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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与西域戏剧
1.8.1 第一节 佛教对后世戏曲体例上的影响
第一节 佛教对后世戏曲体例上的影响

清代学者李斗在《扬州画舫录》第五卷中将我国戏剧角色总结为江湖十二色:“梨园以副末开场为领班。副末以下老生、正生、老外、大面、二面、三面七人,谓之男脚色;老旦、正旦、小旦、贴旦四人,谓之女脚色;打诨一人,谓之杂。此江湖十二脚色”[1],但往往被人们所熟知的戏剧角色只五种,它们分别是“净”“旦”“生”“末”“丑”,剩下的七种也都是由前五种变化、发展而来的。在前辈学者的研究基础上,笔者又经过研究发现,“净”“旦”“末”这三种戏剧角色的形成都与外来文化的传入相关,尤其与佛教文化之间有着极大的关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