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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12.4 粤西添募員勇開支情形片
粤西添募員勇開支情形片

光緒三十一年十二月初十日(1906年1月4日)

再,准部咨,以後凡有新添之款,必須事前奏咨立案,事後方准報銷。等因。

查粤西連年灾祲,匪擾地方,蹂躪不堪。光緒二十九年五月間,臣督師西征,徵調主客各軍兼籌勦撫,今幸渠魁授首,股匪一律肅清。當匪勢方張之際,各營分投澈辦,道里窵遠,軍情瞬息萬變,事務殷繁。臣於行營内設立營務處綜理一切,辦事收發差遣各員,未能過少,另設執法、督操、教習、稽查、督察、偵探、繪圖各處,隨事認真經理,以赴戎機。復於柳慶潯梧等府及滇黔桂三省邊隘地方,分設各營轉運支應等所,沿途各州縣并設立臺站,以便收發餉械,解遞轉輸。各營將弁士卒暑雨遄征,時患疾病,特分設軍醫所,俾資調理。其被灾放賑之區,又須派員稽察,及分遣妥員會同各州縣辦理團保事宜,期於逐節掃蕩,隨地安戢,庶幾捍衞有資。

所有各營弁薪水夫馬,均係酌照差事繁簡核實開支,其有辦事得力者,酌量優給,以及書識、夫役、工食、護兵口糧等項銀兩,均經臣督飭稽核,尚屬實支實銷,并無浮冒。現據廣東海防兼善後局司道胡湘林等查明數目,詳請奏咨立案前來。

臣覆核無異。除册咨送部科外,理合附片具陳,伏乞聖鑒,敕部立案施行。謹奏。

(硃批:該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三五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32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