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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11.42 粤省籌解光緒三十一年第四批地丁等項京餉銀數日期摺
粤省籌解光緒三十一年第四批地丁等項京餉銀數日期摺

光緒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1905年12月19日)

太子少保頭品頂戴兵部尚書銜署理兩廣總督兼管廣東巡撫粤海太平兩關事務臣岑春煊跪奏,爲籌解光緒三十一年第四批地丁等項京餉銀數日期,恭摺仰祈聖鑒事。

竊照光緒三十一年京餉案内,奉撥廣東地丁銀十萬兩,厘金銀十萬兩,太平關常税銀五萬兩。又,東北邊防經費撥廣東厘金銀八萬兩,籌備餉需銀二十萬兩,固本餉銀十二萬兩。等因。當經飭司遵照,并籌備第一、二、三批地丁銀五萬,厘金銀四萬兩,太平關常税銀二萬兩,東北邊防經費銀五萬兩,籌備餉需銀一十二萬兩,固本餉銀七萬兩,先後彙同發交商號匯解赴部投納,業經臣具摺奏明在案。

兹據廣東布政使胡湘林詳稱,擬再籌解地丁等項京餉銀一十五萬兩,除劃出銀五萬兩鑄造銅圓,及將内務府經費等款分别另文批解外,尚應起解地丁銀一萬二千五百兩,厘金銀一萬五千兩,太平關常税銀五千兩,東北邊防經費銀五千兩,籌備餉需銀一萬兩,固本餉銀七千五百兩,共銀五萬五千兩,作爲起解第四批,於光緒三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發交商號源豐潤等領匯,限於十二月十八日到京赴部投納等情,詳請奏咨前來。

臣覆核無異。除咨明户部查照外,謹恭摺具奏,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謹奏。

光緒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硃批:户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九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33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