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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文化研究(第2辑)
1.5.1.1.1 (一)管理朝政的需要,配置档案机构及管理人员
(一)管理朝政的需要,配置档案机构及管理人员

这个时期,各国都设置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职官加大对前朝及本朝档案资料的编辑和收藏力度,以服务于朝政。在中央行政机构中,档案管理的职权主要集中在尚书省(台)、中书省、门下省、秘书省(寺)及集书省等部门,配备了相应的职官。在地方各州府有治中从事、主簿、书佐等以及郡府的上计掾、主簿、书佐等档案职官,县府的县丞和主簿是县府重要的档案职官,他们行使档案管理职能,负责档案管理事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