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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叙事艺术研究
1.8.3 第三节 《聊斋志异》的叙事介入
第三节 《聊斋志异》的叙事介入

“叙事介入”与“叙事干预”是两个边界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的叙事学术语。叙事学研究者对它们有时做明确的区分,有时将二者纠缠在一起。叙事介入指叙述者(话语信息的提供者)在故事中的显现,热奈特称为“叙述主体的介入”[69],或“叙事话语对叙事的‘入侵’”[70]。“叙事干预”可以称作叙述者干预,“一般通过叙述者对人物、事件甚至文本本身进行评论的方式来进行。这种干预超越了对本文中的行为者与环境的界定与事件的描述。在评论中,叙述者解释叙事成分的意义,进行价值判断,涉及超越于人物活动范围的领域,以及评论他或她自身的叙述”[71]。由此看来,“叙事介入”作为叙述者的身影、声音在叙事作品中“显现”的中立性色彩较为鲜明,而“叙事干预”蕴含的意识形态倾向较为鲜明。韦恩·布斯所说的“叙事介入”与“叙事干预”并无明显的差异,他将“人为性”视为“故事讲述者最明显的人为技法之一”,指出“无论我们关于讲述故事的自然技法的概念是怎样的,每当作者把所谓真实生活中没人能知道的东西讲述给我们时,人为性就会清楚地出现”[72]。韦恩·布斯发现,作者无可避免地或者主动在叙述文本中留下一些试图控制、操纵和影响阅读的技巧、证据或迹象,“虽然作者在一定程度上选择他的伪装,但是他永远不能选择消失不见”[73],就是所谓的“作者的声音”(“作者声音”只是一种隐喻的用法)。韦恩·布斯有时把“作者声音”称作“作者干预”,有时则把“作者声音”称作“介入”,比如,他认为作者在叙事作品中显露自己的那些不经过中介性的评价、新思想引进、内心观察等,就是“作者的一种介入”[74]。普林斯的《叙述学词典》也泯灭了“叙事干预”和“叙事介入”二者的界线:“介入性叙述者用他或她自己的声音对被呈现的情景与事件、表述或其语境等作出评价。”[75]

笔者倾向于选择“叙事介入”以指称叙事作品中存在的刻有作者或叙述者声音印痕的现象。不仅因为“叙事介入”一词具有的中性色彩,不像“叙事干预”那样容易导致读者的误解(干预常常使人联想到作者、叙述者的强烈控制欲望),而且因为“叙事介入”涵盖的叙事话语现象广泛,不像“叙事干预”那样常常以议论式的话语形式出现在小说中。最广泛意义上的叙事介入是指作者及其代言人叙述者所有建构文本的语用行为,包括故事情节的组织安排、叙述的事件与刻画的人物的选择组合、直接在作品中阐明立场与观点、使用富有作者个性色彩或独特风格的话语等等。换言之,作者建构作品话语体系的过程就是介入叙事的过程。韦恩·布斯分析了作者在作品中留下的种种痕迹之后,强调“作者的判断,对于那些知道如何去找的人来说,总是存在的,总是明显的”[76]。本节对《聊斋志异》的叙事介入,将范围稍做限定,主要围绕作者(叙述者)在叙事作品中流露出的那些与中立叙事有明显对比性的话语表达、声音特征进行讨论。这些话语表达、声音特征主要包括议论(对事件的、人物的、作品的评论)、解释(包括在作品中的注解)、印证(包括列举同故事的、异故事的材料)、暗示与反讽性等话语方式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