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聊斋志异》追叙艺术的传承
在西方现代叙事理论的倡导、启发下,“追叙”才成为小说叙事研究的重要论题之一,但是“追叙”这一叙事手段并非西方小说的独门绝技或西方叙事理论的原创发明。我国先秦时期包括史书在内的叙事作品已经大量使用追叙,《尚书·盘庚》“‘上篇’开头就说明:‘盘庚迁于殷,民不适有居。’时间是商代的第二十二位君王盘庚为避水患,率领臣民从奄迁都于殷以后的事了。……然而到了‘中篇’,时间却倒退到迁都于殷以前:‘盘庚作,惟涉河以民迁。’盘庚在这里发表了劝诫臣民渡过黄河迁都的动员令。……‘下篇’又回到盘庚迁殷以后,‘盘庚既迁’,定好居处,安排了宗庙朝廷的位置之后,告诉众人:之所以‘震动万民’地迁都,既是为了顺从上帝意志复兴祖德,又是为了‘恭承民命’,怜恤民众”[62]。《左传》使用原叙、以“初”字引起的事件倒叙、以时间为标志的倒叙、以“于”字引起的倒叙四种方式[63]追述往事,或补充叙述对核心事件有影响的附属事件。宋元之后特别是在清代,古典文章学理论已经将包括追叙、顺叙、补叙、分叙在内的种种叙事顺序总结出来。清人李绂的《秋山论文》所总结的“叙事十法”中就有“倒叙”——“苏子瞻《方山子传》,倒叙之法也”,并解释“倒叙”为“事已过而复述于后”[64]。《左传》(文公二年)记载了秦国孟明视为洗雪“殽之战”被打败的耻辱,率军伐晋再次败北之事。在叙述孟明视再次战败之后,作者随即叙述了此前“殽之战”中狼瞫取戈斩杀囚虏的事情和“箕之役”中狼瞫被黜却英勇作战而被赞为君子的事情。对此种叙事安排,李绂点明为“追叙之法”[65]。细品文意,李绂所说的“倒叙”、“追叙”并无实质性的差异。清代王源指出,“叙事之法,切不可前者前,中者中,后者后。若前者前之,中者中之,后者后之,印板耳”,必须善于运用“中者前之,后者前之,前者中之后之”的时序交错,才能“使人观其首,乃身乃尾,观其身与尾,乃首乃身,如灵蛇腾雾,首尾都无定处,然后方能活泼泼”[66]。其中,“前者中之后之”就是将发生在前的事件或事情的某环节置于此后的某个时间节点上加以叙述,就是“追叙”。清人刘熙载对叙事极为重视,认为“叙事之学,须贯六经九流之旨;叙事之笔,需备五行四时之气”[67]。他的《艺概·文概》总结的叙事笔法包括顺叙、倒叙、连叙、截叙、补叙等,竟达十八种之多[68],虽然略显琐碎,但是刘氏对叙事方法的辨析用心之深是显而易见的。
小说作家也意识到,依凭单向线性的叙事文本很难按照自然时间的顺序完整有序地讲述故事,因此常常自觉选择追叙手段。《世说新语》、《搜神记》深受史家实录观念的影响,往往追述已经发生的事情,形成了一种特定的叙事模式。唐传奇作者也喜欢以事后追记的口吻点明故事的来源,以增强故事的可靠性、可信度。如沈既济在《任氏传》中说:“众君子闻任氏之事,共深叹骇,因请既济传之,以志异云。”[69]李公佐在《南柯太守传》中称自己“贞元十八年秋八月,自吴之洛,暂泊淮浦,偶觌淳于生棼,寻访遗迹,翻复再三,事皆摭实,辄编录成传,以资好事”[70]。这种转述见闻、事后追记故事来源的方式,在清代纪昀手中转变为绝少由作者走进文本讲述,而更多直接在作品开端使用“某某曰”的话语形式。上述基于纪实观念所谓的追述,从本质上讲,是作者无意中混淆了作者、他人和人物种种不同讲述者的身份和功能带来的结果,因此《阅微草堂笔记》使用的“某某曰”的叙事方式,并非真正的追叙。上述叙事手段的主要功能是标识回溯的事件在本次记录或叙述之前发生过,或者补充一些作者认为的必须让读者了解的信息,以保证事件拥有为自身提供合理解释的因果链,且维持情节内容的连贯性、完整性,避免因叙述不周密而导致事件前后抵牾、叙事线条断裂。《柳毅传》中龙女向柳毅陈述自己不幸的婚史和悲苦的生活,《汉武故事》中巨灵向西王母讲述东方朔被贬凡间的缘由,均属于此种情形。
