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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12.38 廣東省匯解光緒三十一年第四批練兵餉項情形片
廣東省匯解光緒三十一年第四批練兵餉項情形片

光緒三十一年十二月份(1905年12月26日—1906年1月24日)

再,籌備練兵餉項,廣東省先經每年認解銀一十五萬兩,業已分第一、二、三批交商號匯解,赴部投納,先後奏報在案。

嗣准部咨,應遵照定額籌解,不得推延。等因。經臣督同司局設法籌措,擬在土膏統捐項下,撥銀二十五萬兩,連前認之十五萬兩,共四十萬兩,作爲廣東省歲認練兵經費,趕於年内解清,俟三十二年再行分月匀解,奏奉硃批:練兵處、户部議奏。欽此。

兹據廣東布政使胡湘林會同善後局司道等詳稱,現將土膏統捐項下撥銀二十五萬兩,作爲第四批練兵經費,於光緒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發交商號源豐潤等領匯,限於三十二年二月初三日前,赴户部衙門投納等情,詳請奏咨前來。

臣覆核無異。除分咨外,理合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硃批:練兵處、户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六三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78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