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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11.24 馬之良瘋發自戕情形片
馬之良瘋發自戕情形片

光緒三十一年十一月初七日(1905年12月3日)

再,據前署南海縣知縣胡銘槃詳報,據增城營左營兵丁廖德銘等禀稱,伊等隨同署該營守備馬之良到省領餉,寄寓縣屬仙湖街客棧,與馬之良隔房住宿,尚未領到餉銀。光緒三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黎明時分,馬之良陡患瘋病,走出廳前,自用尖刀刺傷肚腹,大聲叫喊。伊等驚起出看,見其倒卧地上,腹破腸出,血流至脛,右手握刀未放,當即奪刀詢問,馬之良目瞪神昏,語言錯亂,莫悉情由。急延醫調治不效,移時身死等情。即經該縣訊驗,通詳批飭覆訊取結。去後,兹據廣東按察使沈瑜慶會同布政使胡湘林,行據廣州府轉據南海縣覆提兵丁廖德銘等訊明,守備馬之良實係猝患瘋病,自戕身死,并無别故。取具切結,詳請具奏前來。

臣查武職自守備以上,如有自盡之案例,應具摺奏聞。今署增城營守備升用守備馬之良領餉進省,瘋發自戕,訊明取結,并無别故。

除咨移部科查照外,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硃批:兵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五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81—82頁