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费德勒·鲍尔是一个白人与印第安人的混血儿。虽然他生得相貌英俊,却整天游手好闲。这人从来不思工作,就喜欢拿着猎枪到处闲逛。1880年6月的一天,他正在基尔多南红河岸边的树林中游荡,突然发现有只灰狼从河岸上的一个洞穴里走了出来,鲍尔毫不犹豫地将其击毙。然后,他放出了自己的猎犬,侦查了一番,当确定周围没有其他成年狼后,这家伙钻进了狼穴。令他喜出望外的是,巢穴里还有8只小狼崽儿。唔8只狼崽儿加一头大狼每头狼能得10美元奖金这是多少呢——反正是一笔横财!于是,在那条黄狗的协助下,他用一根棍子“兴奋”地杀死了这些小狼崽儿,只留下了一只。当地有一种迷信的说法,就是不要杀死一窝狼崽儿中最小那个,不然会倒霉的。所以,鲍尔最后带着一块大狼头皮、7块小狼头皮,外加一只活着的小狼回到了城里。
城里酒馆的老板为鲍尔兑换了奖金,并留下了那只小狼。从此,小狼就被拴了起来,可怜的小家伙就是这样拴着链子长大的。他被拴在了院子,供来往的顾客消遣娱乐。顾客们非常喜欢看狼和狗对决,所以小狼常常是伤痕累累。有几次,险些被咬死。但是,小狼还是挺过来了,并且长得越来越健壮。每一天,他的对手都在减少。渐渐地,他长成了一只巨狼,那宽阔的胸膛和下颌是城里所有的狗都无法企及的。尽管如此,他的生活仍旧很艰难。如果说生活有一丝温暖的话,那一定是来自他和酒店老板儿子吉姆的友情。

吉姆是个调皮的孩子,有着自己独特的思维方式。他喜爱这只狼是因为这只狼咬死了一只狗,而这只狗又曾经咬伤过他。因此,他常常去喂小狼东西吃,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宠物,对他爱护有加。因此,小吉姆也从狼那儿得到了其他任何人不敢尝试的特权。
吉姆的父亲绝对算不上一个模范父亲。他很溺爱自己的儿子,但是有时也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狠狠地揍他一顿。很快,小孩子就明白了一个道理:他挨打不是因为他做错了事,只是因为爸爸生气了。因此,只要在爸爸消气之前不被逮到就万事大吉了。结果有一次,他为了逃避挨揍,居然慌乱中钻进了狼窝。那孩子的灰色兄弟被这么一闹,自然从梦中醒了过来,站在窝门口露出了两排闪闪发光的利齿,好像在对孩子父亲说:“你敢动他一根汗毛瞧瞧?”
荷根,酒馆老板,本可以一枪打死这只狼,但是他又怕误伤了自己的儿子,所以只好作罢。等他半小时后消了气,自己也觉得整件事情很好笑了。就这样,每当小吉姆遇到什么麻烦,他就会躲到狼窝里去。后来人们一看到躲在狼后面的小吉姆,就知道他准是又作了什么恶作剧了。


荷根是个很有经济头脑的人,他雇佣帮手的第一原则就是廉价。结果,他找了一个中国人帮自己照看酒馆。这人很腼腆,性格又温和,所以鲍尔常常找机会欺负他。一天,荷根恰巧不在店里,鲍尔就要求中国人赊给他一杯酒。当然,按照店里的规矩,他的无理要求遭到了拒绝——“不付钱不能喝酒”。鲍尔岂肯善罢甘休,绕过吧台就要动手。如果不是小吉姆在一旁眼疾手快地用一根长棍子绊了鲍尔一下,恐怕中国人又要受皮肉之苦了。鲍尔被绊得踉跄了几步,险些摔了个狗啃屎。这还了得?非剥了他的皮不可!好在小吉姆离后门比较近,一转身就溜了出去,转眼就钻进了狼窝。
眼见着小吉姆躲进了狼窝,鲍尔找来了一根长长的棒子,站在远远的地方,开始逗弄被链子拴着的巨狼。灰色的庞然大物哪里受得了这种凌辱,他拼命地想要挣脱锁着自己的铁链,并且几次死死咬住了木棍。这对狼来说,真是巨大的折磨。突然,鲍尔发现小吉姆也没有闲着,他在试图解开拴着巨狼的锁链。是的,要不是巨狼把锁链挣得太紧,他恐怕真的就把链子解开了。
想到自己可能会被这只发怒的巨狼在院子里吃掉,“勇敢”的鲍尔不禁汗毛倒竖。
此刻,小吉姆说了几句话,更是让鲍尔吓破了胆,“坚持住,小狼,再坚持一会儿,马上就好了。你就能咬死他了。好了,好样的,小狼。”听到这里,鲍尔哪里还敢有片刻耽搁,立刻落荒而逃。好笑的是,逃窜之余,他还不忘了紧紧地关好自己身后的每一扇门。
这只狼一天天地成长着,越来越强壮,他和小吉姆的感情也日渐深厚。巨狼的好恶也变得越来越明显。他最厌恶的就是那些身上带有威士忌气味的人类,还有所有的狗,因为这两样东西总是给他带去折磨。与此同时,他对吉姆的好感还在不断扩大,最后甚至扩大到了所有孩子的身上。总之,狼飞快地成长着,那掌控自己生活的力量也在他体内不断地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