表现吗?

再看《白鹿原》的故事:前所未有的大变革惊涛骇浪一样拍打着这片土地,一方面考验着乡土秩序的凝聚力和强大韧性,结果是历史的洪流击碎了人心,任何具有群体认同价值的“良知”彻底失效;另一方面也释放了这片土地上长期被压抑的生命力量,年轻一代的白鹿原人积极地挣脱家族的束缚,为了更高的生存理想而奋斗不已,然而他们的结局却无一不是悲惨的。黑娃“学为好人”无果,从反面说明了乡土文化秩序根基的彻底消亡,而白孝文的命运则从正面说明了与新的时代契合的恰恰是“空心的人”。在这里,历史表现为一种可怕的可能性,即一种空转,一种走向虚无的剥离,它不仅不能带来任何新的东西,还把旧的东西一举消灭了,这难道不是那破坏性的、“内耗”结构运动的必然结果吗?因此,朱先生留下的那句“天作孽犹可违,人作孽不可活”恰恰不是对传统社会而言的,而是他留给当代社会的警示。在传统的仁义秩序中,人作孽是可以活的,而“天命”却不可违逆,与“天命”勾结的那种权力不可违逆。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农业生产方式的技术变革,那种借自然的暴力而统治的意识形态便会丧失其基础,这时社会的不发展就只能归咎于“人作孽”。

因此,我认为,《白鹿原》最深刻的地方就是艺术地揭示了传统社会结构和文化结构在历史运动中所具有的压抑性的、破坏性内耗的天然倾向,这种结构自身的严重缺失在于,它建基于一种危机与重建的循环模式,而缺乏积累和发展的维度。这一主题实际上在短篇小说《轱辘子客》中就已经集中地表达出来了,小说中那个人才俊俏而最终走向堕落的王甲六的经历事实上构成了白孝文形象的底本。纵观历史,在我们民族的现代化过程中,这种破坏性内耗的结构倾向反复出现,这给我们带来的历史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正是把握了这一点,陈忠实才说:“所有的悲剧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都是这个民族从衰败走向复兴、复壮过程中的必然。”[20]从这个角度来理解《白鹿原》,理解陈忠实的“剥离”理论,其现实意义不言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