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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战知识点精编——发输变电专业
1.3.12 十二、电磁干扰
十二、电磁干扰

1)330kV及以上的配电装置内设备遮栏外的静电感应场强水平(离地1.5m空间场强),不宜超过10kV/m,少部分地区可允许达到15kV/m。

配电装置围墙外侧(非出线方向、围墙外为居民区时)的静电感应场强水平(离地1.5m空间场强)不宜大于5kV/m。

2)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配电装置应重视对无线电干扰的控制。配电装置围墙外20m处(非出线方向)的无线电干扰水平不宜大于50dB。

3)电器和金具在1.1倍最高工作相电压下,晴天夜晚不应出现可见电晕,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导体的电晕临界电压应大于导体安装处的最高工作电压,无线电干扰电压不宜大于500kV。

根据运行经验和现场实测结果,对于110kV以下的电器一般可不校验无线电干扰电压。

4)500kV送电线路跨越非长期住人的建筑物或邻近民房时,房屋所在位置离地1m处最大未畸变电场不得超过4kV/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