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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叙事艺术研究
1.5.2.1 一、叙事序列中的“事件”
一、叙事序列中的“事件”

研究《聊斋志异》叙事序列涉及的第一个问题是对事件的认定与选择。小说情节结构的最小单位是一个个独立的事件,这些事件按照时空顺序或内在逻辑前后相接、齐行并进或彼此交互。一般来说,自然事件(如人物生存的自然空间状态的变化)和社会事件(如人物与他人产生关联的行动、由一种生存状态转入另一生存状态),都是构成小说情节不可或缺的因素。但在西方叙事理论家看来,事件与行动具有等义关系,没有动作的、仅仅用于呈现状态的叙事单位不是事件。布雷蒙、米克·巴尔等人认为,事件是由“行为者引起或者经历的从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转变。‘转变’一词强调了事件是一个过程、一个变更这一事实”[29],而不是静止的或者已存的状态、背景信息等。在米克·巴尔看来,说“某个人病了”仅仅描述了一种现存的状态,说“某个人病倒了”则讲述了一个“事件”。《聊斋志异》中很多作品的开篇陈述这样的内容:

陈生教,字允明,燕人也。家贫,从副将军贾绾作记室。(《西湖主》)

文登霍生,与严生少相狎,长相谑也。(《霍生》)

文登周生,与成生少共笔砚,遂订为杵臼交。(《成仙》)

“陈弼教从副将军贾绾作记室”看似是一个事件,正是它给了陈弼教跟随贾绾泊舟洞庭、恳求贾绾放生猪龙婆的机会,继而使他在接踵而来的事件中面临一系列不同寻常的遭际;“霍生与严生少相狎,长相谑”貌似也是事件,没有它则霍生与严生成年后的交往未必成为必然;周生与成生结成至交,更像是一个事件,是周生历经曲折弃世修仙的一个契机。然而,按照米克·巴尔对事件的判定标准,这些肯定不是事件,因为它们不标志某种状态的改变,而是故事进程中人物行动的先在背景和静态信息。这样一来,《聊斋志异》中许多作品的开端对人物的介绍,甚至有些全篇叙述的故事,都不属于事件,仅仅属于描述、介绍的成分。如《口技》:

女在内曰:“九姑来耶?”一女子答云:“来矣。”又曰:“腊梅从九姑来耶?”似一婢答云:“来矣。”三人絮语间杂,刺刺不休。俄闻帘钩复动,女曰:“六姑至矣。”乱言曰:“春梅亦抱小郎子来耶?”一女曰:“拗哥子!呜呜不睡,定要从娘子来。身如百钧重,负累煞人!”旋闻女子殷勤声,九姑问讯声,六姑寒暄声,二婢慰劳声,小儿喜笑声,一齐嘈杂。即闻女子笑曰:“小郎君亦大好耍,远迢迢抱猫儿来。”既而声渐疏,帘又响,满室俱哗,曰:“四姑来何迟也?”有一小女子细声答曰:“路有千里且溢,与阿姑走尔许时始至。阿姑行且缓。”遂各各道温凉声,并移坐声,唤添坐声,参差并作,喧繁满室,食顷始定。即闻女子问病。九姑以为宜得参,六姑以为宜得芪,四姑以为宜得术。参酌移时,即闻九姑唤笔砚。无何,折纸戢戢然,拔笔掷帽丁丁然,磨墨隆隆然;既而投笔触几,震笔作响,便闻撮药包裹苏苏然。顷之,女子推帘,呼病者授药并方。

如此细致生动的文字将场景描绘得声情并茂、热闹非凡,历历如在读者目前。作品中各色人物的语言、行动虽然也能用“一个动词或动名词加以概括”[30],但这些人物并不存在作品虚构的艺术空间里,只是行医女子一人的口技表演带给旁听者的逼真感。按西方叙事理论的说法,这段文字大部分属于描写文字,仅有“顷之,女子推帘,呼病者授药并方”表明了一种状态的变更,改变了屋内人与屋外人的交流状态,属于“事件”。

西方叙事理论对事件的判定标准对把握诸事件在情节中的关系、分析叙事序列是有价值的。小说属于叙述文体,讲述“事件”是其核心功能,静态信息的介绍、场景的描述也许会成为区别小说与散文文体形态的标志之一,却不是决定小说文体形态的核心要素,考察《聊斋志异》的文体形态自然不能以这样的叙述内容为主要分析对象。

研究《聊斋志异》叙事序列涉及的第二个问题,是事件的状态和性质问题。米克·巴尔认为,“只有在一个序列中,事件对素材的进一步发展才有意义”[31]。并不是所有的事件都能构成事件序列,只有功能性事件[32]才能成为叙事序列的要素,因为“功能性事件在两种可能性中开启一种选择。使这一选择得以实现,或揭示出这一选择的结果。一旦做出选择,它就决定了随后的素材发展中事件的进程”[33]。如《郭安》的核心事件有以下几个:

(1)孙五粒的仆人被摄去阴间;

(2)阎王说“误矣”,遣送仆人还阳;

(3)仆人搬到其他房间住下;

(4)有僚仆郭安见床榻闲着,搬来居住;

