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聊斋志异》叙事艺术研究
1.7.4.1 一、《聊斋志异》的女权倾向
一、《聊斋志异》的女权倾向

女权解放是一个逐渐提升的进程,纯粹的或者说绝对的女权别说在封建社会里,就是在今天乃至将来也很难实现。封建社会的女权解放往往处于自发的、个体化的状态,更表现为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尽管蒲松龄生活的时代是明清交替之际和封建社会走向衰落的时期,但是千百年来滋生蔓延沉淀的封建文化思想仍然具有强大的势力和广泛的影响力,颠覆这样强大的封建男权文化体系,在作品中塑造出具有完全独立意识、彻底摆脱男权话语影响的反封建女性形象,这不是深受封建思想观念熏陶、“在男权社会中浸润日深,其男权意识亦是根深蒂固”[53]的蒲松龄所能够做到的。但是,蒲松龄不是反对男权文化的思想家,也不是向封建社会宣战的斗士,不等于他没有反对男权文化的意识,也不意味着他笔下的女性人物没有追求人格独立、个性觉醒的意识和行动。无论从作品本身看,还是从蒲松龄的思想心态看,《聊斋志异》都继承了以往小说塑造女性新形象的传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女子对个性尊严、青春爱情、聪明才智和群体价值的追求,具有不可否认的反抗男权的意识和消解男权的价值。

从我国古代小说人物塑造艺术的发展历程看,在表现女性的人格魅力和生命尊严方面,《聊斋志异》比以前的同类作品具有更加自觉的意识,反映的程度也更为深刻。魏晋小说人物描写的总体特点是粗疏简陋,只有“人物”而没有“个性”。其中,《世说新语》以男性为核心,人物的生活方式、思想情志也都是男性的;《搜神记》塑造了一位胆略过人的传奇性女子李寄的形象,但这样的女性形象为数不多,多数女性还只是一个简单的符号。至唐代,传奇大量描写女性,塑造了大批直至今日还深受人们喜爱的女性形象,这些人物思想感情丰富深刻,反封建的意识逐渐觉醒,如霍小玉(《霍小玉传》)、红拂(《髯虬客》)、红线女(《红线女》)等。这些女子身上具有的可贵品质和个性,反映了唐代女权伸张取得的成果。宋明以来的长篇小说中,女性观念出现倒退,《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小说站在男性中心立场,极力贬低女子形象和价值,女子要么被写成男性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如貂蝉、孙尚香;要么被写成江湖义气的交换物或被丑化,如扈三娘、顾大嫂;要么被视为淫逸、放纵情欲的贱人,如潘金莲、李瓶儿。这种极端张扬男性无视女性尊严的做法在宋明短篇小说特别是白话小说里受到了冲击,作品对女性解放所持的开放观念比唐传奇有了提高。在宋明话本、拟话本中,女性在爱情追求上更为大胆,“守贞守节”、“从一而终”的观念有所改变,“强化了女性守贞守节纯出自然、纯属因情而发的因素,使女性守贞守节成为忠于爱情,不惜为对方牺牲的表现,冲破了传统男尊女卑贞节观念的束缚”[54]。在此观念变革的基础上,产生了嫁人四次(一次嫁给仇人,两次嫁给恶徒,一次嫁给德士)却受到官方旌扬建起贞节牌坊的蔡瑞虹这一女性形象(《醒世恒言·蔡瑞虹忍辱报仇》)。此时的小说还着力表现女子在诗词歌赋、谋略才识、经营理家方面的才干,甚至“不仅要在观念上、地位上使她们平等,而且要在生理上、情欲上使她们平等,矫女子失节论之正”[55]。这些尊重女性、伸张女权的意识有的是作者自觉表现出来的,有的是通过作品反映出来的。这使我们认识到,即使在严厉约束女子天性的宋明王朝,女性追求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反男权意识依然会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

蒲松龄正是在这样的文学传统下汇集了前人塑造女子形象的艺术经验的精华,运以自己的才思,融入独特的思想情感,创造了比前人笔下更富有追求自我独立与个性解放自觉意识的女性形象。可以说,蒲松龄是清代以前文言小说塑造个性化、有尊严、求独立的女性形象艺术经验的总结者和集大成者。在蒲松龄笔下,有大胆追求男女相悦、守护现世幸福的少女,有多才多艺、聪慧过人的才女,有坚强勇毅、情义并重的侠女,有深谙家政、治家有方的人才,有善经营为自己争得在家庭生活中与丈夫平等相待的经营人才,还有富有人格理想和热爱诗意人生的女子。这些女子在那个没有为她们生命健康成长、个性自由发展、才能平等展示、理想展翅飞翔提供平等空间的社会里,大胆地演奏她们生命中辉煌的振聋发聩的乐章,其争取自由生存空间的执着和热情足以为女权张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