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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实研究论集
1.4.1

詹姆斯·费伦在《作为修辞的叙事:技巧、读者、伦理、意识形态》中提出的“叙事进程”(narrative progression)的概念,主要是为了考察“叙事文本的内在逻辑和那个逻辑在由始至终阅读的作者的读者中引起的一系列反应”。他强调,这种研究“聚焦于叙事由始至终的时间运动,但对进程的关注却不仅仅是对作为线性过程的叙事的关注,这正是因为它认识到了作者的读者对开头、中间和结尾的理解中存在着能动的循环关系。”[1]表面上看,“进程”概念主要是从读者反应研究来提出的,而实际上,它最终落实到对文本叙事修辞的研究,因为,这里的读者只是“作者的读者”,而不是具体的读者。因此,剥离开叙事学的那些烦琐术语,我们可以说,任何叙事文本都有两种运动,一种是情节的运动,它是事件依据时间—因果关系而相继出现的运动,处于故事的层面;另一个是主题的运动,它表现为主题由一个语境向另一个语境的迁移,它处于文本叙述的层面。大多数情况下,后一种运动依附于前一种运动并且与之融合无间,但是也有大量的文本,尤其是当代小说却不是这样的。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进程”概念所要研究的,就是文本的修辞秩序所造成的主题生成和展开的过程,以及这个过程与情节运动之间的特定关系及其阅读效果。

应该说,情节运动与叙事进程的关系是小说艺术修辞的重要方面,对它们之间关系的处理本质上是作者审视对象生活的艺术姿态的重要体现。因为,情节运动和叙事进程代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意义生成模式。在情节运动中,单个事件的含义在情节运动中瞬时地实现并消亡,也就是说,当事件1(因)引发了事件2(果)之后,事件1的含义便消亡于事件2中,事件2作为新的“因”再引发事件3(新的“果”),无数单个事件的含义在情节链条的传递中向最终的“结尾”事件汇集,并依据“结尾”事件的性质而凝聚为一个单一的含义。比如,我们把“白鹿争霸”作为《白鹿原》的情节主线来看,那么,最终的事件就是白家的胜利和鹿家的失败,其结论按照文本自身的话语来讲,就是“龙种终究是龙种”。然而谁都知道,这种神秘历史观当然不是《白鹿原》叙事的真正所指,它只是《白鹿原》意欲反思的对象的一个组成要素。因此,单从情节运动上,我们根本无法把握这个特殊文本的含义,即使我们将《白鹿原》读作多个情节线条的集合,它的最终意义也不等于这多个情节“结论”的叠加。

而情节运动之外的“叙事进程”则表现为,特定主题在事件的更迭中反复出现,在不同的语境中得到新的理解,并且与另外的主题发生关系。这种运动并不消耗主题的含义,恰恰相反,特定主题以这种方式被保存下来,其意义在事件变迁中越来越丰富和明确。这是一种与情节的“消耗”式演进完全不同的“累积”式发展。比如,小说前三章所叙述的这件事——“白嘉轩后来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实际上表现为对“性”这个主题的逐步的挖掘。一开始,前四个女人的死为这个主题赋予了一种神秘和禁忌的意味,但终究只是一种限于个体肉身来理解的“性”。接着是秉德老汉的死,他死前留下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训诫,于是“性”的主题与家族延续的主题联系起来。随后是白嘉轩巧夺风水地,“性”主题又与权力争斗的主题联系起来。“性”这个主题就是这样在随后的叙述中以各种形式反复出现,其含义在变化着的语境中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深刻。在文本结束处,我们看到的是各种主题相互纠缠而形成的一个巨大的团块,从这个巨大团块的总体形象中我们才能够解读出叙事的真正所指。

总之,我认为,陈忠实的《白鹿原》就是一个以叙事进程为主导,情节运动被作者的主题反思强力控制的独特文本,它的叙事风格表现为理性的叙事进程对“传奇化”的情节运动全面的控制,这使它整体呈现出冷峻、理性的审美风格。更重要的是,这种“累积型”的叙事进程作为一种“形式”本身又与叙事对象的结构特征(“内容的形式”)形成强力的反制,从而又产生出一种“形式的内容”,即一种以审美意识形态的形式出现的对于社会生活的深层思考。

《白鹿原》的累积型叙事进程是由各种艺术手段共同促成的,然而其核心在于对叙事时间的特别处理。首先一点是陈忠实对“地方志”文类形式的创造性借用,使情节进程纠缠于线性时间与循环时间的双重维度中,从而有效地遏制了线性叙事对事件主题含义的消耗;其次是通过多种叙事手法对故事时间做了文本化和空间化的处理,从而使各叙事环节呈现为“团块”状形态,强化了主题对事件的控制力,从而有效地保存了主题含义本身的丰富性和完整性,下面依次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