作家对追叙艺术功能的深入发掘主要表现在有意识地安排以人物视角回述往事,实现叙述者由作者向小说中人物的转移,借此强化虚构叙事的可信度与真实感,避免因为单一的作者叙述视角引发读者对故事真实性的怀疑。如《搜神记》卷十六“汉九江何敞”条、“陇西辛道度者”条,内容均涉及女子鬼魂现身前来与男主角相会、女子追溯自己的前生经历等事情。小说安排由女主角自述悲惨遭遇和身世来历,不仅合乎情理,而且保持了“搜奇记异”的特色。如果改为由作者出面叙述或者安排其他人物(记录者)讲述女子的生前遭际,那么,则将引发读者关于“作者、其他人物(记录者)如何得知女子前生经历”的追问,进而稀释了人物遭际的奇特性、神秘性。有时追叙还被用来印证事件的真实性或突出事件的奇异性,如《搜神记》卷二“戚夫人侍儿贾佩兰”条中贾佩兰对宫内风俗与生活的回忆,《汉武洞冥记》中东方朔向母亲诉说自己的游历经过,都属于这种追叙。这些宫廷风尚、游历奇遇均是人物亲眼所见、亲身所历,小说借助人物之口将往事叙述得越详尽,越能增强叙事的可靠性。
传统使用追叙的情境在《聊斋志异》继续发挥着久已具备的叙事功能。为了揭明当前叙事与追叙往事之间的明晰界限,《聊斋志异》借鉴史传的惯用话语形式,告知读者从文本的何处起叙事的时间开始错位。最常见的是使用“初”、“先是”等标识语,保持情节线索的明晰。如:
初,公子欲以素秋论婚于世家,恂九不欲。(《素秋》)
初,甘翁在时,蓄一鹦鹉甚慧,常自投饵。时珏四五岁,问:“饲鸟何为?”父戏曰:“将以为汝妇。”(《阿英》)
先是,绅归,请于上官捕杨。杨预遁,不知所之,遂籍其家,发牒追朱。(《邢子仪》)
先是,其父李洪都,与同乡某甲行贾,死于沂,某因瘗诸丛葬处。(《薛慰娘》)
《聊斋志异》中使用此类标识语的追叙大多属于外追叙,即被追叙的事件发生在核心事件的起点之外,起到补充信息、远溯因果的作用,以保证核心事件的来龙去脉具有明晰的连贯性。如果没有这些追叙内容,则当前核心事件就缺少一定的生活逻辑或客观情理,叙事缺乏周密性,部分情节也显得突兀。有时,这种追叙对往事的描述具体而细致,小说就会暂时中断对当前核心事件的讲述,将主要情节悬置起来,使当前事件的进程处于停滞状态,影响了情节发展。当然,上面所引的《聊斋志异》数例追叙大多属于概要性追叙,不妨碍对当前故事的叙述。
《聊斋志异》的有些作品或者在叙述情节发展过程中自然无痕地交代必要的事件信息,或者由作品中的人物充当叙述者讲述先前发生的事情,而不使用标识语以揭明追叙。这样的追叙手段运用得巧妙自然,不露痕迹。《刘姓》中刘姓男子因为恃强凌弱、恶贯满盈被捉至阴间,即将接受下油锅的处罚时,鬼吏禀告阎罗,善恶簿载“此人有一善事”,于是阎罗赦免了对他的处罚,送他复生返回阳间。小说让人物说出“因何事勾我来?又因何事遣我去?还祈明示”的话,顺手设置了一个悬念。鬼吏将善恶簿拿给刘姓男子看,上面简要记录着若干年前他慷慨出钱救助一对夫妇的善事。这一追叙在情节发展中补充有关信息,将回溯往事与当前叙事化雪无痕地融为一体。《阿绣》中刘子固在兵乱之中来到海州地界,与自己一向倾心爱慕的女子阿绣不期而遇。小说在追叙二人先前的坎坷遭遇时,鉴于此前刘子固处于叙事中心,对他经历之事的回溯仅用“刘述所遇”概要提过,而对阿绣经历之事的回溯则以阿绣为叙述者较为详细地陈述一番。这样的叙述安排各有所侧重,避免了重复与遗漏。《素秋》中素秋在被卖给他人做妾的途中遇到蟒蛇,“至前,则巨蟒两目如灯。众大骇,人马俱窜,委舆路侧;将曙复集,则空舆存焉”,素秋不知去向。一日,素秋忽然归来,俞慎惊问:“妹固无恙耶?”接着素秋讲述了自己失踪后的经历,告知俞慎蟒蛇乃是自己用以帮助脱身的幻术。此外,还有《梅女》一篇,安排店主追叙梅女受典吏诬陷而死之事以及借老妪之口追叙典吏贪赃墨法之事。这些作品中的追叙手段都借助小说人物之口完成对往事的回顾,有时叙述得具体而详细,有时叙述得简明扼要,都能与当前核心故事情节紧密相合,并不宕开一笔专门追述往事,故而叙事节奏明快,情节发展不受阻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