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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文化研究(第2辑)
1.4.2.3.4 (四)“别纸”与附言仍有区别
(四)“别纸”与附言仍有区别

“别纸”上的内容应该与复书第一纸上的内容有辞意重复的地方,所以宋代时一般称“别纸”为副启、副状,比第一纸上的正启、正状要稍简,其文辞或有所指讥,或有所请托,或无所忌讳,一般也要具全衔、书月日等,是五代以来“别纸”的变化。“别纸”一定是另外书写于一张纸上,与单书书牍末的附言不同。唐宋时单书的附言,都是直接附在正文末尾,与正文共书于一纸之上,其位置在纸偏左下的位置。“别纸”的书写格式与附言不同,是在另一纸上顶格书写,有相对的独立性。由于“别纸”的格式上不似第一纸书札格式严谨,具有随意性,故“别纸”也有“非正式性”的特点,但它不能脱离复书而单独存在。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敦煌藏经洞内出土的尺牍文献多数是草稿、抄件,原件很少,即使是原件,很多“复书”也可能残缺不全。由于“别纸”书写在单独一张纸上的特性,一些复书尺牍只有“别纸”可能被保存下来,而其前面的第一纸则往往没有保存下来,因此,不能得知“别纸”的书写日期及发件人的姓名、官衔等身份特征,往往给人带来疑惑和研究上的困难。比如,P.2968《瓜沙等州观察使状》,状上既无发件人姓名、身份,也无日期,很可能是复书中的“别纸”,根据状文背面在二纸之间的一枚骑缝官印“瓜沙等州观察使新印”推断,此件可能是归义军节度使所发。P.3863《河西都防御招抚押蕃落等使翁郜牒》,状末尾没有日期及上状者的官衔,仅书“郜牒”,极有可能是一件复书的“别纸”,之前应该还有一书,可能是翁郜所上的起居状,在起居状上应具全官衔、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