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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12.6 請優恤因公被戕之王兆麟王兆鵬片
請優恤因公被戕之王兆麟王兆鵬片

光緒三十一年十二月初十日(1906年1月4日)

再,四品頂戴廣東水師提標中營效力期滿武進士揀發守備王兆麟、督標前營效力期滿武進士營用守備王兆鵬等,於本年七月間,由署水師提臣李準派往河源、龍川一帶查探匪踪,事竣附搭渡船馳回惠州。七月二十四夜,行至博羅縣屬鐵冶派地方,突遇賊匪劫掠,該員等直前抵禦,被賊槍傷,兄弟二人同時殞命。經惠潮嘉道沈傳義聞信,督飭營縣已將本案凶盗拿獲訊辦。該故員等因公被戕,死事可憫。據廣東善後局司道胡湘林等飭取履歷捐照,詳請奏恤前來。

臣查官員中途遇難,例准從優議恤。相應籲懇天恩,俯准敕部將四品頂戴水師提標中營效力期滿武進士揀發守備王兆麟、督標前營效力期滿武進士營用守備王兆鵬從優議恤,以慰忠魂。

除將履歷册捐照送部,并勒緝本案餘犯,務獲懲辦外,理合附片具奏,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硃批:著照所請,該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五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14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