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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战知识点精编——发输变电专业
1.27.1.4 (4)安全疏散
(4)安全疏散

1)主厂房各车间(汽机房、除氧间、煤仓间、锅炉房、集中控制楼)的安全出口均不应小于2个。上述安全出口可利用通向相邻车间的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车间地层面至少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的出口。

2)主厂房内最远工作地点到外部出口或楼梯的距离不应超过50m。配电装置室内最远点到疏散出口地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

3)主厂房的疏散楼梯可为敞开式楼梯间;至少应有1个楼梯通至各层和屋面且能直接通向室外。集中控制楼至少应设置1个通至各层的封闭楼梯间。主厂房疏散楼梯间内部不应穿越可燃气体管道、蒸汽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

4)电缆隧道两端均应设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当其长度超过100m时,安全出口的间距不应超过75m。

5)主控制楼、层内配电装置楼各层及电缆夹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其中1个安全出口可通往室外楼梯。当屋内配电装置楼长度超过60m时,应加设中间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