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母女相见
到了纽约,一群车夫大声叫唤着“坐车吗,夫人?”都快把我逼疯了。我们和一个车夫讨价还价,想付12先令让他把我们拉到苏利文街。一个魁梧的爱尔兰人走上前说:“我收6先令。”我们的目标正是砍到半价,于是便问他能否立刻上路。“当然可以,女士们,”他回答。我注意到那些车夫们相视一笑,于是我质问他拉的车是不是合法的。“是的,非常合法,夫人。如果我让小姐们坐进不合法的车,我就是个魔鬼。”我们把行李单给了他,他去拿行李,一会儿又出现了,说:“方便的话,请这边走,小姐们。”我们跟上他,发现我们的箱子在一个卡车上,而他邀请我们坐在箱子上。我告诉他这不是之前商量好的,他必须把箱子拿走。他发誓在我们给他6先令之前,碰都不能碰它们一下。以我们的情况不便引起注意,正当我准备按他的要求付钱时,旁边一个男人对我摇了摇头,暗示我不要这么做。一阵忙乱之后,我们摆脱了那个爱尔兰人,并把箱子绑在了一驾马车上。他们为我们推荐了苏利文街上的一家寄宿处,我们便赶往那里。在那儿,范尼和我分别了。反奴隶制社团为她安排了一个落脚地,之后我听说她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我请人找了一位来自故乡的老朋友,有段时间他曾在纽约做生意。他立刻赶来,我告诉他我想去找女儿,并请他帮我促成这次会面。
我告诫他不要让那家人知道我刚到北方,因为他们以为我已经在北方生活了7年了。他告诉我,在布鲁克林有个跟我从同一个镇子上来的黑人妇女,我最好去她家,与女儿在那儿见面。我感激地接受了这个建议,他同意陪我去布鲁克林。我们穿过富尔顿渡口,沿着麦尔托大道在他指定的一栋房子前停了下来。我要进去时,身边经过了两个女孩儿。朋友让我看她们。我一转身,认出了比较大的那个女孩儿莎拉,她的妈妈曾和我外婆住在一起,几年前她离开了南方。这次意外的会面让我又惊又喜,我抱住她,开始询问起她妈妈的情况。
“你一点儿都没注意到另一个女孩儿,”我的朋友说。我一转身,看到我的爱伦站在那儿!我将她拥入怀中,接着把她推开细细打量。在我们分别的这两年中,她变化很大。连那些不具备母亲的观察力的双眼都能洞悉到她被忽视的痕迹。我的朋友邀请我们到家里去,但是爱伦说她有差事要办,会尽快完成然后回家向霍布斯太太请示来这里看我。我们约定好,明天我会请人去找她。她的同伴莎拉赶忙告诉她的妈妈我来了。进门时,我发现太太不在,于是我就等她回来。还没看到人,我就听到她说:“琳达·布伦特在哪儿?我以前认识她的爸爸和妈妈。”一会儿莎拉就和她妈妈一起进来了。所有人都曾是外婆的街坊,这是一个很棒的聚会。朋友们围在我身边,热心地问着问题。她们笑着,哭着,时而又发出尖叫。她们感谢上帝,我从压迫者手中逃了出来,安全到达长岛。这是令人极度兴奋的一天,与我在可怕的洞窟里度过的寂静的日子大相径庭!
第二天是周日,我醒来后第一个念头就是要给和爱伦住在一起的霍布斯太太写张字条。很明显我是刚刚到达这里,否则我早就该问询女儿的情况了。不能让他们知道我刚从南方来,这会让他们怀疑我以前藏在南方,即使不会毁了那些人,也会给他们招致麻烦。
我一向喜欢直来直往,不愿假借托词,但是我的道路如此崎岖,这全归咎于奴隶制。正是这个暴力不公的制度让我除了编造谎言之外别无选择。字条开头我陈述道自己刚从加拿大回来,并且非常希望女儿能来见我。她带来霍布斯太太的口信,邀请我到她家去,并向我保证我不需担心任何事情。和孩子的对话令我心绪不宁。当我问道他们对她好不好时,她做出了肯定回答,但语气中全无诚恳。在我看来,她之所以违心地回答,是不愿让我为她担心。她离开前,认真地问我:“妈妈,你会把带我走和你一起生活吗?”想到在找到工作并赚够钱之前都不能给她一个家,我感到很悲伤。当她被送到霍布斯太太家时,所达成的协议是他们会送她上学。她在这儿2年了,如今已经9岁,却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识。这让人无法原谅,因为在布鲁克林有很好的公立学校,她可以免费在那儿读书。
我们在一起了一天,到了晚上我和她一起回家。我得到了那家人友好的接待,他们都认为爱伦是个有用的好姑娘。霍布斯太太冷冷地直视着我说:“我猜你知道我的表弟桑兹先生把她送给我的大女儿了。她长大后会成为一个很好的女佣。”我一句话都没说。通过自身经历,她应该了解母爱的力量,并且深知桑兹先生和我的孩子的关系。既然如此,她怎么还能在我心口捅上一刀时直视着我的眼睛?
他们让她处在一个无知的状态中,这不再令我惊讶。霍布斯先生先前阔绰,但生意失败,接着便在海关谋到一份下属工作。也许他们打算有一天回到南方去,而爱伦的知识对一个奴隶而言业已充足。我迫不及待地想工作赚钱,这样就能改变孩子们混沌不明的地位了。桑兹先生没有遵守将他们解放的诺言,而他对爱伦的安排也把我忽悠了。关于本杰明,我又能有多少安全感呢?我感受不到一丝安全感。
我心神不定地回到朋友家。为了保护孩子,我得先对自己有所有权。我声称自己是自由的,有时也的确感觉是这样,但我知道自己并非安全。那天晚上,我坐下来,给弗林特医生写了一封颇有礼貌的信,请求他开出愿意卖掉我的最低条件。根据法律,我属于他的女儿,因此我也给她写了一封信提出相同的请求。
自打到了北方,我就留心着亲爱的弟弟威廉。我努力不懈地寻找他,听说他在波士顿,我就去了那里。我到达时,发现他已经去了新贝德福德。我给那儿去了封信,得知他已踏上了捕鲸的航行,几个月内都不会回来了。我回到纽约,在离爱伦不远的地方找了一份工作。我收到了弗林特医生的答复,丝毫不令我振奋。他建议我回去,将自己交给正牌老爷,之后我提出的任何请求才有得予准许的可能。我把这封信借给了一个朋友,他把信弄丢了,不然我可以为读者们提供一份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