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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叙事艺术研究
1.3.1 第一节 《聊斋志异》叙事艺术新创
第一节 《聊斋志异》叙事艺术新创

《聊斋志异》中,有些作品在创作方法上以纪实为宗,属于取材于社会现实或得之于传闻的笔记体,如《地震》、《狼》等;有些作品在文本形式上较多地保留了史书列传体的结构痕迹,比如,借鉴了史书叙事的“史官论赞”这一文本形式,在小说末尾以“异史氏曰”的方式评价故事、人物,或者抒写作者对相关的社会现象的感慨与认识,有《二商》、《冤狱》等;有些作品效法唐传奇,或者借小说揭示社会现实,或者“作意好奇”喜谈奇人奇事,或者显扬才情、幽怀自珍,有《席方平》、《娇娜》、《绛妃》等。在汲取前代小说艺术营养的基础上,蒲松龄更重视叙事创新。他把自己在独特的人生经历和生活处境中凝结郁积的激切情怀注入作品,实现了文言小说叙事艺术的突破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