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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文化研究(第2辑)
1.5.7.3.1 (一)重量
(一)重量

1.士卒的口粮标准

《居延汉简》中有大量口粮发放的簿册,其中最常见的发放标准是士卒每人每月“三石三斗三升少”。这个“少”意在注明是小石。三国时期边防士卒的口粮未见记载,但从魏承汉制、蜀以汉居来推定,大约与汉代相同或近似,即一岁量约是四十小石。

2.大石与小石

《居延汉简》148·15简记载:“凡出谷小石十五石为大石九石”,148·41简又记载“人糜小石十二石为大石七石二斗”[7]。汉代计量器具有“大石”“小石”之分,且他们之间的比例为6∶10,即大石六斗合小石一石。杨联陞先生认为:“汉朝时候,大石、小石是同一个量词,而它们被唤作大或者小则依它们所度量的对象而异,小石用来指未碾的谷,而大石则指碾谷。二者之间的比率是五比三。”[8]由此看来,汉代的士卒口粮多是指未脱壳的谷物。那么,士卒一岁粮若指未脱壳的谷物则约是四十小石,若指脱壳的米则约是二十四大石。

3.一岁粮与汉制重量的换算

《汉书·律历志》记载:“权者,铢、两、斤、钧、石也……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9]五级重量单位中的进位各不相同: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四十钧为一石,即一石等于一百二十斤。有研究者认定:“汉代大石重量为一百二十斤……小石为七十二斤。”[10]这就是说大石之重是脱壳的谷米的重量,小石之重是未脱壳的谷物的重量。那么,一岁粮40小石粟折合2880汉斤,24大石米也折合2880汉斤。

4.汉制的计量单位与今制计量单位的换算

丘光明在《中国古代度量衡》中依据“一龠容千二百黍,重12铢”的标准,推算出汉代一两为今14.8克,一斤为今236.8克。[11]她在《中国历代度量衡考》中进一步考证了汉代不同阶段的差别,认定东汉每斤合220克[12],并说所见三国时期权衡器极少,认为“暂以三国、晋承袭东汉制较为稳妥。”[13]根据这一换算标准可知,一岁粮二十四大石米折合今制633.6千克,即木牛的载重量约为634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