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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文化研究(第2辑)
1.4.14.18 十八、吴兴郡(共一任)
十八、吴兴郡(共一任)

宛 方 籍贯不详,约吴末帝时。《古今姓氏书辩证》卷二十五:“吴有吴兴太守宛方。”

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注释】

[1]陈健梅.孙吴政区地理研究.长沙:岳麓书社,2008.

[2]九江郡在东汉本属扬州,三国割据,九江大部分疆域为曹魏所占。广陵郡在东汉本属徐州,三国割据,孙吴仅占广陵南部数县,广陵太守亦由扬州牧统属。

[3]本有十九郡,由于先后设有两个临川郡。为避免歧义,将二者合并为一,加以考述,且在正文“临川郡”条目中予以附注说明,故言共为十八郡。

[4]丹杨亦名丹阳,古籍中以用“丹阳”者为多,然古今多有争论,中华书局点校本以“丹杨”通行,因之。

[5]孙吴政权先后有两个临川郡:一个建于汉建安年间,分丹杨置;另一个建于吴太平二年(257),以豫章东部置,本文两任太守所领之郡,朱然属前者,蔡机属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