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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叙事艺术研究
1.4.3 第三节 先期言说的预叙艺术
第三节 先期言说的预叙艺术

预叙是指在当前叙述中把将来发生的事件提前叙述出来。里蒙-凯南将“预叙”定义为“在提及先发生的事件之前叙述一个故事事件,可以说,叙述提前进入了故事的未来”[82]。构成预叙的基本方式是“如果事件还没有发生,叙述者就预先叙述事件及其发生过程,则构成‘预叙’(prolepsis,即传统小说批评和电影理论形容的‘flash forward’[闪前])”[83]。我国古代称“预叙”为“暗叙”,“暗叙者,事未至而逆叙于前……蹇叔哭师曰:‘晋人必御师于殽’云云,暗叙法也”[84]。据热奈特所言,西方叙事作品并不热衷使用预叙,因为小说“从广义上讲,其重心主要在19世纪的构思特点是叙述的悬念,因此,不适合于作预叙。此外,传统式虚构体中的叙述者必须装作是在讲故事的同时发现故事。因此,在巴尔扎克或托尔斯泰的作品中,我们很少见到预叙”[85]。与西方叙事传统相反,我国古代小说则大量使用预叙。《聊斋志异》中凡涉及仙妖狐怪题材的作品或者讲述奇人奇事的作品,均能见到预叙的踪迹,而且预叙的建构方式及其功能也趋于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