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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11.49 請飭部另籌改撥賠款摺
請飭部另籌改撥賠款摺

光緒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1905年12月19日)報載

粤省指還四國借款之闈姓捐銀四十八萬兩,現因停止科舉,捐項全無,并有冬月一期銀六萬兩,實屬無款應付。懇請飭部另籌改撥,以免貽誤要需。

《奏請改撥賠款》,天津《大公報》光緒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1905年12月19日),第4版,《大公報(天津版)》(4),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影印,第902頁

【注释】

[1]後缺。當爲“聖鑒訓示。謹奏”。

[2]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18—5969—73—726號有録。

[3]據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18—5969—73—726號知光緒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接到硃批。

[4]此摺《光緒朝東華録》有録。見(清)朱壽朋編,張静廬等校點:《光緒朝東華録》(第五册),北京:中華書局,1958年,總第5468—5469頁。

[5]此摺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43—7111—51—1322號有録。

[6]據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43—7111—51—1322號知光緒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接到硃批。

[7]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798號有録。

[8]原作“辛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