(5)郭安被阴间摄去而死。

事件(1)与事件(2)之间存在引发与被引发的关系:没有仆人被阴间勾魂而死,就没有阎王判为“误摄”并遣送仆人还阳这一事件;而“误摄”一事使人物对自己的命运产生了恐惧,仆人经历了“误摄”事件之后,搬到别处居住,因此事件(3)是事件(2)引发的结果性事件,同时为郭安的入住提供了机会;于是,事件(3)引发了后续事件(4):郭安的入住帮助阴间实现了对一个人的判决,于是郭安死去。至此,读者才恍然大悟,原来郭安才是应该被阴间摄去的人。这五个核心事件中,前四个都是功能性事件,最后一个为功能性事件引发的结果。

研究《聊斋志异》叙事序列涉及的第三个问题是,需要将事件在故事中的顺序还原为素材顺序。《聊斋志异》有许多作品按照事件发生的自然顺序来安排故事进程,即从叙事的时间形态来看,素材的进程和故事的进程基本是平行的。但也有许多作品使用了错时手段,素材中的事件经过作者加工、调整,以不同于自然时间中的顺序出现。研究这些作品,需要将故事中错时叙述的事件从故事进程还原为素材进程,按照故事发生的自然时间顺序重新排列各事件,才能准确识别出事件之间的时序关系。如《伍秋月》开端发生的几件事:

(1)王鼎不听兄长的劝阻,执意赴镇江访友;

(2)友人不在镇江,王定只得税居旅店,居住在阁楼上;

(3)夜间,王鼎梦见有女子前来与自己幽欢;

(4)王鼎设法留住了梦中女子,得知她叫伍秋月;

(5)伍秋月告诉王鼎,三十年前自己病逝,父亲留下了“三十年,嫁王鼎”的话;

(6)正值三十年,王鼎来至。

上述事件中,(5)和(6)是伍秋月对以前发生事件的追溯,(5)发生在(1)之前,(6)发生在(3)之前,(5)是(6)前因,又和一起构成了(3)发生的起因。其发生顺序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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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分析功能性事件及其序列。功能性事件的叙事功能取决于与其他事件之间的关系,而不取决于功能事件本身。法国叙事学家布雷蒙在俄国叙事学家普罗普研究的基础上,将他提出的“叙事功能”理论推进一步,将功能和功能(功能是功能性事件的功能)之间的逻辑关系称为“叙事序列”,以此作为叙事的基本单位,以区别于叙事的最小单位——事件。布雷蒙认为一个最基本的序列由三个功能(功能性事件)构成,这三个功能关系密切,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叙事单元:

(1)第一个功能件形成一种情况,或者传达出一种可能性;

(2)第二个功能以正在进行的事件或行为者实施的行动去实现这种可能性;

(3)第三个功能以取得结果为形式,完成这一变化过程。[34]

如《考城隍》的一部分功能性事件:

(1)宋焘生病卧床不起,有一个吏人召唤他去应考;(情况形成,引起后续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要么去应考,要么不去应考。宋生选择的结果是前去应试)

(2)宋焘赴府廨参加考试,所撰文章受到考官赞扬;(通过具体的应试行为,完成了实现某一愿望的可能性)

(3)经考核,因为文章、人品俱佳,宋焘被录用为河南某地城隍。(前两个功能性事件引发的结果)

这三个功能性事件前后关联,推进故事发展,构成了意义完整的情节段落。《聊斋志异》有些作品不乏事件,但是缺少功能性事件,没有形成叙事序列。如以下两则:

俗传龙取江河之水以为雨,此疑似之说耳。徐东痴南游,泊舟江岸,见一苍龙自云中垂下,以尾搅江水,波浪涌起,随龙身而上。遥望水光睒闪,阔于三匹练。移时,龙尾收去,水亦顿息。俄而大雨倾注,渠道皆平。(《龙取水》)

博邑有乡民王茂才,早赴田,田畔拾一小儿,四五岁,貌丰美而言笑巧妙。归家子之,灵通非常。至四五年后,有一僧至其家,儿见之,惊避无踪。僧告乡民曰:“此儿乃华山池中五百小龙之一,窃逃于此。”遂出一钵,注水其中,宛一小白蛇游衍于内,袖钵而去。(《龙》)

龙原是民间传说中的灵异神物,后因佛道文化的影响,演化出以四海龙王为首的神龙家族。他们的主要职能就是行云布雨,故而民间多有求雨的习俗,求雨故事也广为流传。“求雨”母题故事的核心序列一般是:(1)由于人为的因素或天灾,某处遭逢大旱;(2)民众纷纷祈求龙王降雨,起初求雨不成,受到挫折,往往是因为存在症结没能化解或关键人物未出现;(3)经过关键人物的点化,解除了症结,求雨成功。这样形成的序列可以传达出单一具体事件所不能传达的意味和主张,比如对善行的褒奖(降雨解除旱灾)、对恶行的惩处(旱灾或者否决求雨的意愿)。相比之下,《龙取水》仅仅对神异自然现象做了描述,缺少前后连贯、有内在目的性的事件序列,未能构成有意味的小说形态。《龙》中的事件与事件之间关系松散,比如农家拾得一小儿与僧人收走这一小儿之间缺乏一定的情理、生活或情节逻辑,也没有构成叙事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